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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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lxxzrzyj/2025-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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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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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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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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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三塘2025 014)
泸西县三塘乡箐门村委会箐门村 饶明兴 因保管不善,将 云(2022)泸西县不动产权第0005879号,宗地面积为238.4㎡的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饶明兴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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