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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6-0002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2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6年预算公开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泸西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草原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2.泸西县阿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3.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4.泸西县种苗站

5.泸西县营林站

6.泸西县大中寨国有林场

7.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

8.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

9.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10.泸西县林业双中心

11.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

12.泸西县阿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13.云南泸西白石岩国家石漠公园管护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工程化“增绿”,提升生态颜值。履行“绿色约定”,着力在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中显担当,持续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提升全县森林覆盖率。实施南盘江流域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人工造林5万亩、退化林修复10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小型水利设施1000处。实施泸西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营造林10万亩(集约人工林1.5万亩、现有林改培5万亩、中幼林抚育3.5万亩。)林区道路100公里、防火设施隔离带150公里、蓄水池1000处、管护用房20座,光伏提水等。实施泸西县森林抚育建设项目,50000亩人工造林修枝、割冠、除草等。实施泸西县林业产业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0359.60亩(其中集体林8728.30亩,国有林11631.30亩),建设内容包括林地租赁及林木资源获取、营造林工程、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三部分。实施泸西县大中寨国有林场林区公路建设项目,22公里林区道路硬化及配套工程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改善生态环境。

2.法治化“护绿”,严守生态红线。一是扛实林长制统领责任。坚持党政同责落实林长制等护绿机制,加强协同治理,推进林草法治建设,做到守林有责、守林负责、守林尽责。设置县、乡(镇)、村三级林长187人,划分林长责任区81个、专管员责任区481个、护林员责任区514个,实现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全域覆盖的工作格局。二是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泸西县森林防火能力建设项目,泸西县数字林草无人机项目,积极推广应用自动巡护无人机、灭火无人机等高技术装备,进一步提升防灭火手段的科技含量。三是强化监管,规范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四是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强监测、预报与警报体系建设,建立森林草原病虫害情报档案和数据库。五是严格执行定额限额制度及采伐迹地更新制度和有关规程,落实中幼林抚育和封山育林管护制度,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合理利用。六是加强公益林管护及资金兑现落实工作。七是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

3.产业化“用绿”,扩大生态效益。继续发展林畜、林菌等特色产业,推动林下经济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加强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开发,围绕“大生态、大健康、大旅游”及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依托云南阿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44个生态宜居省级森林乡村,加快推进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云南泸西白石岩国家石漠公园立项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区域禀赋优势,努力将其建设成以生态观光、岩溶、彝族文化、石漠为特色,集科普宣教、户外拓展和森林休闲于一体的全国精品旅游目的地。加快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进度,完成项目包装、申报及后续交易等工作。积极探索“碳汇+金融”模式,争取把碳汇含量进行碳汇价值核算,作为生态价值产品质押进行融资,为产业发展提供新动力。

4.做好宣传工作。把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的政策措施宣传到位,着力宣传公益林、天然林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引导干部群众主动保护生态区位重要的公益林、天然林,切实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5.加强对乡镇、国有林业单位公益林、天然林停伐管理工作及护林员的督查检查,重点检查公益林、天然林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台账的收集整理及《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把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提高护林员管护成效。

6.按照中央、省、州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做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扶贫工作的落实和监管工作。

7.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资源管护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云财规[2021]3号)的规定要求。遵照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天然商品林停伐成果,抓紧做好2023年、202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兑现及护林员2025年度考核绩效发放工作。

8.在天然林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林草湿荒普查工作,继续关注落实天然林调查核实成果应用审批工作。

9.认真做好泸西县2024年第四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抚育)50000亩,达到国家检查验收标准。

10.做好3个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的施工、验收工作。

11.做好2026年国家级公益林年度监测工作。监测内容包括国家级公益林分布范围、数量、结构、权属、保护等级等现状及变化情况,以及国家级公益林补进、调出、核减等管理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2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9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5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1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52510.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352510.6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6293.81元,增加了1.03%,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和年度工资正常晋升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52510.62元,其中:本年收入16352510.6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52510.6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6293.81元,增加了1.03%,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和年度工资正常晋升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52510.6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352510.62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6510.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6293.81元,增加了2.8%,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和年度工资正常晋升所致;项目支出110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0000.00元,减少了18.44%,减少主要原因是专业扑火队员2026年经费调整减少,减少2026年电脑采购资金预算。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9487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092.4元,增加10.5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所致;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7207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720.00元,增加了4.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和行政退休人员增加;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8746.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377.91元,增加1.7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和事业人员缴费基数增加导致;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支出28548.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后的遗嘱人员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9516.00元,减少了25.19%,减少的原因是单位遗属人员死亡一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6659.7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953.62元,减少12.0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人数减少;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8054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685.49元,增加了5.0%,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63861.41元,与上年增加14321.02元,增加了2.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所致;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249.99元,与上年增加27827.07元,增加了35.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所致;

9、2130201农林水支出- 林业和草原支出-行政运行175188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9010元,减少了12%,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退休所致;

10、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支出-事业机构8197506.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4466.1元,减少了6.14%,主要用于事业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退休。

11、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支出-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106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0000元,减少了18.44%,减少原因是减少2026年专业扑火队员经费支出和减少2026年电脑采购资金预算;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86559.92元,与上年增加18283.44元,增加了1.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年度工资增加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5246510.62元,项目支出1106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13216635.6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6637.41元,增加3.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5592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0210元,减少17.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减少;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849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496.4元,增加6.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4082.00元,较上年减少35531.00元,下降8.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部门工作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1740.00元,较上年减少74469元,下降23.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8次,共计接待134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坚持节俭三公经费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2342.00元,较上年增加110000.00元,增加了89.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342.00元,较上年增加110000.00元,增加89.9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因防火和业务需要,增加了业务配备用车,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之前有所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及排序等流程,共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含上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6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1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800000.00元,具体为:

扑火队员专项经费,项目安排金额800000.00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全县林地防火面积689600亩,招聘扑火队员人数30人,防火工作完成率100%,森林防火宣传率100%,发放及时率100%,预算资金使用率100%;效益指标:做好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减少森林资源损伤,长期保持,控制森林火灾,保护绿水青山,长期有效,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减少火灾发生率,长期保持;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8%。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云政办发92021)18号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议案的通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6万元,减少了3.74%,减少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按单位在职人员数计提。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5485032.19元,其中,流动资产12352765.37元,固定资产6540710.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091550.86元,无形资产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01317.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4089.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67949.05元,其中出租资产33333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67949.05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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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6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