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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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lxxzrzyj/2025-0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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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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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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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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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5)字第038号
中枢镇新寨居委会新寨子村民小组,村民田汝忠,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2001)字第0185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124.5平方米,证书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注: 新寨居委会书面证明田汝忠和田民生是同一人。
声明人:田民生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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