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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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2437-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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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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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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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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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半山一品项目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关于《半山一品项目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听证报告已经泸西县司法局审查,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我单位联系。
附: 关于《半山一品项目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听证报告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0日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半山一品项目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0日
一、听证事由:云南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取得泸西半山一品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规划审定为16层(地下一层,地上十五层),屋面标高51.0米、54.6米、58.2米、61.8米,65.4米为屋顶架空构架,现申请将原十五层上的构架部分改建为四层住宅用房,改建后总层高不变,总层数为二十层(地下一层,地上十九层),新增建筑面积2830.76平方米,容积率由3.8变更为4.48,建筑密度35.84%,绿地率30.79%未变更。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情况
(一) 听证会举行的时间
2019年9月20日下午2时30分
(二) 听证会举行的地点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 参会人员
听证主持人: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科科长张家龙
听证人(决策发言人):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高级工程师袁荣灿
听证监察人:泸西县司法局杨茜远
听证陈述人:1、利害关系(业主):马锦尧、 张建刚、毛春福、吴汝光、程利、程述俊、王文荣、陈洪、常敏、段建芝、高洪芬
2、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江流 、县自然资源局收储中心主任马良荣、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科科长工程师李国伟、 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科副科长工程师段竞涛。
3、法律工作者律师张潇以。
4、社会普通公众代表:张永仙、张飞鹏、段兴华、王奕涵、严丽春、段炳林、万超超、王敏、魏炳福、朱松林。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各个代表及部门代表对半山一品项目调整方案无意见。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该项目调整方案,我局按规定在半山一品入户大门口设置的公示栏中进行了公示,未收到相关意见,本次听证会也未收到意见和建议。
五、 听证会评议情况及结论
(一)听证会由听证监察人宣布听证结论:操作规范、程序合法、真实有效。
(二)听证会主持人做会议总结:按《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泸政办发[2010]97)号文件要求,先后在泸西县政府网站,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平台上发布了听证会1、2号公告,按程序决定在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听证会应到人员23人,实到人员22人,听证代表对半山一品项目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未提出如何意见和建议,按会议议程,到此结束,如听证代表有意见可到二楼城乡规划科反映,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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