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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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lxxzrzyj/2025-0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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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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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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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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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2025-10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政务服务中心(原九中)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6651698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08  | 王文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泸西县中枢镇青年路41号  | 土地证号为:泸国用(2015)第004424号,房产证号为:101201600014共有权证号为:共101201600024共101201600025  | 王洪明  |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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