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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318
  • 发布机构
    县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扶贫开发工作的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拟订全县中长期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扶贫项目和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承担同上级扶贫部门的业务联系,为泸西县扶贫开发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负责整乡推进、整村推进、安居房、易地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负责协调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及革命老区项目。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与对口帮扶单位沟通协调,负责中央和省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负责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泸单位定点扶贫的情况收集、台账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设有:局长1名,副局长4名,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项目科、产业金融科、社会扶贫科,下设泸西县精准扶贫管理中心1个事业单位编制。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负责全县贫困状况动态监测管理和扶贫统计工作;推进精准扶贫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组织开展全县扶贫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精准扶贫信息系统信息技术的推广和运用;负责扶贫开发资料和系统数据的安全维护;负责县扶贫办政府门户网站扶贫开发信息数据的共享、发布和日常更新维护。
  起草扶贫小额信贷项目资金分配文件,扶贫贷款、贴息等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检查督促;负责村级互助资金项目的管理、统计、上报、监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和涉农资金整合。
  起草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文件;负责做好行业扶贫及考核工作;配合督促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就业能力提升及劳动力转移、教育、健康生态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等工作。
  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央定点扶贫中国兵器装备有限公司帮扶资金,从产业、基础设施、民生三方面实施项目,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抓好巩固提升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的总体安排部署,使扶贫工作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完成脱贫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转变。压实行业扶贫部门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遏制返贫现象,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现稳定长效脱贫,真正打好打赢高质量脱贫攻坚战。
  (2)落实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工作
  认真落实《泸西县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县贫困人口的监测和管理。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动态监测管理机构,将未脱贫户,已脱贫的低保户、大病重病户、残疾人户、重灾户和非建档立卡户中的“边缘户”作为监测对象。重点关注“两摸底”边缘户435户1638人,脱贫监测户998户4089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到位。认真落实《泸西县贫困对象动态监测防控致贫返贫基金管理细则(试行)》建立防控致贫返贫基金,对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和有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实施专项救助,切实解决农村户籍人口(含“农转城”人口)因病、因学、因灾或其他重大事故致贫返贫问题,坚决防止返贫。
  (3)着力做好项目库建管用
  一是依据省州要求、资金到位情况和后续巩固提升需求扎实开展项目库动态调整,不断提高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县级项目库的科学性、指导性、精准度;二是认真落实“六定”措施要求,把资金定到项目、计划定到项目、审批一次定到项目、公示公告定到项目、责任定到项目、督查考核指向定到项目,全面加强并规范项目库建设管理使用,加快扶贫措施、扶贫项目落地、落实、见效,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基础。
  (4)强化扶贫资金投入
  坚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谋划好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等项目,积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争取社会帮扶资金,保障扶贫资金有效投入。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1年:预计投入资金6500万元。其中:预计投入1500万元,在全县8个乡镇实施农村村间道路建设项目16个,修建道路约20公里;预计投入资金3000万元,实施产业园区道路沟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0个,新建产业园区道路40公里,沟渠20公里;预计投入资金2000万元,实施村集体经济项目8个,发展全县蔬菜产业、水果加工、花卉包装、扶贫车间等建设内容。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发展,拓宽农户增收致富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巩固脱贫成效,有机衔接乡村振兴。
  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央定点扶贫中国兵器装备有限公司帮扶资金,从产业、基础设施、民生三方面实施项目,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至建档立卡贫困户,扶持获贷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加快贫困人口致富脱贫步伐,巩固提升脱贫人口收入和生活水平。充分应用扶贫信息化平台,通过贫困对象动态监测,监测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针对问题精准帮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效。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宣传绩效理念,培育绩效文化。基本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批复总指标为3,442,511.61元。
  预算批复安排支出指标3,442,511.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42,511.61元(本级财力3,442,511.61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指标为3,442,511.61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46,560.6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95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共计收入18,168,781.18元(其中财政拨款18,163,695.15元,占本年收入99.87%,其他收入5,086.03元,占本年收入的0.03%)。财政拨款18,163,695.1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259.62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579.34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45%;农林水支出17,186,677.19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4.62%;住房保障支出收入拨款182,179.0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1%。
  2021年共计支出18,164,513.15元(其中基本支出2,989,670.43元,本年支出16.46%;项目支出15,174,842.72元占本年支出83.54%)。基本支出2,989,670.43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259.62元,占基本支出的17.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63,579.34元,占基本支出的8.82%;农林水支出2,012,652.47元,占基本支出的67.32%;住房保障支出182,179.00元,占基本支出的6.09%。
  3.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本年累计财政拨入18,163,695.15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拨款531,259.6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拨款263,579.34元,农林水支出拨款17,192,581.22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拨款182,179.00元。
  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财政拨款收入18,163,695.15元,比年初预算数3,442,511.61元增加了14,721,183.5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泸西县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项目及泸西县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收储设备配套项目补助资金;2021年县扶贫办财政拨款支出18,164,513.15,比年初预算数3,442,511.61元增加了14,722,001.5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泸西县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项目及泸西县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收储设备配套项目补助资金。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完成绩效目标计划。
  部门整体支出2021年实际支付18,163,695.15元,预算执行率25.08%,用于基本支出2,994,756.46元,项目支出15,174,842.72元,其中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2021年实际支付12,209,513.72元,预算执行率93.92%,全部用于支付2018年至2021年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在贷款贴息期内给予贴息;泸西县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收储设备配套项目2021年实际支付2,865,000.00元,预算执行率95.5%,全部用于支付购买垃圾箱300个,垃圾桶1875只,补齐泸西县8个乡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完善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满足群众生活垃圾收储管理的需求,为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向乡村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改善项目区的村容村貌,加快项目区现代化建设进程;2021年扶贫开发工作经费项目2021年实际支付100,329.00万元,预算执行率99.6%,全部用于支付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三、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评价,自评得分为97分,评价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县级财政资金18,163,695.15元已经全部到位。投入情况包含目标设定及预算配置,经自评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绩效评价设有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目标清晰、细化;目标可衡量。该项满分为15分,绩效自评得分为15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资产管理三方面。该项满分为20分,绩效自评得分为17分。具体绩效评价过程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方面。部门年末预算执行率为25.08%,预算执行率低的原因为年初预算时包含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相关项目由各乡镇实施,泸西县乡村振兴局仅作为项目管理单位。部门“三公经费”变动率为57.46%,增加的原因为上年财政收回额度,无法支付接待费用,导致2021年接待费金额超2020年。该项满分为8分,绩效自评得分为5分。
  2.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本部门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制定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或制度、规定;建立部门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该项满分为8分,绩效自评得分为8分。
  3.资产管理方面。 部门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100%;该项满分为4分,绩效自评得分为4分 。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分析为部门履职情况包括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四个方面。该项满分为35分,绩效自评得分35分。具体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2021年泸西县乡村振兴局部门重点工作完成。部门整体支出2021年实际支付18,163,695.15元,预算执行率25.08%,用于基本支出2,994,756.46元,项目支出15,174,842.72元,其中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2021年实际支付12,209,513.72元,预算执行率93.92%;泸西县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收储设备配套项目2021年实际支付2,865,000.00元,预算执行率95.5%;2021年扶贫开发工作经费项目2021年实际支付100,329.00万元,预算执行率99.6%。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情况分析为履职效益情况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五个方面。该项满分为30分,绩效自评得分30分。具体绩效评价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相关绩效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部门未发生廉政问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履职效果,也得到了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认可,但仍存在项目预算申报时调研论证不够充分,预算执行中存在调整;目前扶贫动态事业普遍存在事务繁杂、工作量大、工作实际操作难度较高、高素质专业人员缺口较大的问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财政资金绩效工作的各项规定,重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明确职责分工,专人负责,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各相关科室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的同时,抓好财务科分配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我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财务制度及配套措施,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进一步完善了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11日
 


附件【附件1:乡村振兴局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xlsx
附件【附件2:泸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收储设备配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附件2:泸西县乡村振兴局扶贫开发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