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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54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79号),于2020年7月30日下达泸西县资金18万元,重点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能力提升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危化品物资储备库建设等与安全生产紧密相关的支出,截止2021年初资金结余6.4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绩效总目标
  泸西县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安委办的关心指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1.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形成“企业自检自查、政府综合督查、部门专项检查和专家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2.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3.狠抓督办问题隐患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严格整改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情况的通报》和省、州安委办督查泸西反馈问题,并及时上报整改报告。
  4.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交通安全日”、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
  5.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政企联动综合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应急队伍协同救援能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部门、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发生事故险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三)资金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本项目为2020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项目名称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经费,共6.44万元,主要安排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关 办公费2.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差旅费1.6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尽快拨付资金,按照规定管好用好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经费,共6.44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6.26万元,结余0.18万元,资金使用率达97.2%。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为组织好项目的技术实施、指导和管理,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宣传、发动及具体的管理实施。
  2.对象和范围
  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到实地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收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详细资料,并对社会经济状况及今后发展目标作认真分析。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我局严格按照《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泸政办发〔2020〕34号)、《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泸财〔2022〕19号)等有关要求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单位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及项目管理制度,并使其得到执行。对项目资金监管,成立项目资金监管小组。项目资金监管小组,由县纪委、财政局人员组成,负责全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目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都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我单位严格按照根据《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泸政办发〔2020〕34号)、《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泸财〔2022〕19号)等有关要求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制定绩效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并对1-12月份绩效实施情况进行及时跟踪监控,实时掌握项目进度过程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2021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按照规定管好用好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经费,共6.44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6.26万元,结余0.18万元,资金使用率达97.2%。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按照规定管好用好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经费,共6.44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6.26万元,结余0.18万元,资金使用率达97.2%。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我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为基础,主动适应应急管理新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着力补短板、织底网、强能力、促协同,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为助力高原花园城市建设、助推泸西跨越发展营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坚持全面性原则。绩效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因为,在绩效评价程序的所有环节中,有一个环节没有发挥作用,所有起作用的环节,也会变得无用或作用较小。
  2.坚持重要性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在所有项目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重点项目业务领域。
  3.坚持适应性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与单位实际情况相匹配,绩效评价不能马虎了事,一是单位领导加强了对绩效评价的认识,对项目绩效评价的实施带动了其他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通过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落实,明确了单位职责。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问题:因财政资金紧张,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经费资金保障不及时,导致相关费用支付不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很被动。
  原因分析:1.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确保经费按时划拨及时支付。
  七、有关建议
  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评价体系,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实现绩效评价体系全面、有效实施。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考评问责力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通过自我评价,评估绩效评价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绩效评价。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项无。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


附件【项目4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自然灾害救灾生活补助资金).docx
附件【项目3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县级配套补助资金).docx
附件【项目2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民房保险).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