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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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82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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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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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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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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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18009】
泸西县午街铺镇龙泉寺因保管不善,将 泸集用(2007)字第4104201-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泸西县午街铺镇龙泉寺
2018 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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