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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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6-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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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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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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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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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办发〔2019〕85号)文件精神,泸西县财政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 贯彻落实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组织实施财税改革工作;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负责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 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部门规范性文件;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 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拟订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 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5. 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 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 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办法;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 负责拟订泸西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泸西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0. 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 负责拟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 负责拟订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 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全县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15. 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6. 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有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等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17. 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县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19. 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负责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 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县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县内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县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工作。
21. 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 负责在中央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3. 贯彻执行国家风险基金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加强对全县风险基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4.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财政局是泸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泸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泸西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泸西县财政局设2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财政监督科、税政科、预算科、财源建设科、债务管理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绩效管理科、非税收入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人事教育科、扶贫科、金融科、对外合作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科。
泸西县财政局下设泸西县国库支付中心、泸西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2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3. 《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泸政发〔2020〕44号)。
4.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政发〔2022〕40号)。
5. 《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3〕12号)。
6.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2〕19号)。
7.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
8. 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结合本次绩效评价的具体情况,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真实可靠,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对该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 审阅资料。收集与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专项资金申报文件、报表资料、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等,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 实地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数据收集表格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公众满意度、管理人员意见以及评价相关的信息。
3. 内控测评。通过调研,收集部门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评价其内控健全性,了解部门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测试部门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控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绩效。初步评价部门内控的有效性,针对关键控制点、潜在风险点设计相关考核指标,识别部门管理和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4. 问卷调查。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着重对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部门整体支出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 数据分析。依据部门预算申报文件,对照部门实际工作完成内容,评价部门工作的履职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部门工作是否按照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等执行;依据部门预决算资料和凭证,评价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将部门履职情况与工作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部门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部门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部门工作开展的预期效果和效益的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评价指标设置。本次绩效评价依据《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如下:
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4个,包括投入(15分)、过程(20分)、产出(35分)、效果(30分);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履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8个,包括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率、重点支出保障率、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和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 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确定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投入15%、过程20%、产出35%、效果30%。
3. 指标解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一级指标,并按照针对性、重点性、突出性、效率性要求设置二级指标,细化三级指标,从而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 评分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本部门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检查评价,涵盖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收支管理等方面。
三、绩效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小组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量化打分,2025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9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决策指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反映出我部门在绩效目标申报及预算配置方面完成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目标设定。目标设定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本部门按要求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 预算配置。预算配置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翔实。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必须基本匹配。
(二)过程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9.9分。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从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七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本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本部门2025年度预算数为1718.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19.9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11%,累计结余结转资金3.98万元,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实际支出数0.39万元;政府采购计划金额72.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5.45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0.15%。收入、支出没有出现违反财经法规等问题。
2.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从综合评价情况看,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执行较好。
3.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从“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置了固定资产卡片账和明细账,固定资产未存在闲置、浪费等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主要从“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三个方面评价单位职责履职情况。该项满分为35分,得分32分。具体绩效评价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1. 强化收支管理,努力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 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0.6%,比上年决算数97 775万元增收62 510万元,增长63.9%。
2. 全力做好“三保”,确保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顺序,积极调度财政资金,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前提下,重点保障民生支出、重点项目支出。2025年“三保”支出完成184 382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27 367万元、保工资支出153 604万元、保运转支出3 411万元。
3. 国企改革工作持续推进,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继续推动国有企业内部优化调整,重塑企业组织架构,大力削减冗余企业及内部机构,推动企业“瘦身计划”,将企业从65户压减至60户;推动企业实体化转型发展,实体企业从17户增加至32户,实体企业已达企业总户数的53%,不断增强实体企业盈利能力;建立健全项目投资管理机制,扩大有效投资,2025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7亿元。
4. 坚决守住债务风险底线。2025年末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 075 927万元,年内化解40 346万元,其中:本金18 397万元,利息及手续费21 949万元。2025年初YXZW余额280 539万元,稳妥化解24 960万元,2025年末YXZW余额255 579万元。2025年共争取债券资金65 200万元,其中:用于置换存量YXZW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2 000万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 700万元,用于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5 900万元,用于清偿货物、服务类拖欠账款一般债务债券3 600万元,用于土地储备的地方政府债券14 000万元。通过争取债券资金,有效缓解了泸西县到期债务还本压力。
5. 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县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结合部门(单位)职能的相关性、实现的可行性、指标设置的科学性、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对65个所属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发现问题399个,提出建议356条,涉及资金总额253 498万元,其中:“良”47个,占72.31%;“中”16个,占24.62%;“差”2个,占3.07%。抽选纳入预算的15个项目审核,涉及资金总额6 629万元,审核发现问题69个,提出建议60条,其中:“良”12个,占80%;“中”3个,占20%;“差”0个。各预算单位已经在系统内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6.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县财政局于 2025年7月21日 至8月21日开展了为期30天的抽查工作,对被抽查到的42家预算单位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管理规定执行情况,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银行账户管理,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会计信息质量、财经纪律、涉农资金、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7.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利用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5·12民法典宣传月、6·15非法集资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日,通过推送短信、投放短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四)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效果指标满分30分,综合评分30分。一年来,我部门紧紧围绕单位职能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为促进泸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群众、干部职工满意度较高。同时,年内未发现单位职工出现违法违纪被相关部门处理、处罚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指标未完成年初预计指标值。时效指标未按期完成2条,包括: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为保证三保支出,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预算支出进度。
(二)整改措施
1. 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 及时调整和优化绩效指标。一是在制定绩效目标时,要充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设定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的绩效目标。二是加大绩效工作力度,对因政策调整、财政资金保障等方面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时调整,确保在年度内完成预期工作指标。
附件【8.泸西县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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