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泸西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01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泸西县税务局”)深入推进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按照工作要求,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建立健全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管理,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税收收入平稳有质增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税收改革,依法制定、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税收政策工作规范化机制建设,建立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着力构建政策链条管理机制。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和改革行政许可行为。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在完善“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等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4.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规定做好税务部门权责清单实施工作。按行政审批逐渐清零的目标要求,精减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承接做好下放审批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强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清理、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各类行政职权共计87项,并在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录入事项125项。

5.推进税务机关及部门职责规范化。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结合税制改革要求,适应税源结构新变化,把握管理新趋势,优化组织结构、职责划分、资源配置,推进税务机关部门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促进税务机关依法高效履行职责。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建设,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备案清理制度情况。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坚持税收规范性文件集体审议,法制部门审查制度,避免文件与上位法相冲突。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近年来全局已登记备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对矛盾冲突或者内容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促进税收管理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2018年未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文件1个,上报备案继续执行。

2.持续推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原则,在公布权责清单基础上,全面拓展梳理税务行政权力要素,进一步规范权力要素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完善权力清单动态管理体系,开展清单动态调整阶段性“回头看”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规范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法制审核的范围、程序和时限规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升税务机关对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有效降低税收行政执法风险。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明彰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及税收规范性文件意见,协助开展针对税务干部的法治培训,组织开展关于宪法、法律、税务法规的专题法律讲座,宣传和贯彻法律知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开展“两法一平台”工作。根据上级税务局、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抓“两法一平台”工作,法制股负责对外,稽查局负责内部具体事项,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做事,层层落实,步步联动。积极参加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的会议4次,由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8人参与培训等,认真学习培训内容。在云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录入稽查案件。录入法律、法规2个。

2.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化随机抽查依据、工作责任分工、随机抽查对象及名录库、抽查方法、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查结果应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到2018年12月5日,入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项目3项,并从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范围、抽查标准、抽查比例、抽查频率、抽查方式、抽查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入库执法检查人员7名。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成立泸西县税务局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实施工作组,制订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树立正确的内控管理理念,强化事前风险预警提示,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对人员管理及权限设置上审权、慎权、限权,规避滥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规范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按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严格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组织《行政诉讼法》、《税务行政诉讼规则》学习。加强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水平。组织干部16人参加了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活动。2018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税收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深化领导专栏、财务信息、政府采购等公开事项,优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形式,扩大税收信息主动公开领域和范围。拓展新媒体渠道、实体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开,细化不渠道信息联动和共享。加强网站与政务服务平台的前端整合,将各类网上办税平到整合,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2018年公开信息44条。

2.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和事项。坚持依法公开、全面公开、突出重点、简明规范的原则,以局域网站、互联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税务公告、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等常设固定渠道,依法公示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办税流程、政策法规、服务承诺、监督救济渠道等事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印发办事指南、宣传手册、召开座谈会等渠道或形式向全社会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税收公告和廉政制度等信息。

3.建立健全及时主动回应机制。全面解读税收政策,聚集国家战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优惠政策落地。2018年重点围绕国地税机构改革、六大减税措施、双创优惠、小微企业、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进行宣传解读,主动回应涉税热点和社会关切。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解读,帮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更准确地理解和操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建立长效学法机制。建立干部职工学法、逢训必考的学习考核制度,将法制教育考试考核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挂钩。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全局139名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法,并考试及格,参加红河州委州政府组织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考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普法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2.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日”、税收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税收政策业务培训,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视频培训等,扩大税法宣传广度和深度,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有效提高了纳税人的法制意识和纳税意识,增强了税务干部依法治税水平,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奠定了良好基础,有力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税收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把干部队伍思想建设摆地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队伍建设,把有法律知识和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安排在法制部门工作,充分发挥其专业知识,为税收事业贡献力量。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税务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局领导、各部门负责都发生了变化。重新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机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按照原有的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方案、领导班干部学法制度、年度普法依治税工作计划等有序开展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力度不够。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地征管机构改革机构合并、各类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等业务增加,执法人员知识结构与业务增长不匹配,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执法刚性不强。对经济违法打击力度不够,税务机关执法刚性不足,执法与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规范税收执法。持续加强“十九大”报告精神学习,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指导,落实好十三五普法依法治税规划。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二)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强化执法信息公开,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税收法治环境。畅通纳税人权益救济渠道,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三)提升干部法律素养。深入开展干部法治教育工作,加强税费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实施以考促学计划,鼓励税务干部参加“三师”资格考试、业务比武,全员参与“法宣在线”普法学习考试。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配合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强化内部控制监督,用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做好行政执法过程监控,减少税务行政执法的随意性。

(五)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对接。畅通案件移送和接收渠道,通过信息平台共享,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