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6-0039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03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旧城(2026)字第008号

旧城镇木龙村委会老坝湾村民小组,村民李华生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土集用(1999)字第096714049-3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壹佰肆拾陆点伍叁(146.53)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证明

声明人:李华生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