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工作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泸西县税务局”)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坚决杜绝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等行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让企业轻装上阵,让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充分享受改革的红利,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税收改革,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着力构建政策链条管理机制。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和改革行政许可行为。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在完善“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等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备案清理制度情况。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税收规范性文件集体审议,执行规范性文件修订权限、程序以及时效、范围、措施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对近年来登记备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对矛盾冲突或者内容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2019年未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文件1个,因被上级规定所替代,按规定程序清理公告废止,并报上级备案。
2.持续推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原则,多举措,全方位持续深化县级权责清单建设。在公布权责清单基础上,全面拓展梳理税务行政权力要素,进一步规范权力要素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完善权力清单动态管理体系,开展清单动态调整阶段性“回头看”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规范重大行政事项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法制审核的范围、程序和时限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重大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税务机关对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2.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安排公职律师到法制部门工作,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及税收规范性文件意见,开展针对税务干部的法治培训,组织开展关于宪法、法律、税务法规的专题法律讲座,宣传和贯彻法律知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落细。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试行)》等“三项制度”事项清单和标准,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
2.建立健全主动回应机制。聚焦国家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解读税收政策,推进优惠政策落地。2019年重点围绕征管理机构改革、六大减税措施、双创优惠、小微企业、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进行宣传,主动回应涉税热点和社会关切。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实现税收文件和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解读,帮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更准确地理解和操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内部控制监督。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对税收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强化事前、事中风险监控,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分岗设权,不相容岗位分离,对人员权限设置做到审权、慎权、限权,避免滥用职权。梳理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进行管控,不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2.加强内部执法督察监督。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对各税务分局2018年1月至督察实施之日期间税收执法行为进行了督察审计。重点督察审计是否依法依规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及后续出台的其他减税降费政策等贯彻落实、未按规定简化办税程序、办理税务注销、未按规定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及扩大纳税资料改留存备查范围等问题。持续提升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落实行政复议制度。为规范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有关规定,设立了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充分发挥复议化解税务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19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2.提升行政应诉能力。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行政诉讼法》、《税务行政诉讼规则》等法律、法规,安排2名干部参加泸西县人民法院庭审旁听,不断拓展强化行政诉讼人员专业知识与技能,提升税务行政应诉水平。2019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3.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在办公区门口设置举报信箱,畅通问题反应渠道,充分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全面推进税收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深化领导专栏、财务信息、政府采购等公开事项,优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形式,扩大税收信息主动公开领域和范围。2019年公开行政许可事项64条,行政处罚事项957条(简易处罚程序),规定性文件清理公告事项1条,税收收入情况信息12条。
2.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和事项。进一步拓展新媒体渠道、实体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开,细化不同渠道之间联动和信息共享,将网上办税事项整合到执法信息公开平台,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以系统局域网、税务互联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税务公告、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等常设固定渠道,公开办税流程、政策法规、服务承诺、监督救济渠道等事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印发办事指南、宣传手册、召开座谈会等渠道或形式向全社会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税收公告和廉政制度等信息。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加强主题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日”、税收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拓展“六进”活动,不断扩大税法宣传广度和深度,有效提高了纳税人的法治意识和纳税意识,为税收执法奠定良好基础,提升税务部门的社会影响力,有力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2.加强日常普法。将普法宣传工作融入企业日常征管服务工作之中,根据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情况,采取面对面政策宣传辅导,通过云税通、微信群、QQ群等渠道将税收政策直接推送给纳税人、缴费人,根据阶段性工作需求,制作税收政策宣传资料摆放在大厅、税源管理分局供纳税人、缴费人自取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向企业宣传税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时间组织专题讲解党和国家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利企措施,真正做到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切实助企纾困,让市场主体轻装上阵,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利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学习契机,局领导、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全面提升干部法治素养。组组开展干部职工政策法规业务培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位税法》等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范围。利用“法宣在线”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全局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奖知识竞答、《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减税降费应知应会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提高了税务干部依行政能力水平,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奠定了良好基础,有力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制定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
调整充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机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全面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布置、统一协调、贯彻落实。组组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6次,听取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作出依法治税决策部署,解决实际问题,保证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税收普法力度不够。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税收立法进程加快,各类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等业务增加,未能将纷繁复杂的政策转化为大众耳熟能详的话语进行普法;二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税收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执法程序都要求在电脑上完成操作,而基层一线税务执法人员年龄偏大,难以在系统中全面完成操作,对税务行政执法时限要求造成一定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严格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及时发现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流失风险,加强执法监督,高质量完成组织税费收入任务。
二是进一步完善法治制度建设。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开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增强法治观念,加强系统操作培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效率。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力度,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规定,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切实发挥好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四是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税收法治环境。
五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加强风险应对分析,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加强法律救济保障,严格执行法律救济制度,畅通纳税人合法权益救济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