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瓦槽山综合楼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瓦槽山村共有农户290户、896人,现有耕地面积1044亩,主要经济来源靠外出务工以及农作物种植。瓦槽山村目前没有村级活动场所,群众没有娱乐活动的场所,制约着瓦槽山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村级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工作以及村民活动的基本阵地,是广泛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场所,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最重要的部分。加快瓦槽山村综合楼的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资金支持,建一栋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余平方米的综合楼、健身场地200平方米、办公场所150平方米、村民活动场所160平方米、彩钢大棚180平方米。
承办单位:泸西县财政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财政局 党组书记、局长 夏永红
协商方式: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财政局于2025年4月30日与杨文武等2名代表就该提案进行见面协商,提出如下答复意见:泸财函〔2025〕9号,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的通知》(云财规〔2023〕14号)文件要求。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重点实施规模相对较大的自然村、群众急需且愿意参与建设的村内户外道路硬化维修、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文体设施、村内公共活动场所、村容村貌整治、农村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奖补标准及资金管理,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修建楼堂馆所、弥补经营性亏损、偿还债务和购置交通工具等与农村公益事业无关的支出。
办结时间:2025年8月1日
办理结果:C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