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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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8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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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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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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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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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18044)
李国庆 因保管不善,将泸国用(2009)第0038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201117587 房屋所有权证、201128177、201128178 号房屋共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国庆、沈永燕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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