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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6-0003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2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产业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政策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出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相关建议;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对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维修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和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和运用。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工作;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县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编制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和保护规划;承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的其它法定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等建筑行业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8.承担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相关政策,拟订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推广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参与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管理工作。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参与或组织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贯彻执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13.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法规监察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乡风貌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着力抓实政策措施,稳定发展建筑和房地产业。一是在现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优化融资服务流程,加快“白名单”项目审核与放款进度;同时以锦辉奕邸等重点房地产项目为核心抓手,力争2026年完成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50000万元。二是进一步优化《泸西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全面完成保障房租金标准制定工作,强化保障房动态管理,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进保障房维护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三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积极培育建筑市场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促进建筑企业转型升级,2026年争取完成建筑业产值60亿元。

(二)着力完善规划体系,指导城市更新和项目建设。一是全面完成《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五五规划》《泸西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消防专项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指导做好相关项目谋划工作。积极谋划推动区内涝治理、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筑垃圾消纳场、转运站或综合利用等项目前期工作,抓紧推进在建项目,不断完善基础设施补齐短板。二是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导向,持续推进绿美城市建设。探索建立健全公园绿地轮换制养护等长效管理机制。2026年,聚焦现有绿地资源提质增效,重点实施滨河公园绿地提升改造、市政道路绿带老旧苗木更换等工程,同步谋划口袋公园新建工作,严守绿线管控要求,确保现有绿地总量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

(三)着力抓好村镇建设,助力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开展好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管理,继续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同时扎实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不断筑牢农村房屋安全屏障。二是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监管。深入开展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及辖区生活垃圾填埋点、堆放点和焚烧点的摸排和整治工作,摸清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需求要素,积极争取资金,继续实施补短板项目,在原有基础上,为农村增配自装卸垃圾车,更新更换老、旧、破垃圾收运设施,进一步提升泸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三是在镇区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多种渠道,积极谋划好金马镇乡镇污水治理项目,分步推动乡镇镇区雨污水分流项目建设;研究制定镇区污水治理收费和管理制度,稳定已建成的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运维。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四是落实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着力加强村落风貌管控,强化传统民居宜居改造示范效应,大力招引优质项目、优秀企业,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与全域旅游紧密结合起来,打造我县传统村落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带动开展一系列红色教育、农耕体验、农产观光、康健活动、精品民宿等多元化的旅游业态,使传统村落“热起来”“活起来”。

(四)着力强化行业监管,不断深化建设领域综合治理。一是在“强监管”上出硬招。 聚焦工程建设全过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对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市场乱象,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二是在“深治理”上求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要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导向,着力建立完善一批制度机制,推动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及质量安全管理等建设领域综合治理工作深化细化。三是在“优体制”上筑根基。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推动行业管理精细精治;要制定实施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有效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核准工作,初步建立建筑垃圾管理机制;要引导建立物业行业协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发挥作用,推动相关整治走深走实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

(五)着力强化党建引领,不断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高质量党建与住建事业深度融合的目标,切实深化“红船领航·匠心住建”五“心综执”品牌内涵,推动党建品牌从“有形创建”向“有效引领”转化,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红色动能。要通过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同频共振,形成“党建+N”的立体化工作体系。二是要强化组织保障,落实班子成员挂联支部等机制,在管网改造、农危房改造等一线成立党员突击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破解发展堵点。要重点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生痛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为民实效,全力办好“物业服务、城镇燃气安全、拖欠环卫工人工资”3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住宅工程质量、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城管执法等八个重点项目整治。三是要筑牢廉政防线,紧盯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排查,强化警示教育与家风建设,以“清单式管理、节点化推进”保障项目廉洁高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1辆,超编车辆具体为洒水车1辆,交由下属事业单位县园林管理站使用和管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955204.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955204.72元,政府性基金21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财务收入1415636.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75636.9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683800元,如泸西县城区公共绿地管养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资金、泸西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6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资金等项目预算资金拨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955204.72元,其中:本年收入60955204.7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955204.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1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财务收入1415636.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75636.9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683800元,如泸西县城区公共绿地管养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资金、泸西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6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资金等项目预算资金拨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955204.7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955204.72元,其中:基本支出2554104.72元,与上年2822267.74元对比减少268163.02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公用经费拨款支出;与上年度年末相比在职人员减少3人,减少原因是:根据泸组干调【2025】42号文件李仲凯调出、泸组干调【2025】43号文件刘渝调出,崔显国退休;项目支出58401100元,与上年56717300元对比增加1683800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政府性基金拨款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61988.6元,与上年428423.4元相比增加33565.2元,增加7.8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建局本级)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机关退休人员增加1人,对应增加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396.17元,与上年240027.36元相较减少31631.19元,减少13.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1人,对应减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9516元,与上年19032元相较减少9516元,减少5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人,对应减少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4.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0290.66元,与上年115513.17元相比减少15222.51元,减少13.18%,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生育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并降低了单位缴费标准,对应减少基本医疗缴费、生育保险缴费支出;本年在职人员减少3人,2人调出,1人退休,对应减少基本医疗缴费、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1989.31元,与上年124134.78元相较减少2145.47元,减少1.73%,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3人,2人在职调出,1人退休。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750.86元,与上年14725.51元相较增加3025.35元,增加20.54%,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7.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477876元,与上年1778391元相比减少300515元,减少16.90%,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住建局本级)人员工资支出及保运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削减公用经费拨款支出标准,在职人员减少3人,对应减少该款项的公用经费支出所致。

8.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7401100元,与上年27172100元相比增加10229000元,增加37.65%,主要用于:

(1)县住建局(本级)预算购买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专项资金17676000元,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27-委托业务费,与上年12000000元相比增加5676000元,增加47.3%,增加的原因是本年服务工作与上一年相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范围增加,新增服务面积42.3万㎡左右(新增了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周边7条道路、湿地公园矣邦路、佛照路等道路),总面积增至约339.3万㎡;二是服务内容增加,新增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

(2)县住建局(本级)购买垃圾焚烧项目城乡垃圾收转运市场化运作服务专项资金5672100元,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27-委托业务费,与上年5672100元相比增加0元,与去年相较一致,无变化。

(3)县住建局(本级)向泸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垃圾焚烧发电服务7665000元,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27-委托业务费,与上年4000000元相比增加3665000万元,增加91.62%,增加原因是弥补以前年度财政预算不足部分。

(4)县住建局(本级)购买城区公共绿地管养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专项资金6388000元,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27-委托业务费,与上年5000000元相比增加1388000元,增加27.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县城区公共园林绿地服务范围,增加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建设(CGD-7次干路)等5条黄草洲及花园大道绿地管养服务;弥补以前年度预算不足。

9.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56297.12元,与上年180020.52元相比减少23723.4元,减少13.18%,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工作调动致原工资缴费基数减少,对应减少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所致。

10.212130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设施,项目支出14500000元,与上年13325200元相比增加1174800元,增加8.82%,其中:

(1)县城街灯亮化电费及“雪亮工程”电费专项资金4500000元,经济分类科目30206-电费,与上年4200000元相比增加300000元,增加7.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路灯维修维护项目的实施,更新更换了大批坏灯泡,提升了路灯亮化程度,但也同时增加了路灯的电费支出。

(2)泸西县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资金1000000元,经济分类科目30227-委托业务费,与上年360000元相比增加640000元,增加177.78%,主要用于县城路灯维护维修管理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结合历年服务单位维护情况,综合考虑路灯照明系统运行维护等因素。

(3)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补助资金项目资金9000000元,经济分类科目30227-委托业务费,与上年7765200元相比增加1234800元,其中:主要用于老旧公共基础设施改造;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排水、防洪工程等三个项目工程款900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重点完成燃气管道老旧更新改造、污水管网延伸、城乡垃圾治理、公园绿地建设等民生工程,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进而提高政府公信力。

11.212139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2000000元相比减少1500000元,减少75%。其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补助资金项目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建设资金、项目管理与行政保障方面的系列支出。

12.2121401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6000000元,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27-委托业务费,与上年5000000元相比增加1000000元,增加20%,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度决算支出,结合本年度实际支出需要,调增该项预算支出所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736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7361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9289元,较上年10000元增加49289元,增长492.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9289元,较上年增加49289元,增长492.8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355人次。

增加主要原因:上级单位检查督导、专项调研、交叉考核等工作频次增加,相应接待任务增多;业务对接、合作洽谈等公务活动增多,接待范围和次数较往年有所上升。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2026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预算项目8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58401100元,分别为:

1、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补助资金项目,金额9500000元。绩效目标是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燃气管网老化更新、供水管网老化更新、防水防涝三期管网等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占比99.1%;生态环境与公共服务配套占比0.27%;项目管理与行政保障占比0.63%;以创建美丽县城为抓手,全力推进绿美泸西建设,进而提高政府公信力,打造和谐宜居生活环境、诚信守法市场环境,以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其中,老旧公共基础设施改造;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排水、防洪工程等三个项目工程款9000000元。乡村振兴建设资金、项目管理与行政保障方面的系列支出500000元。

2、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金额6000000元。绩效目标是完成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完成后保障县城区处理后的污水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运营工作。

3、县城街灯亮化电费及“雪亮工程”电费专项资金项目,金额4500000元。绩效目标是贯彻落实城市照明管理的文件精神,保障管辖范围内路灯亮灯率达到96%;同时落实社会公共安全管理需求,保障“雪亮工程”监控探头24小时摄像,满足城市不同区域的功能需要,进一步提升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能力,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配套平安县城建设,争取市民满意度达到85%。

4、泸西县城区公共绿地管养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专项资金6388000元。绩效目标是负责城区公共绿地环境卫生保洁、修剪枝条清理;负责城区公共绿地景观整形修剪,保证园林设计景观效果;负责城区公共绿地浇水、病虫害防治、施肥等常规管养工作,避免出现缺株、空塘、死株、红土裸露等现象,保证园林植物茁壮成长;负责城区所有行道树的修剪,保证行道树树冠整齐美观、通风透光减少病虫害发生,避免出现遮挡住户居民安全、采光、遮挡交通指示标牌现象;负责城区所有道路乔木的冬季树干刷白。

5、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资金1000000元。绩效目标是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确保管辖区内路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平稳运行,保障城市夜间交通安全秩序,方便市民夜间出行,美化城市夜景、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1)路灯维护数量。九华路、阿庐大街、迎宾路灯等72条道路共计13223盏路灯;(2)路灯巡查频次。根据维修路灯经验和实际,各维修组责任区范围,结合设施量、光源类别、灯型等多种因素所决定,主干道路灯每周巡查四次,小街小巷路灯每周巡查三次,20米以上高杆灯每周巡查四次;(3)路灯亮灯率及完好率。平均亮灯率不低于98%, 重大节日和政治活动主干道不低于100%,路灯设施完好率85%。(4)预算资金使用率。预算资金使用率=年度内实际使用预算资金/年度内实际到位预算资金100%。(5)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单位成本。

6. 泸西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金额17676000元。绩效目标是一、负责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行道冲洗;二、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含垃圾中转站管护);三、负责垃圾处理场管护(垃圾渗滤液处理、渗滤液处理站排污许可证年度监测及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等管理维护);四、负责城区所有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五、负责城区27座公共洗手台达标管护(保洁、维修维护、洗手液等);六、负责环卫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垃圾桶、果皮箱维修维护);七、负责城区交通隔离栏清洗;八、负责城区24座直管公厕达标管护(保洁、水、电费、设施维护及公厕“三有三无”)。

7、泸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资金7665000元。绩效目标是: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设施营运维护和更新改造、安全生产管理所必需的投入,确保设备、设施运行良好;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负责按照规定处理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烟气、飞灰、污泥、废渣等达到环保要求,防止二次污染;负责对每日收运、进出场、处置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负责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水、声、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


8、泸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城乡垃圾收转运专项资金5672100元。绩效目标是:负责泸西县县城范围和7个乡镇,中枢镇(含逸圃片区)、白水镇、金马镇、旧城镇、向阳乡、三塘乡、永宁乡9座垃圾中转站用房、场地及运输车辆的管理、维护、运营。保证进入生活垃圾中枢站的城乡生活做到日产日清,运输过程中必须做到垃圾不外溢、无散落、无污水滴漏、垃圾箱外体清洁无污痕、作业完成后做到车走地净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2900元,与上年189720元对比减少36820元,减少19.41%,主要原因分析是县级财政困难,削减公用经费人均标准。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53901100元,与上年44032100元对比增加9869000元,增加22.41%,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城市环境卫生保洁、绿地管养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工作与上一年相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范围增加,新增服务面积42.3万㎡左右(新增了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周边7条道路、湿地公园矣邦路、佛照路等道路),总面积增至约339.3万㎡;二是服务内容增加,新增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导致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1945137966.91元,其中,流动资产386802780.22元,固定资产4510912.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9611423.15元,无形资产7700.10元,其他资产1444205151.3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8845718.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37216.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住建局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