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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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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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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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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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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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预算公开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产业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政策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出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相关建议;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对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维修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和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和运用。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工作;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县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编制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和保护规划;承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的其它法定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等建筑行业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8、承担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相关政策,拟订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推广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参与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管理工作。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参与或组织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贯彻执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13、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
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拟订人民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各项保障方案,依照规定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易地修建、维护、使用,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换;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人防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交通运输、防化、消防、治安等防空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负责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纳入国防和普法教育计划;依法筹集和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执行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内部审计;战时根据中共泸西县委和泸西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发布有关人民防空的命令,及时开设指挥所,保障有效指挥;在对外开展工作和履行人民防空职责时,可使用泸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法规监察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乡风貌管理科、人防办。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泸西县地震局(正科级)
2.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
3.泸西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4.泸西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5.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
6.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7.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
8.泸西县园林管理站
9.泸西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10.泸西县人防信息指挥保障中心
11.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
13.泸西县自来水厂
(三)重点工作概述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多渠道争取建设资金,排除万难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缺资金项目建设。积极与自然资源局对接,加快调整生态红线等问题,向上级请示汇报,多部门联动,加快推进黄草洲湿地公园建设。
巩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继续巩固提升”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着力推进垃圾分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经济手段;着力镇区污水治理项目,抓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这一机遇,采取向上争取、财政筹取、引进社会资本以及金融机构贷款等多种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积极做好项目用地落实和项目前期工作,奋力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着力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监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建设,稳定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使农村生活垃圾达到“应收尽收、日收日转、日转日处理”要求。同时研究具体措施,启动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关停、封场和复林复绿工作,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多方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密配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完善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功能。着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持续做好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管理及整治工作,筑牢农村房屋安全屏障。
推动完善行业管理。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改革要求对标施工许可阶段及联合验收阶段事项清单及系统要求推行工作;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稳步推行“云建宝”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使用,实现“干活有数据、用工有实据、讨薪有依据”的目标;定期组织开展建筑市场等各类专项整顿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保障房管理的政策精神,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细化审核办法,强化监督执纪和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健全完善清晰、合理的进入、退出和后续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住房保障事业的科学持续运行,真正把保障性住房工程打造成党和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加大投入改善供水管网力度,水处理厂设备的智能化建设,提升水厂的整体运行效率。建立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保障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对使用年代已久、管线老化的者红坡至一、二、三水处理厂输水管道进行改道排放,消除安全隐患。制作县城区供水管线分布图,完善地下管线图,从根本上解决因供水管位置走向不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挖断管线的问题。完成东南部供水配套设施改造,保障东南部正常供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9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0人。在职实有9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5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92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98.79万元,政府性基金11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04.38万元,减少15.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提升人居环境项目)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928.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28.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98.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04.38万元,减少15.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提升人居环境项目)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928.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92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3.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9.99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减少77.61万元,城管执法减少25.52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减少95.66万元。项目支出3315.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4.3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1290万元,具体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减少131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增加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605.61万元,具体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房管处购买服务补助资金)增加150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区街道清扫保洁购买服务支出)增加387.7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利息补贴增加67.89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9.59万元,与上年36.26万元相较增加3.33万元,增长9.1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建局本级)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增加退休人员1名所致。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95.41万元,与上年94.14万元相较增加1.27万元,增加1.3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所致;
3.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91万元,与上年149.27万元相较减少6.36万元,减少4.2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2人、调出1人。
4.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62万元,与上年21.03万元相比减少2.41万元,减少11.45%,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生育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调出1人。
5.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6.92万元,与上年78.79万元相比 1.87万元,减少2.3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
6.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9.26万元,与上年37.27万元相较增加11.99万元,增加32.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缴费比率计提,因此随之增加所致;
7.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23.59万元,与上年301.20万元相比减少77.61万元,减少25.76%,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住建局本级)人员支出199.74万元,保运转支出23.8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工资福利支出所致。
8. 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163.93万元,与上年189.45万元相比减少25.52万元,减少13.4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人员支出163.27万元,保运转支出0.6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工资福利支出所致。
9.212010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118.30万元,与上年119.77万元相比减少1.47万元,减少1.2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人员支出112.83万元,保运转支出5.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工资福利支出所致。
10.212010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350万元,与上年200万元增加150.00万元,增长75%,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人员支出350万元,保运转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包括以前年度预算工资。
11.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5.51万元,与上年38.81万元减少3.30万元,减少8.50%,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两个: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办、泸西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人员支出34.13万元,保运转支出1.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工资福利支出所致。
12.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37.44万元,与上年1845.38万元相比增加292.06万元,增加15.83%,主要用于:
(1)机关单位(住建局本级)向县路美公司购买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1767.72万元,与上年1380万元相比增加387.7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新增城区所有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城区27座公共洗手台达标管护(保洁、维修维护、洗手液)、城区23座直管公厕达标管护。
(2)下属两个事业单位(泸西县环卫站、泸西县园林管理站)人员支出354.00万元,保运转支出15.72万元,与上年465.38万元相比减少95.66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
13.2120601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61.67万元,与上年165.21万元减少3.54万元,减少2.14%,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两个:泸西县安监站、泸西县质监站)单位人员支出154.83万元,保运转支出6.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工资福利支出所致;
14.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67.89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67.89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归集2022年贷款利息,及时偿还2022年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2022年贷款利息。
15.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8.34万元,与上年102.55万元相比减少4.21万元,减少4.1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调出1人。
16.2121301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设施290万元,与上年240万元相比增加50万,增加17.24%,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县城街道路灯电费照明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建成区电费纳入市政街灯费用。
17. 2121302城乡社区支出—城市环境卫生支出44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城市绿化管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绿化管护面积。
18. 2121401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400万元,与上年380万元相比增加20万,增加5.26%,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度决算支出,结合本年度实际支出需要,调增该项预算支出所致。
19. 2210399城乡社区住宅-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19.41万元,与上年20.84万元相比减少1.43万,减少6.86%,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人员支出18.43万元,保运转支出0.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工资福利支出所致。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无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17.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17.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1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下降4.9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1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下降4.9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0次,共计接待3500人次。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增减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2022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预算项目6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3315.61万元,分别为:
1.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补助资金项目,金额44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95%,绩效目标以创建美丽县城为抓手,全力推进县城城市绿化养护及管理。
2. 县城街灯亮化电费专项资金项目,金额29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95%,绩效目标节能减排,街灯亮化率达95%
3.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管理购买服务补助资金)项目,金额35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85%,绩效目标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实现预售资金监管率100%。存量房网签合同备案;归集住房维修基金,归集户数预计500户;审核发放预售许可证,预计面积8000平方米;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预计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办理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办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年检备案;预计房地产开发投资10亿元;完成直管公房安全检查。
4. 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金额4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95%,绩效目标1、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及提标改造工程补充协议内容,对污水处理服务费调价工作;2、完成2022年全年污水处理服务费不低于730万元/年。
5. 省级示范村贷款利息补助资金项目,金额67.89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99%,绩效目标归集2022年贷款利息,及时偿还2022年利息。
6. 泸西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专项资金项目,金额1767.72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90%。绩效目标一、负责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行道冲洗;二、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含垃圾中转站管护);三、负责垃圾处理场管护(垃圾渗滤液处理、渗滤液处理站排污许可证年度监测及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等管理维护);四、负责城区所有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五、负责城区27座公共洗手台达标管护(保洁、维修维护、洗手液等);六、负责环卫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垃圾桶、果皮箱维修维护);七、负责城区交通隔离栏清洗;八、负责城区23座直管公厕达标管护(保洁、水、电费、设施维护及公厕“三有三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正常维护机关运行所需,事业单位增加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30348.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56.85万元,固定资产4120.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906万元,无形资产158.69万元,其他资产116107.0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468.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3.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9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96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39.24万元,其中出租资产××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94.27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111
附件【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公开表2022021503212905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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