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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54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财政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1年县财政局涉及预算项目4个,分别是:
  1. 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项工作经费,本年财政拨款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所属办公、生活区及包保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全年支出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 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经费,本年财政拨款3万元,主要用于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年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以及政策宣传等监管工作,全年支出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 泸西县2019-2021年绩效评价及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经费,本年财政拨款91.7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全县预算单位2019-2021年绩效评价工作经费,全年支出91.7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 财政工作经费补助资金,本年财政拨款15.18万元,主要用于驻村人员生活补助、焰山社区党建经费补助、办公费,全年支出15.1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消除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裸露垃圾,扎实推进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自然村长效保洁机制,实现保洁员全覆盖;村庄垃圾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
  2. 根据全国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要求,地方金融实施统一归口监管、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7类机构的监督管理,地方级金融办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年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监管工作。
  3. 一是通过购买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服务,到泸西县开展就地服务。协助编审2021部门预算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实施2020年部门整体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和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落实全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任务,提高项目预算编审质量。构建泸西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通过开展非税收入和支出合规性检查,加强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和资金使用支出合规性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清偿所欠2019至2020年度共245个项目的委托中介绩效跟踪审查和再评价费用,维护政府信用。
  4. 解决驻村人员生活补助、党建经费补助、财政局办公及相关业务支出,保障财政工作及专项业务正常开展。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
  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 根据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 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红河州财政局积极开展了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 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2. 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
  3. 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和组织的绩效水平。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 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项工作经费,共设7个绩效指标,完成7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2. 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7个,部分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3. 泸西县2019-2021年绩效评价及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经费,共设27个绩效指标,完成26个,部分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97分,自评等级为“优 ”。
  4. 财政工作经费补助资金,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均有政策文件支撑,设定了项目绩效目标,资金配置方面有明确的测算依据。具体如下: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项工作经费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排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经费的批复》(泸政复〔2021〕16号);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经费根据《关于下达监管部门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金发〔2021〕26号);泸西县2019-2021年绩效评价及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经费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9-2021年绩效评价及全过程绩效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收入安排的批复》(泸政复〔2020〕255号)及《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泸政发〔2020〕44号);财政工作经费补助资金根据《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2020年下半年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的通知》。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我单位4个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根据项目各自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1. 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项工作涉及财政局新旧小区、办公楼及第三片区责任包保区域全面消除包保区域裸露垃圾,改善环境卫生,大力推进办公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彻底改变周边环境“脏、乱、差”现状。
  2.2021年由泸西县财政局牵头,联合县市管局、县公安局、县人行、县银监局,对我县3家小贷公司、1家典当行及1家投资咨询公司等相关企业开展涉非涉稳风险专项排查宣传活动及金融放贷领域专项排查宣传活动。
  3.2021年对县级一级预算65个所涉项目数124个,涉及金额13288.21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49个,涉及资金7270.89万元,全部实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县级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2个涉及资金20038.83万元;整体支出3个,涉及资金12243.52万元。重点绩效评价涵盖了“四本预算”。评价财政资金32282.35万元,评价结果“6优9良”。
  4.财政工作经费补助资金15.18万元,其中:驻村工作队员4人生活补助3.19万元,办公费开支9.99万元,补助焰山社区党建经费2万元。
  (四)效果情况分析
  项目效果情况包括质量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设置符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的三级效益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全部完成,完成率达100%。
  1.通过集中开展 “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 “7个专项行动”,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全面推进全省卫生城镇创建达标,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 
  2.通过全面深入摸排,加大全县非法集资风险的监测预警力度,从源头防治金融行业乱象现象发生,进一步遏制金融领域案件及非法集资高发频发势头,打击涉金融领域黑恶势力,铲除一切金融犯罪滋生土壤。
  3.2021年经过跟踪监控共收回5个单位9个项目滞留资金1406.99万元,收回以前年度18个项目结余资金98.27万元,收回资金共计1505.26万元,并重新安排到其他更需要的项目。通报部门整体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存在问题合计55个。
  4.通过对驻村队员生活补助,极大地提高了驻村队员对扶贫工作的积极性。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项目由于未完工,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指标设定的科学性有待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编制经验不足,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管理预算执行的统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泸西县财政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附件【泸西县财政局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