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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539
  • 发布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3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实施项目4个,参与本部门绩效评价的项目4个。
  (一)项目概况。
  1.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1年基层政协建设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实施。2021年基层政协建设经费当年预算安排25万元,上年结转11.7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72万元,实际支出36.7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项目:根据《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实施。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为省对下转移支付经费,涉及红河州13个县(市)政协和红河州政协本级,主要用于提升基层政协履职能力组织的各种培训、视察、调研、改善基层政协办公条件,信息化建设、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及应急救助等。下达2020年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0万元,2020年结转1.87万元,2021年实际到位资金1.87万元,实际支出1.87万元。
  3.扶贫工作经费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35号)文件精神实施。下达2020年扶贫工作经费5万元,2020年实际支出2万元,结转2.5万元,2021年实际到位资金2.5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4.州政协系统第二十六届职工运动会经费项目:根据《关于同意安排参加红河州政协系统第二十六届职工运动会经费的通知》(经费通知〔2021〕103号)文件精神实施。下达运动会经费10万元,2021年实际到位资金10万元,实际支出6.08万元,结转3.9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中共泸西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政协性质定位,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着力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紧紧围绕县委“113553”发展思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团结带领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为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推动泸西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主要由县政协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程序为:年初做好预算,资金下达后,根据《政协泸西县委员会委员履职活动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泸西县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办公室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基层政协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协办〔2021〕20号文件进行支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更好的了解2021年度整体支出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通过评价,在部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等方面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支出,提升预算配置的科学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为下一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逐步推开经验性积累奠定基础。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财绩〔2011〕95号);
  4.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5.《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6〕100号);
  6.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泸财〔2013〕299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省、州相关财政财务法律、制度、规定和行业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下达文件等;
  8.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0〕151号)。
  (2)绩效评价的原则、评价指标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和专家评议法、公众评议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详见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泸西县财政局绩效管理科牵头,泸西县财政局领导及相关科室成员组成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泸西县民政局相关人员组成绩效评价业务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1.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根据评价要求,绩效评价小组经过认真研究,全面了解项目收支及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
  2.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由项目实施者按要求填报项目相关表(附件1)及撰写项目自评价报告(附件2)。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2.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3.扶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4.州政协系统第二十六届职工运动会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见附件2-2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明确、可衡量。
  2021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项目申报、审批等程序决策过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2.资金预算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2021年度项目的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领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管理方面: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预算资金按照计划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合规。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载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项目组织实施方面: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的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相关资料齐全且及时归档;建立了绩效自评组织机构,并按自评工作程序开展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格式及内容符合文要求。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1:基层政协建设经费
  在全县8个乡镇成立了“政协委员之家”,在全县15个社区、72个村委会和探索建立“社情民意联络站点”,规范了“基层社情民意联络示范点”建设,制定了工作、学习、活动、委员联系群众、考核等制度。今年以来,8个乡镇活动小组共收集到基层群众意见263条,依托“委员之家”多形式开展“协商在基层”活动55场次,收集意见建议137条。购置一批办公设备,改善全州单位办公条件、提升基层政协履职能力。经济效益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得,社会效益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得,可持续影响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得。通过现场抽查、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得实际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项目2: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
  组织的各种培训、视察调研、基层政协信息化建设(含数字政协和智慧政协建设的安装与维护)、改善基层办公条件。2021年开展调研视察、协商座谈等活动20余次,完成10项调研、5项视察和3个专题协商、11件重点提案督办,提交县委、县政府调研报告10篇,强化绩效管理,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提升基层政协履职能力和增强社会效益为目标。通过现场抽查、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得实际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项目3:扶贫工作经费
  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提高了群众生活品质,消除零散垃圾堆放点,切实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济效益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得,社会效益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得,可持续影响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得。通过现场抽查、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得实际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督促指导。成立了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的县政协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每季度通过党组会议评议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讨论研究,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突出抓制度建设,用制度管好专项资金。先后制定完善了《政协泸西县委员会委员履职活动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泸西县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的安全运行。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资金统筹管理使用有待加强。因专项资金下拨时间较晚,要确保项目规范有效地运行,还存在着一些统筹协调的问题。
  (二)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有待于进一步优化。项目亮点不突出,绩效不显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部分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不高;项目资金的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尚有微小差异,预算执行、任务完成、实施措施、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情况等结合不够紧密。  
  (三)因各种客观因素限制,项目支出进度不均衡。财政紧张、统筹协调不好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预期展开。委员活动订报费、文史资料选辑编审费及稿费等部分项目经费集中在四季度支出(委员的报刊在四季度征订,文史资料到10月份才能定稿),形成项目经费支出时间进度不均衡的问题。
  七、有关建议
  建议在上半年下拨专项资金,便于统筹协调使用,避免年底经费挤压,影响资金发挥时效作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政协泸西县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