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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6-0024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 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 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4.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 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 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 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 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

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0.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1. 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2. 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 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6. 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泸西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行政科、秘书科、信访科、研究室。下设1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县人大工作宣传服务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3.《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泸政发〔2020〕44号)。

4.《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政发〔2022〕40号)。

5.《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泸财〔2023〕12号)。

6.《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2〕19号)。

7.《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

8.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结合本次绩效评价的具体情况,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真实可靠,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对该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 审阅资料。收集与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专项资金申报文件、报表资料、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等,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 实地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数据收集表格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公众满意度、管理人员意见以及评价相关的信息。

3. 内控测评。通过调研,收集部门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评价其内控健全性,了解部门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测试部门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控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绩效。初步评价部门内控的有效性,针对关键控制点、潜在风险点设计相关考核指标,识别部门管理和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4. 问卷调查。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着重对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部门整体支出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 数据分析。依据部门预算申报文件,对照部门实际工作完成内容,评价部门工作的履职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部门工作是否按照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等执行;依据部门预决算资料和凭证,评价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将部门履职情况与工作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部门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部门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部门工作开展的预期效果和效益的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评价指标设置。本次绩效评价依据《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如下:

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4个,包括投入(15分)、过程(20分)、产出(35分)、效果(30分);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履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8个,包括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率、重点支出保障率、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和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 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确定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投入15%、过程20%、产出35%、效果30%。

3. 指标解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一级指标,并按照针对性、重点性、突出性、效率性要求设置二级指标,细化三级指标,从而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 评分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本部门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检查评价,涵盖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收支管理等方面。

三、绩效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小组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量化打分,2025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决策指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反映出我部门在绩效目标申报及预算配置方面完成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目标设定。目标设定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两方面进行评价。本部门按要求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 预算配置。预算配置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翔实。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能够完成部门职能任务必须基本匹配。

(二)过程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9分。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从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性、支出合规性七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本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本部门2025年度预算数为122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98.63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6.21%,累计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43.29万元,实际支出数2.87万元,变动率为63.06%,控制率为6.63%;政府采购计划金额6.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47万元。收入、支出没有出现违反财经法规等问题。

2.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从综合评价情况看,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执行较好。

3.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从“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置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固定资产未存在闲置、浪费等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主要从“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三个方面评价单位职责履职情况。该项满分为35分,得分34分。具体绩效评价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1. 落实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第一议题”制度,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切实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年来,开展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52余次。

2. 严格落实收文、传阅、承办、督办、归档闭环管理,严守保密制度,及时处理各级各类来文,切实做到不积压、不延误、高效率;严把公文政治关、政策关、质量关、文字关,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作用,一年来,撰写各类报告、领导讲话、经验交流等综合性材料150余篇。认真抓好调研座谈会、工作联席会、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等各类会议筹备和服务工作,一年来,筹办人代会1次、常委会8次、主任会议9次,专题询问会1次,质询会1次。

3. 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借助新闻媒体、网络、“泸西人大”微信公众号,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努力扩大人大工作的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一年来,共在“泸西人大”微信公众号上编发工作信息及简讯47期138余条。向州人大报送信息25篇。

4. 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严格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妥善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对提出诉求不合法、不合理的做好解释劝返工作,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5. 围绕《泸西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情况》《全县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情况》《全县公立幼儿园建设情况》《全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全县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全县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围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全县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质询,组织代表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社会事业、城市建设、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视察,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推动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效果指标满分30分,综合评分30分。一年来,我部门紧紧围绕单位职能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为促进泸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群众、干部职工满意度较高。同时,年内未发现单位职工出现违法违纪被相关部门处理、处罚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认识不到位、协调配合不顺畅、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明确,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

1. 及时调整和优化绩效指标。一是在制定绩效目标时,要充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设定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的绩效目标。二是加大绩效工作力度,对因政策调整、财政资金保障等方面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时调整,确保在年度内完成预期工作指标。

2. 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35.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