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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53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红河州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红人发〔2019〕14号)精神,结合泸西县顺利退出贫困县序列实际,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全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确保到2020年我县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单位特制定《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32号)及红财预发〔2020〕87号文件,州财政局下达泸西县财政局“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12万元;依据泸财预〔2021〕451号,2021年5月13日,县财政局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12万元。截止2021年末,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已支出10.77万元,未支付资金1.23万元于年末由县财政收回。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组织动员全体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植根群众,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独特优势,投身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与人大监督工作、人大代表履职、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群众做好事实事结合起来,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县乡人大依法履行职责,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机构健全,项目主体责任明确,由财政局负责资金兑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项目管理实施,并依据《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项目档案资料管理齐全,资料存放于单位相关负责科室。
  二、部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财务科牵头,项目实施相关科室成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1.前期准备。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研究制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财务科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一是由财务科自评,并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评分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二是评价工作组进入项目实施现场开展现场绩效评价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1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计划内容实施:财务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基本合理;项目初期运行正常,效益发挥良好;资料、档案基本齐全,整理规范,项目绩效指标达到预期目标,经深入实地对受益区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当地群众及受益企业调查了解,群众对本项目的实施均表示满意,绩效评价为“优”,满意率在95%以上。本项目绩效自评评分表为:
  指标名称 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绩效目标是否完成 分值 得分
  数量指标 乡走访次数>=6次 12次 10 10
  质量指标 预算资金使用率>=90% 89.75% 10 8.98
   挂联责任落实率=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及时完成率>=9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成本< ="预算成本 10.77万元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脱贫成效巩固率=100% 100% 15 15
   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有效改善 15 15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90% 95% 10 10
  预算执行率 89.75% 10 8.98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7.96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泸西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派出4名机关干部分别担任向阳乡法土村、勺布白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及中枢镇逸圃村、白水镇平田村驻村队员,围绕建强基层组织、推动乡村振兴建设、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开展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据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2.绩效目标内容及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相对规范、完整。
  3.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
  4.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等。
  5.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
  6.项目资金安排突出重点,未出现小散乱等现象。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89.75%;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挂联责任落实率达100%; 预算资金使用率=90%;各项工作及时完成;成本开支在预算范围内;效益达到全部预期指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有效调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植根群众,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独特优势,投身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与人大监督工作、人大代表履职、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群众做好事实事结合起来,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创新方式方法,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组织动员全体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对推动县乡人大依法履行职责,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高原花园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做好项目预算安排。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提前预算,规范操作、严格控制开支范围,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二是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对单位资金的使用及配套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是强化台账管理。由各代表团团长担任联络室负责人,专门负责联络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规范管理人大代表联络室的档案,在制定代表活动计划和工作流程,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不断规范活动台账的管理,确保代表活动有记录、有痕迹。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二是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高,部分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一是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应根据对应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设置,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关,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二是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
  (二)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建议部门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预算申报前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部门项目遴选排序、安排部门预算申报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附件【绩效单位自评报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