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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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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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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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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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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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1600100000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全县范围内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社会保险参保扩面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权益记录和管理。
4.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和社会化管理。
5.负责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内控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内部审计和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隶属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实有在职人员为10名,退休人员为6名。我中心有内设机构1个: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明确目标,落实任务。为了确保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完成,2021年初,根据州人社局制定下发的《红人社发〔2021〕15号关于印发《2021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并将下发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量化分解,突出重点,制定和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2、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巩固扩面成果。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面恢复与以发展,社保中心以建立社会保险参保扩面长效机制为中心,全面巩固社保扩面工作成果,对难点企业实行上门服务,着力宣传缴费档次、个人帐户记录政策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早参保、强续保。联动部门继续对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企业依法制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州级下达目标任务的完成。在抓好扩面工作的同时,配合税务部门加大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
3、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金监管内控制度,规范和完善“两定”管理工作,加强退休人员的管理;严格审核失业人员领取失业待遇中的条件,严把工伤事故认定材料初审关,坚决查处各种套取、冒领、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各项基金均符合列支渠道和支出范围,确保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做到退休待遇的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根据云社险发〔2021〕19号文件规定,落实了“三个全面取消”,即:全面取消现金业务;全面取消手工办理;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严格规范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提升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
具体工作业务如下:
(1)养老保险参保、收入及支付情况。截止2021年12月,社会保险中心经办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997人,其中,执行企业制度职工人数(不含退休人员)13,064人,比上年增加967人,分别完成州下达任务数12,886人的101.38%;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102.8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4,304.21万元,利息收入10.25万元,其他收入21.41元,转移收入945.26万元(其中退伍士兵转入91人,564.70万元。其他人员202人,380.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821.68万元;基金支出29,102.8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3,193.67万元,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支出470.07万元,其他支出6.12万元,转移支出151.82万元(转出32人),上解上级支出15281.13万元。待遇享受人员3,933人,社会化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13,193.67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
(2)养老保险多领冒领追回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红人社发〔2021〕30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县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并按省州文件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具体办理的事项如下:a、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服刑领待情况。根据“红河泸西县“回头看2020年”服刑领待”下发数据,泸西县查实违规领取待遇人员1人,违规领取金额74,691元,现已全部追回资金74,691元。b、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冒领情况。“民政殡仪业务人员待遇比对2020年(社保系统 泸西县)”中,2020年度下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数据27条,其中,待遇人员14条,违规冒领1人。违规冒领金额4,130.25元,已追回违规冒领金额4,130.25元。在职参保死亡人员13人,没有违规冒领情况。“民政殡仪业务人员待遇比对2021年第1批次(社保系统 泸西县)”表中,2021年度下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数据32条,其中,待遇人员24条,违规冒领0人。违规冒领金额0元。在职参保死亡人员8人,没有违规冒领情况。根据“红河泸西县“回头看2021年”服刑领待”下发数据,泸西县查实违规领取待遇人员1人,违规领取金额35,317.43元,现已全部追回资金353,17.43元。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退休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情况。2021年1月至12月,完成离退休人员共3,933人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在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后,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了进行认证。通过认证,全面掌握了离退休人员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健康状况、生存情况,并通过和民政部门每个月提供的死亡人员数据进行比对,有效防止了基本养老金冒领现象,维护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情况。2021年1月至12月,共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118人,其中,转入86人,转出32人。
(5)“退役仕兵”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5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符合条件且有参保意愿的退役仕兵及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2021年1月至12月,共申报210人,经审核符合补缴并已办理144人。
(6)失业保险参保、收入及支付情况。至2021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16403人,比上年增加7549人,完成州任务数13698人的119.83%;失业保险费收入1433.05万元,支出2198.2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433.05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1120.43万元,利息收入9.16万元,其他收入0.85万元,转移收入2.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98.28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580.51万元,(即发放失业保险金4942人月次)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234.54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4.40万元,其他费用支出(临时价格补贴支出)0.13万元,其他支出(失业补助金支出)1294.52万元。稳岗返还支出155户,84.18万元。
(7)失业保险多领冒领追回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红人社发〔2021〕30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县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并按省州文件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具体办理的事项如下:a、重复领取情况经核对,失业人员无重复领待情况。b、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重新就业。根据省下发数据对比,经核实,在下发比对数据的5人中,有4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涉及领取失业保险金20,383元。省下发核实疑点数字2人,经核实,1人属于企业法人,发放失业金4,860元,违规领取资金已经全部追回。
(8)工伤保险参保、收入及支付情况。工伤保险,截止2021年12月底,工伤保险参保24796人,完成州任务数24,774人的100.08%。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为 1996 万元,其中:收入小计 970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 97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0.20%;利息收入 0.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0%。);上级补助收入102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0%。总支出为 1996 万元,其中:支出小计 10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00%(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10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0 %;劳动能力鉴定费0.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9.09%。);上解上级支出97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8.90%。2021年1月至12月,工伤保险各种待遇办理情况如下:办理申请工伤认定 99人次;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1人次;支付伤残待遇43人次;支付金额353.22万元;支付工亡人员待遇5人,支付金额 450.64万元;支付工伤定期待遇(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直系亲属)565 人次,支付金额158.83 万元;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115人次,支付 149.78万元。
(9)工伤保险多领冒领追回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红人社发〔2021〕30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县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并按省州文件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具体办理的事项如下:经核实存疑人员1人,由于是姓名错误已更正,人员状态为存活,未领取过工伤保险待遇。
(10)工伤保险工作情况。a、在工伤保险工作中,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比如,局领导及分管领导在全县的各种会议和工作中,都在尽力宣传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定及要求,这对我们参保任务的完成起到了决定性作用。b、充分利用典型工伤事故,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参保。C、做好工伤认定调查和待遇支付管理工作。事故调查、待遇审核工作从严从细,防止基金流失。做好工伤笔录和待遇支付管理,由于工作人员少,不能每起工伤事故都做到现场调查。对于重大或存在疑问的工伤事故,坚持做到现场调查,通过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询问、拍照、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掌握第一手材料。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334.45万元比增加76.12万元,增长22.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企业独子费领取人员增加,人均领取独子费金额增加;(2)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0.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0.5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0.57万元(本级财力410.5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334.45比增加76.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企业独子费领取人员增加,人均领取独子费金额增加;(2)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0.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1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57万元,与上年334.45比增加76.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企业独子费领取人员增加,人均领取独子费金额增加;(2)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比增加76.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企业独子费领取人员增加,人均领取独子费金额增加;(2)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与上年相比增加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 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行政运行科目122.26万元,与上年136.66万元比减少14.40万元,增长-10.5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109.03万元,保运转支出13.23万元。与上年比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厉行节约。
2.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65万元,与上年19.65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
3.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15.01万元,与上年14.10万元比增加0.91万元,增长6.45%,主要用于红山煤矿退休人员工资。与上年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红山煤矿退休人员增资。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7万元,与上年13.93万元比增加1.24万元,增长8.3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5.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3.01万元,与上年128.01比增加85万元,增长66.40%,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支出。与上年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独子费领取人员增加,人均领取独子费金额增加。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14万元,与上年9.31万元比增加0.83万元,增长8.32%。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计提基数增加。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05万元,与上年4.27万元比增加1.78万元,增长41.5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补助计提基数增加。
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28万元,与上年 8.52万元比增加0.86万元,增长8.3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10.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334.45比增加76.12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1)企业独子费领取人员增加,人均领取独子费金额增加;(2)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与上年相比增加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149.67万元,与上年160.90万元比减少11.23万元,增长-6.38%,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厉行节约。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59万元,与上年12.15万元比增加1.44万元,增长11.35%,主要增加原因是:职工公用经费增加。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7.31万元,与上年161.40万元比增加85.91万元,增长53.23%,主要增加原因是:企业独子费领取人员增加,人均领取独子费金额增加 。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无。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我中心政府采购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统一完成。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0万元,较上年0.5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0.5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6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项目预算,故无此项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59万元,与上年12.15万元对比增加1.44万元,增长11.35%,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17.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1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为4.03万元,其他应收款13.12万元),固定资产0.02万元(均为通用设备),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7.5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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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公开版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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