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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6-0027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24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6)字第006号

中枢镇阿勒村委会阿勒村民小组,村民马关蓝,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2017)字第10100272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150平方米,土地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关蓝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