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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6-0058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5-19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向阳(2026)第028号


泸西县向阳乡足马村委会大桥村小组村民杨文进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2002)字第0104051号、面积348.82方米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文进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