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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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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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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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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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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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0000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和旅游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2、负责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艺术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负责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牵头、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3、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维稳、综合考评等工作。
2、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
4、财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5、公共服务科。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和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监督、指导全县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博物工作。
6、产业资源开发科。拟订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7、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宣贯培训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综治维稳工作,并组织查处、督办和协调全县性、跨区域大案要案。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8、合作推广科(智慧旅游科)。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承担泸西旅游形象国内宣传推广、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国内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
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大数据、文化和旅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指导文化旅游产业的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
第五条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2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兼泸西县文物局局长,副局长4名(副科级)。
第六条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为16亿元(要求完成入库任务数为8亿元)。目前,已在库项目1项,为泸西县永安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总投资43500万元,2020年报入固定资产22575万元,2021年报入固定资产20925万元。占年度投资任务数的13.07%,占要求完成入库任务数的26.15%。2021年我局招商引资任务数为7亿元。目前在库项目2项,截止2021年11月,完成招商引资任务52676.38万元,预计到12月可完成2021年招商引资任务61039万元,占任务数的87.19%。围绕2021年中国旅游日“红高原泸西.文旅融合,美好生活 ”的宣传主题活动,5月19日在阿庐古洞景区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7月29日组织开展“走进泸西 心有所依”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推广直播活动,结合泸西县文旅资源特色和发展实际综合创新,切实提升泸西县文旅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邀请淘宝知名主播走进泸西直播间,助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并进行直播选品,通过直播的方式,打造具有泸西特色有态度、有创意、有特点、有流量的乡村旅游公共品牌。8月9日组织全县旅游企业以线上报名方式参加“2021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9月,完成“泸西文旅宣传片”和制作泸西“宣传画册”工作。10月初组织全县旅游企业参加预计12月举办的“国际旅交会”和“云南旅游商品大赛”报名。10月27日至29日,组织全县旅游企业23家参加在上海举办的“赴上海市乡村旅游文化宣传推广活动,会上展示了泸西文创产品、特色民族绣品、旅游商品、旅游宣传品等,发放了泸西企业旅游宣传资料3000余份,文创产品钥匙扣200个,扇子2000把,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宣传。2020年委托浙江远见文旅规划公司对我县文化旅游资源进行考察调研,开展《泸西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2021年8月3日,该公司完成《规划》二稿修改工作。7月26日,委托北京中科景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我县文化旅游资源进行考察调研,开展《弥泸一体化文旅战略合作规划》(草案)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工作正在进行。完成永宁乡城子古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申报工作,完成2021年省级旅游名镇3个、旅游名村6个评价指标初评工作。按照大滇西旅游环线工作要求,完成吾者宜景半山温泉酒店(1期)申报(半山酒店)工作。截止10月底,全县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324.9359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为230536.3076万元。全县3馆、8站、87个初级文化中心总计98个公共文化场馆正常向群众免费开放。为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爱国卫生运动、疫情防控和重要节庆活动等节点,组织开展形式的文化惠民活动,活动参与人数达1.6万余人次。结合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基层文化站点的建设、管理、服务,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截止2021年11月,全县2个总馆、8个乡镇分馆累计开放接待群众达17.4万人次,其中,县图书馆进馆人次104331人次,办理读者证950张,书刊借阅226987册次,采购少儿期刊64种、成人期刊102种、成人报刊15种,采编、上架图书4929册,完成了8个乡镇分馆、4家村级服务点的6481册图书的采编、上架,开展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阅读推广等活动52场次;为8个乡镇分馆配送了1台“文旅一体机”,安装视频摄像头8个、客流监测系统6个。同时,我局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60万元,完成午街铺镇文化站、凤舞村、林树村,三塘乡文化站、阿定村,白水镇益谷村,金马镇新坝村,旧城镇督布府村,向阳乡沙马村、永宁乡舍者村10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提升改造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102.45万元,减少21.42%,主要减少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4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375.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5.7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5.72万元(本级财力375.7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102.45万元,减少21.42%,主要减少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4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5.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2.45万元,减少21.42%,主要减少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4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是日常公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化和旅游- 行政运行科目240.50万元,与上年减少87.77万元,减少26.74%,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4人。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2.97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01万元,与上年减少3.67万元,减少10.8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4人所致;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07万元,与上年减少2.45万元,减少10.8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4人所致;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2.8万元,增长26.11%,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6、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8.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减少2.26万元,减少10.81%,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变动。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无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6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5%,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无公务用车。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各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年度绩效目标为: “十四五”期间,围绕“两心两带一环四区”、“两圈”空间布局,全力推进五大龙头项目建设,强化旅游要素支撑,完善旅游设施配套,推进文化旅游融合,以一批重点项目和全域旅游支撑项目促动生态文化旅游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推动形成生态文化圈、旅游度假区、精品景区、特色小镇、农业产业园、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齐头并进的文化旅游发展新格局。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8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60.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2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9.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0111
附件【泸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公开版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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