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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54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民政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泸西县民政局2021年度实施项目17个,参与本部门绩效评价的项目17个。
  (一)项目概况。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困难补贴项目:2021年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915人,共计发放资金258.70万元;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82人,共计发放资金152.18万元。
  2、春节、敬老节慰问经费项目: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泸办通便签〔2022〕12号),于每年春节前完成对部分困难户的走访慰问,表达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2021年春节、敬老节慰问经费预算安排1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1万元,实际支出4.7万元,预算执行率43%。
  3、福利彩票工作经费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福利彩票工作经费的通知》(红财综发〔2021〕17号)文件精神实施。2021年福利彩票工作经费当年预算安排5万元,上年结转1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6万元,实际支出7万元(其中:使用上年结转6.8万元,使用当年拨款0.2万元),预算执行率44%。
  4、老体协活动经费补助项目:根据《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1〕5号)文件精神,补助泸西县老体协承办全州老年人门球邀请赛活动经费。2021年老体协活动补助经费当年预算安排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5、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项目:为全面提升社区干部对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能力及业务知识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全省和谐社区建设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云办发〔2010〕15号)规定: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按照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5000元安排,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分别以20%、30%、50%的比例承担,对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按照项目资金配套比例,2020年省州配套项目资金1.5万元,县级财政由于资金紧缺未配套。
  6、城乡困难群体救助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0〕223号)、《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1〕9号)、《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1〕91号)、《泸西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泸财〔2021〕16号)等文件,泸西县2021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在项目,共收到资金6394.67万元,支出6385.5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截至12月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3742人,特困供养对象660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7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6人次。
  7、泸西县BT公墓建设项目: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泸西县公墓搬迁BT项目建设工程尾款的支付。
  8、泸西县2021年度殡葬改革火化补助项目:根据《泸西县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方案》(泸办发〔2019〕123 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在泸西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告》(泸府通告〔2020〕8号)文件精神,落实惠民殡葬补助。2020年6月1日零时起至2022年5月31日,实行火葬并进入公墓安葬的,每具遗体补助火葬费1000元,家属自愿将骨灰进行节地生态安葬(花葬、树葬、草皮葬、水葬、撒散等)的,再给予1000元补助。
  9、泸西县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项目:2020年6月1日零时起,我县全面殡葬改革,2020共火化特殊困难群体共267人,其中(低保对象232人,特困供养对象15人,重点优抚对象20人),2021年一年我县火化特殊困难群体共425人,其中(低保对象355人,特困供养对象55人,重点优抚对象15人),依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全年发放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100人(其中低保对象90人、特困供养对象4人、重点优抚对象6人),合计100000元。
  10、泸西县殡仪馆火化炉尾气设备装置购置项目:我县殡仪馆于2014年搬迁新建,但满足2020年6月1日全面殡葬改革,殡仪馆设施严重不足,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先订货、先开工的思路推进殡仪馆设施设备增改工作,改造遗体告别厅2间,采购3台火化炉(总量4台),全面殡葬改革工作于2020年6月1日零如期时起,实现辖区100%为火化区,火化区火化率100%,火化后骨灰100%进经营性或公益性公墓安葬,成为红河州十三县市中首个实现全区域火葬的县。随火化率的提高,殡仪馆设备购置(4台火化炉尾气处置设备购置)工作也迫在眉睫,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点工作。
  11、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项目:泸西县2021年全县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 61714人,其中农村老年人口42318人,城镇老年人口19396人。全县共有8个乡镇农村敬老院、1个城市公建民营养老院,51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老年活动室)1185张床位运营。
  12、泸西县孤儿助学项目:泸西县2021年12月共有在册孤弃等特困儿童147人,其中孤儿71人,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文件精神,泸西县组织人员对在册孤儿进行了筛选,共筛选出15名符合福彩圆梦助学工程条件的孤儿按程序进行了申报,并通过了省州民政部门的审核。2021对15名孤儿进行了福彩圆梦助学工程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4.2万元。2021年上级共下达助学金6.4万元,上年结余13万元。
  13、泸西县儿童之家建设项目:泸西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红河州北部,地处红河、文山、昆明、曲靖4州市交汇处,泸西全县国土面积1674平方公里,辖5镇3乡87个村民委员会社区,截止2021年6月已建成儿童之家87个已实现全县行政村全部覆盖,2020年上级共下达泸西县儿童之家项目补助金7.5万元,已全部用于泸西县永宁乡阿峨村委会儿童之家、泸西县永宁乡法衣村委会儿童之家、泸西县白水镇山黑村委会儿童之家、泸西县白水镇果衣村委会儿童之家、泸西县午街铺镇果吉村委会儿童之家、泸西县午街铺镇喷泉村委会儿童之家、泸西县中枢镇阿庐社区儿童之家、泸西县金马镇山口村委会儿童之家、金马镇石缸冲村委会儿童之家、泸西县旧城小学儿童之家、泸西县旧城板桥小学儿童之家、泸西县三塘乡阿定村委会儿童之家、泸西县向阳乡勺布白村委会儿童之家、泸西县三塘乡方摆村委会儿童之家、泸西县向阳乡阿盈里村委会儿童之家15个儿童之家建设。
  14、农村敬老院及儿童福利机构维修改造项目:泸西县乡镇农村敬老院消防改造经《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19〕23号)红财综发〔2019〕116号下达项目建设资金111万元,经县乡两级各有关部门研究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规划在白水镇、金马镇、永宁乡、三塘乡敬老院实施消防改造。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工,只有白水镇敬老院在等待验收。
  15、泸西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泸西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红河州北部,地处红河、文山、昆明、曲靖4州市交汇处,泸西全县国土面积1674平方公里,辖5镇3乡87个村民委员会社区,截止2021年6月已建成儿童之家87个已实现全县行政村全部覆盖,2020年上级共下达泸西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补助金336万元,已全部用于泸西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16、泸西县高龄津贴项目:泸西县2021年全县共有103585人次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申报高龄津补贴,其中80-99周岁103386人次,100周岁以上199人次,80-89周岁老年人按55元/人.月的标准发放,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6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全年发放资金580.56万元。
  17、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0〕40号)以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0〕122号)精神,为稳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成果,县、乡、村三级按规定数量配齐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切实增加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泸西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拟订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民政工作。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殡葬事务。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协同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项目主要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主要程序为:城乡困难群众从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核确认,最后由县民政局采取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将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了解2021年度泸西县民政局整体支出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通过评价,在部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等方面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支出,提升预算配置的科学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为下一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逐步推开进行经验性积累奠定基础。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财绩〔2011〕95号);
  4.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5.《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6〕100号);
  6.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泸财〔2013〕299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省、州相关财政财务法律、制度、规定和行业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下达文件等;
  8.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0〕151号)。
  (2)绩效评价的原则、评价指标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和专家评议法、公众评议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详见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泸西县财政局绩效管理科牵头,泸西县财政局领导及相关科室成员组成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泸西县民政局相关人员组成绩效评价业务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1.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根据评价要求,泸西县民政局绩效评价小组经过认真研究,全面了解泸西县民政局春节、敬老节慰问经费项目收支及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
  2.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一是泸西县民政局根据评价要求,将所需要进行自评的项目按项目实施者分配到项目实施科室或个人。
  3.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由项目实施者按要求填报项目相关表(附件1)及撰写项目自评价报告(附件2)。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困难补贴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2、泸西县民政局春节、敬老节慰问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7.5分,自评等级为“优”。
  3、泸西县民政局福利彩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3.32分,自评等级为“优”。
  4、泸西县民政局老体协活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5、泸西县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6、泸西县城乡困难群体生活救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7、泸西县BT公墓搬迁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8、泸西县民政局2021年度殡葬改革火化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
  9、泸西县民政局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4.5分,评价等级为“优”。
  10、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11、泸西县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12、泸西县孤儿助学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8.3分,评价等级为“优”。
  13、泸西县儿童之家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14、农村敬老院及儿童福利机构维修改造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15、泸西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16、泸西县高龄补贴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2.5分,评价等级为“优”。
  17、泸西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3.59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见附件2-2  泸西县民政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详见附件3-3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在该项目实施中,泸西县民政局落实项目实施监管责任人,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工作队,负责该项目的实施管理、资金使用、培训指导、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2.强化资金管理使用。在该项目的资金管理与使用中,我局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确保项目资金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保证财务核算真实、合法,会计报表真实反映项目执行情况,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
  3.加强社区干部监督管理力度。在认真组织社区干部开展教育培训的同时,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村组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治理,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4.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政策基本稳定,认真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并重点关注因“疫情”不能外出打工人群,通过部门系统数据比对、主动入户排查,坚决杜绝公职人员违规享受低保、死亡保、错保和严防漏保问题的发生,加强对临时救助的抽查,确保临时救助政策执行到位,资金使用规范。
  5.实现全年社会救助资金按月、足额通过“社银一体化”社会化发放。
  6.不断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适时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借助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信息平台,加强贫困村对象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家庭收入难以核算,虽通过“泸西县家庭经济核对中心”核对,但由于核对范围领域的局限性,存在一部分在保人员隐瞒收入、财产情况。 
  2.基层民政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乡镇的低保工作队伍建设相对薄弱,全县大部分村委会虽配备民政“协理员”,但由于基层事务繁忙,多数“协理员”身兼数职,精力有限,导致对业务不熟练、政策把握不准。
  3.部分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残疾人,尚未及时纳为补贴对象。经清查核实,是低保调整等因素,一部分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但尚未及时纳为补贴对象。
  4.部分不符合享受两补的残疾人没有及时停发,经清查核实,因残疾人死亡、户籍迁出等信息上报不及时,导致没有及时停发。
  5.高龄津贴补助资金少,对高龄老人的健康生活水平改善和缓解负责赡养高龄老人子女的经济压力缓解作用不大。
  6.养老服务工作推进速度不快,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覆盖不广,短板效应明显,主要是目前对养老服务资金投入还相对有限。
  七、有关建议
  1.充分利用“经济核对平台”。“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是对居民经济状况进行核查主要途径,建议加强各地、各部门联系,进一步扩大核查的地域、领域。
  2.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对高龄津贴制度的宣传,让全县所有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知晓高龄津贴制度,让每个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都能申报享受到高龄津贴。
  4.加强顶层设计,让高龄津贴制度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整合资金筹集及发放渠道,以便省出更多的人力物力。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泸西县民政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泸西县民政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泸西县民政局2021年资金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附件2-1:泸西县民政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民政局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民政局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资金项目相关表格.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民政局老体协活动补助经费项目相关表格.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民政局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民政局关于泸西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民政局关于泸西县农村敬老院及儿童福利机构维修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 .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民政局关于泸西县儿童之家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民政局关于孤儿助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 .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民政局高龄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民政局福利彩票工作经费项目相关表格.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民政局春节、敬老节慰问经费项目相关表格.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民政局城乡困难群体救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民政局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相关表格.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专用设备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殡葬改革火葬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xlsx
附件【附件1: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BT公墓搬迁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