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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6-0066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6-05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6)字第031号

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大雨龙村,村民朱家彬,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1999)字第1051101052号,面积60.18平方米,土地证书损毁。 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注:阿平村委会书面证明朱建生与朱家彬是同一人。


声明人:朱家彬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