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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54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部门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 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指导实施。
  (2)承担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城乡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政策; 组织编制(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其它相关专业规划;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批; 管理全县城市规划、城市勘察设计、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城市雕塑和市政工程设计工作; 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 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
  (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 编制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 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工作; 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6)承担城市建设和指导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相关政策,拟订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 负责编制报批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 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负责推广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 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管理工作。
  (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和造价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9)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贯彻实施建筑市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等建筑行业规章制度; 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指导监督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贯彻执行建筑工程。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1)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指导勘察设计活动,贯彻执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 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 监督管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1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提出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相关建议,监督执行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政策规划;组织重大节能项目; 负责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
  (13)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 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4)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环境保护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15)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16)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本地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17)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18)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泸西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县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9)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21)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22)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23)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24)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25)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相关人防法律法规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作。
  (27)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研究我县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战略,组织制定和修订泸西县防空表预案。
  (28)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人民防空战备建设需要,编制全县人防建设项目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29)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合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人民防空通信、指挥警报建设工作。
  (30)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管理全县人防经费和物资; 编制全县人防经费预、决算; 筹措人防建设经费。
  (31)制定全县人防设施在和平时期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已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32)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有11个内设机构,下辖11个事业单位。2021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0个,执行政府单位会计制度。
  (1)机关内设机构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法规监察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风貌管理科、人防办。
  (2)下属管理部门
  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个。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泸西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泸西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泸西县园林管理站、泸西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泸西县人防信息指挥保障中心。
  ②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泸西县自来水厂。
  ③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机关人员16人,与上年末减少人员2人,减少原因是退休1人、调出1人。
  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事业人员81人,与上年末减少1人,减少原因是退休1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全力加快黄草洲湿地公园建设步伐
  完成黄草洲生态红线及黄草洲湿地公园调规工作,全力推进恢复泸西县黄草洲环湖1、2、3、4、5、6号道路、新龙路、泸西县黄草洲24米、18米道路等在建项目生态红线及调规工作,加快湿地公园建设步伐。
  (2)全力推进“美丽县城”工作
  以创建美丽县城为抓手,全力推进县城“厕所革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九华路、环东路、环西路风貌改造提升项目、建设街修复保护利用等项目的建设,计划完成投资2.648亿元。
  (3)全力深化行业管理精细化
  一是深化保障房配租入住管理,确保保障房小区建设管理到位;二是深化县城地下管线管理,按照“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提高标准、系统治理”的原则,开展排水设施普查,编制实施城市排水与防洪建设规划,保障县城地下管线正常安全运行;三是深化建筑行业管理,积极探索工程建筑领域质量技术、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等方面的管理模式,对在建的工程,通过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现场观摩、巡查暗查等形式,不断规范建筑行业行为,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水平;四是深化园林绿化管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将城区新竣工项目绿化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探索园林绿化市场化运作打好基础维护好新建成项目;全力以赴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泸西县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异地绿化补偿办法》等管理制度,将绿化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让县城区绿地率逐年大幅增加;五是深化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开展数字化城市建设工作,依托互联网技术,对环卫管理所涉及到的人、车、物、事进行全过程实时管理,合理设计规划环卫管理模式,提升环卫作业质量,降低环卫运营成本,用数字评估和推动环卫作业管理质效,进一步提升县城人居环境。
  (4)全力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
  按照《泸西县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建设并重并举,成立泸西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研究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建立泸西县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涉及城市管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全面落实城市管理与城管行政执法配合工作制度,形成管理合力。
  (5)巩固7个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成果
  严格落实督查责任制,按照部门牵头、主体责任单位落实的要求,对“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3个专项行动实行分区负责,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巩固7个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成果。
  (6)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进一步强化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提升组织力量为重点,在抓基层打基础、强班子带队伍、正风气、聚民心上持续用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正气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补短板、抓提升、强管理”总体思路,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精细化管理为保障,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丰富城市元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通过城市双修等工作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城市发展和管理模式转型,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塑造整洁、美丽、精致的城市空间环境,着力将泸西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花园城市典范。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黄草洲湿地公园建设
  完成黄草洲生态红线及黄草洲湿地公园调规工作,全力推进恢复泸西县黄草洲环湖1、2、3、4、5、6号道路、新龙路、泸西县黄草洲24米、18米道路等在建项目生态红线及调规工作。加快湿地公园一期建设步伐。
  2.全力推进“美丽县城”工作
  全力推进县城“厕所革命”、垃圾焚烧发电、4条市政道路。完成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城市老旧小区等改造项目。
  3.全力深化行业管理精细化
  一是深化保障房配租入住管理,确保保障房小区建设管理到位;二是深化县城地下管线管理,按照“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提高标准、系统治理”的原则,开展排水设施普查,编制实施城市排水与防洪建设规划,保障县城地下管线正常安全运行;三是深化建筑行业管理,积极探索工程建筑领域质量技术、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等方面的管理模式,对在建的工程,通过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现场观摩、巡查暗查等形式,不断规范建筑行业行为,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水平。四是深化园林绿化管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将城区新竣工项目绿化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探索园林绿化市场化运作打好基础维护好新建成项目;全力以赴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泸西县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异地绿化补偿办法》等管理制度,将绿化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让县城区绿地率逐年大幅增加;五是深化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开展数字化城市建设工作,依托互联网技术,对环卫管理所涉及到的人、车、物、事进行全过程实时管理,合理设计规划环卫管理模式,提升环卫作业质量,降低环卫运营成本,用数字评估和推动环卫作业管理质效,进一步提升县城人居环境。
  4.全力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
  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力度。“推进721”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执法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花大力气切实解决好领导关注、市民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着力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和市民满意度;继续加强建筑渣土管理工作,从源头治理;寻找合适地点设置正规的建筑垃圾填埋场,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和弃土无处可倒和乱倒的问题,减少建筑垃圾污染城市生态现象和杜绝乱倾倒建筑垃圾现象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组织保障
  我局于2020年12月成立了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等制度。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多次指导,明确工作小组组长为刘煜峰,副组长为谢鸿祥、姚红章、马红飞、刘渝、昂虎,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科,项目科室各负其责和具体配合,实施推进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公开、结果应用等工作。
  2.落实联络员
  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财务科,负责每年的预算编制、绩效评价等工作。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相关工作推进,各站所、科室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
  3.审核检查指导
  年初部门预算,对下属单位上报项目及绩效目标审核;年度部门主管的项目资金分解到项目实施科室,同步审核分解下达绩效目标;组织对防洪排涝、老旧小区改造、厕所革命等民生重点项目跟踪检查问效(详见所附项目绩效表等佐证材料)。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泸财【2022】16号),2021年预算收入4427.28万元,与上年减少2411.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7.28万元,与上年减少2459.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0万元,与上年增加48万元。2021年预算支出442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28万元,与上年减少1337.47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与上年减少1074.2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决算收入9244.47万元,与上年减少1048.6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88.68万元,与上年减少71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2.39万元,与上年减少334.9万元;其他收入3.4万元,与上年增加2.81万元。
  2021年决算支出954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万元,占总支出5.59%,与上年减少69.5万元;项目支出9011.41万元,占总支出94.4%,与上年减少1417.44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442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7.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0万元;年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整预算数6188.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整预算数3052.39万元;年末,部门收入决算数924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88.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2.39万元、其他收入3.4万元。
  2021年预算支出442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28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年中,调整预算支出9748.98万元;年末,部门支出决算数9545.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0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6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8.3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606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编制填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产出绩效指标42条(其中:数量指标17条;质量指标23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2条),效益指标6条,满意度指标2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科学、规范、完整,具体指标值量化细化。
  1.加强基础设施方面建设,切实打造宜居城市
  通过“厕所革命“城市公厕、乡镇镇区公厕建设,泸西县黄草洲环湖大道4号路工程,泸西县黄草洲湿地恢复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新龙道路工程,泸西县白水塘道路工程,泸西县中枢镇龙口街道路改造工程,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切实提升我县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打造宜居城市,获得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2.人居环境整治有效,持续提升
  我局以泸西县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防洪沟改造、公厕管理工程、泸西县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县城街灯亮化等项目建设,有效改善城市环境,以实际工作为居民生活提供了便利。
  我局部门整体支出合规合理成效显著,目的、效能突出,最大限度地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了年初制定财政绩效目标。保障了局机关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工资福利及生活补助待遇,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财力保障。开创了全县“十四五”城乡住建工作的良好开局,为推进“美丽县城建设”,促进泸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并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度97%,自评为优秀。未完成3%部分是黄草洲4号路、新龙路以及老旧小区项目进度未达100%完成度所致,该3个项目未按预期完工,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不足,严重影响正常施工进度。
  三、绩效自评结论
  我局绩效通过目标设定2条、预算配置3条、预算执行7条、预算绩效管理4条、资产管理3条、部门履职4条、履职效益5条,共28项具体评分指标如实进行自评,得分99.67分,自评等级“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1 年全年总支出 9545.42 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2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03 万元、卫生健康(类)支出 29.19 万元、节能环保(类)支出 300 万元、城乡社区(类) 
  支出 3964.52 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 2568.39 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2606 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
  2.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原因分 
  析。
  本年度收支同比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收支,如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等方面项目收支均比上年度减少。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析
  (三)产出情况分析
  1. 疫情防控筑牢防线
  自疫情暴发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的指示精神,为确保我县市政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企业复工防控监管不留死角,办公区域、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到位,市政服务防控秩序稳定,我局制定了《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方案》,以局长为监管领导、副局长为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长为网格长、项目负责人为网格员的4层责任制防控管理,按照职能分为8个网格组,细化为84项防控监管事项,层层压实责任,组织了8家施工企业复产复工,帮助17个建筑工地顺利复工。并要求各网格组严格整理台账资料,严格按照归档程序归档,疫情防控形成常态化。
  2. 城乡建设稳步推进
  2018年以来,主要聚焦“美丽县城建设”、村镇建设、住房民生保障、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更新等方面,力求通过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推动城乡环境更优,民生保障更好。截至目前,共完成投资19.12亿元,实施21个重点项目。其中:投资5500万实施了白水塘绿化配套工程。投资1.9亿元建成3个停车场项目(石龙广场停车场、人民路停车场、锦辉广场停车场),共计车位2431个。投资3.82亿元,完成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8395.46万元,完成2015年城区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600套)建设。投资1134.39万元,完成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2.28亿元,完成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1094万元,新建公厕14座,改造公厕8座。投资3亿元,完成泸西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6455.52万元,完成泸西县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投资2987万元,完成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资4000万元,完成泸西县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东北片区)。整合资金700万元,完成18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投入1387.52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521户。投资1883万元,实施泸西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建设。投资101万元,建改镇区公厕18座。投资372万元,助力益谷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投资567.56万元,完成7个垃圾中转站建设。启动了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投资430万元。全力推进泸西县黄草洲湿地公园恢复建设项目,三年来完成投资4.62亿元。我县市政基础设施得到完善,住房民生得到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屏障得到筑牢,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得到健全,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3. 城市管理成效显著
  以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城市管理日趋规范。完成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加挂。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标识,提升外在形象。购置执法记录仪器,实现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七分服务、两分管理、一分执法”工作法,将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服务事业来抓。同时,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教育,严格考核考评,不断提升城管队伍的作风纪律和工作积极性,有效地杜绝了简单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保证了执法的公信力,城管执法不断走向规范化。2018年至今,制定了《泸西县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管理办法》,《泸西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共审批户外广告牌3229件,新开车辆通道口32件,城市道路挖掘109件,城市道路占用73件,设置临街雨棚358件。共维修大街小巷路灯15000余盏,恢复被盗、自然烧毁路灯电缆70余处,处理交通事故损坏的路灯杆100余起,路灯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维修雨污水窨井盖833块,落水板434块,青石板983.77平方米,路面9636.18平方米,路沿石509.6平方米,树池196平方米。共拆除屋面大型户外广告21处,拆除面积3791.65平方米。共清除牛皮癣野广告60000余张,清除墨汁,油漆类大小号码85000余条。共规范整治占道经营35000余起,乱推乱放5700余起,乱摆乱设6600余起,乱贴乱画8200余起,乱挂乱晒1000余起,随意散发小广告500余起。共规范引导临时占道摊位270余个。共办理建筑砂石(垃圾)运输准运证417份。共纠正带泥上路行为1600余起,纠正沿街抛洒滴漏现象950余起,治理渣土车泼洒路面1100余起,查处违规车辆193辆,查处违规倾倒建筑垃圾4起。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 年,在上级主管单位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团结依靠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攻坚克难、抢抓机遇,持续改善民生问题,努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实现了“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较好完成了本届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通过自评,我们进一步查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项目资金紧缺,导致进度款不能及时拨付,影响绩效目标按时按质实现。二是绩效管理人员不够,专业化程度不高。三是绩效目标设置规范性、完整性还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更好地发挥住建的职能作用,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争取项目资金能按时到位;二是进一步增加人员编制,加强业务培训。三是抓紧配齐专业化财务队伍。当前,项目审计、绩效评价等财务工作不断规范化、常态化,财务队伍专业化是部门工作的必然选择,是确保部门工作健康运转的关键环节,也是财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体体现。预算绩效管理队伍的精而全将有力保障绩效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绩效目标得以更好实现。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广征意见,量化考核,发扬民主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研究等程序,及时制定印发了《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 明确了实施和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实施步要和评价措施,把绩效评价工作与每个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挂钩,便于量化考核,确保绩效评价工作不流于形式。
  (二)加强宣传、注重学习、营造氛围
  领导小组办公室除了及时将相关制度和文件印发下发到了各个科室,并且要求各科室、部门对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正确认识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了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人人了解 个个关心、踊跃支持、积板参与绩效评价的浓厚氛围。
  (三)联系实际,科学安排,强力推进
  注重思想教育和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做到把加强绩效评价工作与履行住建职责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提高工作效能结合起来。坚持并做到了把绩效评价工作与住建相关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一起督查、一起奖惩, 有效地促进绩效评价工作在全局上下得到了强力推进。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0 日


附件【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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