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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53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中央食品药品监管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为做好药品监管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 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0〕380 号)文件,我县需要开展2021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及经营企业监管等工作。
  项目总投资2.59万元,主要用于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及经营企业监管等工作。
  (二)项目总体目标。
  1、不断完善和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简称“两品一械”)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2、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 3、全面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高效开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完整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4、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企业监管,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5、突出地方特色食品安全监管。6、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7、加强“两品一械”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具体业务指导。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组织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对照绩效指标负责各个阶段的动态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制订完善《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度。  
  2、根据绩效评价要求及考核办法,为全面落实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围绕综合改革目标任务,构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的绩效指标体系,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财务科牵头,项目科室各负其责和具体配合,实施推进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公开、结果应用等工作。并于6月份和9月份组织了二次跟踪评价,通过跟踪评价,找出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并进行了改正,为保证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和项目的圆满完成起到了很好促进。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通过自评,该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群众关切,紧盯风险程度、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加强药品安全质量监管。坚持“四个最严”“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治理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隐患排查,切实防控风险,严惩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以来,共检查涉药单位233家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985户次,对全县1396家餐饮店实施网络化监管。不断完善和加强了“两品一械”抽样检验工作,提升“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检查装备能力。 完成药品抽检15次,食用农产品抽检240批次,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药品2批次核查处置工作,高效开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完整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促进了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强“两品一械”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充分: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使用合规性: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管理制度健全性: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3、制度执行有效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4个。药品抽样购样批次15批,完成;药品监管经营企业数50家,完成232家;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30家,完成232家;化妆品抽样批次3批次,完成4批次;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1次,完成。
  2、质量指标7个。药品抽样完成率95%,完成100%;化妆品抽样完成率95%,完成100%;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完成;重点监测品种风险分析报告完成率100%,完成;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100%,完成;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完成;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示率100%,完成;
  3、时效指标1个,完成。
  4、成本指标4个,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3个, 全部完成。其中“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假冒伪劣产品销售行为不断降低。
  2、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组织保障得力,责任明确。我委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召开会议,明确提出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要求,对评价依据,评价目的,考评对象,方法步骤,工作进度做出具体安排,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了自评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项目到位;
  2、加强业务指导,确保自评质量。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按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在总结以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各个项目二、三级指标的设置及评分标准的业务指导,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定指标,以便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对单位上报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认真审核,重点分析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共同努力,保证自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
  3、执行评价规则,强化自评实效。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各级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履行部门主体责任、确保评价客观真。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资金不足,地方财政没有配套资金。财政预算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很多资金往往在年底才能落实。
  七、有关建议
  财政及时下达预算资金、及时拨付,确保预算的正常执行。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 月16日


附件【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