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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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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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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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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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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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6001000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县教育改革,管理教学业务;对全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检查指导、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共同性的问题。拟定全县教育发展规则,组织承担国家、省、州、县重大实验课题,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局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勤工俭学及校办产业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一是强化学用结合。严格执行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落实落细,促进学校教育内涵式发展。2021年以来,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9次,开展党史学习理论宣讲5次、各类学习教育活动257场次,学习覆盖率达100%,参与党史知识问答互动6735人次,开展为民办实事4761件,办结4277件;举办2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培训学员1393名。二是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始终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扎实推进“智慧党建”工作,树立“质量建党”鲜明导向,努力提升党建工作能力。2021年以来,完成下辖159个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个,发展党员22名、团员550名,储备入党积极分子50名,培养党员骨干教师20人,成立“红烛志愿服务队”10支,开展送课下乡等活动6余场次。选派78名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树示范党组织2个,打造党建示范学校6所。开展“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创建等主题活动260余场次,举办党、团知识专题培训2次,获县级以上“两优一先”表彰先进集体5个、优秀个人20名,县委教育工委召开“两优一先”表彰大会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9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为27名“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颁发纪念章。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等107人。三是全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底线意识、红线意识。2021年以来,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开展党支部选举、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各1次,顺利通过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签订责任书23份;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等各类警示教育专题片4500余人次,推送节前廉政提醒短信5919条次,提醒谈话792人次,开展“廉政家访”830余人次;开展组织生活会144场次2389人次,谈心谈话1813人次,查找问题数1834条,制定整改措施1294条。
2、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是抓实学校思政教育。高中阶段重在提升政治素养,初中阶段重在打牢思想基础,小学阶段重在启蒙道德情感,幼儿园阶段重在习惯养成。开展“从小学党史 永远跟党走”等主题教育活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等活动。2021年以来,开展思政课调研1次,组织思政课建设培训会2次,开展各级各类红色教育活动200余场次;中枢镇中枢小学校长胡红的书记校长同讲一堂思政课《我们神圣的国土》荣获省级小学组三等奖。二是全面落实“五育并举”。严格落实《泸西县推进“五育并举”的实施方案》,督促各校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尤其上好体育、劳动、艺术课。在抓好智育的基础上,教会学生做人,会唱1-2首主旋律歌曲,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和1至2项艺术技能,懂得劳动最光荣。2021年以来,推荐4名教师参加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说课大赛;开展“五育并举”专项检查1次,清理整改不符合新时代教育评价负面清单5条。三是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持续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法、讲法、用法”等活动。目前,邀请法律顾问及法制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0余场次,悬挂、张贴宣传标语200余条,全系统普法率达95%以上。
3、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一是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全面改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等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能力提升工程。2021年以来,总投资27491.05万元推进33个建设项目,其中,投入使用12个,在建12个,准备开工9个,中枢镇瓦窑小学迁建项目基本完成县城西片区控规修编后的规划设计方案修改;2个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城东幼儿园)正重新编制可研报告计划申请金融贷款资金;4个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中枢镇阿平小学学生宿舍、大兴小学综合楼、吉双小学综合楼、金马镇井不干小学综合楼)正在设计中;2个项目(向阳乡阿盈里小学学生宿舍、向阳乡中心小学食堂)正在图审中。二是推进定点帮扶项目。申报定点帮扶项目资金250万元推进向阳乡足马小学教学综合楼、午街铺镇小笼桥小学学生宿舍、白水镇红杏小学运动场等项目建设,目前招投标结束,施工合同签订完毕已进场施工。三是推进重点项目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021年以来,完成固定资产1053万元推进泸西县乡镇足球设施配套项目1个。
4、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有序发展。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不断增加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把好幼儿园入口关和办学质量监管关。2021年,开展专项检查和办园行为专题培训各1次。完成24名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和2020年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全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4.83%,预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08%。二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采取1所强校带2所弱校、1+N课堂补齐紧缺学科教学短板等多种形式,开展强校帮扶弱校6次,组织各级各类教研活动240余场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预计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53%。三是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采取精准施教、靶向教学等方式开展“分层分类分组教学”。组建教学小班、特长班,开展中心教研组活动2次。充分发挥县职业教育资源,实施短期培训和长期培养相结合方式培养技能人才。2021年高考600分以上人数62人,一本上线人数342人,全州第四名;全县普通高中招生3419人,完成中职招生1781人,预计高中阶段毛入学达97.02%;打造花卉园艺实训基地52亩,植物组培室500平方米,开展烹饪、电商运营等实用技术培训1134人。四是持续推进其他教育发展。印发《泸西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严把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入口关。清理学科类培训机构31家,注销16家,待转型6家,目前全县有培训机构38家。全县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专门教育学校(泸西县广福学校)1所。2021年以来,对65名适龄残疾(特殊)儿童少年进行入学评估并分类安置。目前全县有校内外残疾儿童少年315人(校内311人、校外4人),其中,送教上门72人,随班就读239人,入学率98.73%。
5、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一是强化防范意识责任。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形势,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泸入泸师生行程轨迹摸排工作,严格执行网格化分层管理,实行局领导分包乡镇、校长包校、班主任和老师包班的三包制度和日报告制度,每日排查师生8万余人次。二是做好疫苗接种工作。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疫苗接种指标,稳妥有序安排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接种新冠疫苗32万针次。其中,圆满完成第一剂接种任务。第二剂接种率教职工达96.63%,18岁以上学生达99.62%,15-17岁的学生达99.86%,12-14岁学生达93.09%。3-11岁学生第一剂接种率高达98.56%,稳居全州第一。三是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常态化巡查全县243所学校和38所培训机构以及包保片区,发出督查整改问题意见400余份,排查旱厕121个,消毒率达100%,问题整改率达99.7%,“6条新风尚”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册,发放各种传染病宣传册70580余份,7万余名学生参加“小手牵大手”爱国卫生社会实践活动。
6、全面推进体育工作稳步有序发展。一是抓好校园体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目前137所中小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时、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组织大课间执行达标率100%。2所学校命名为红河州体育特色学校。二是积极组织全民健身活动。采用线上和线下双结合方式持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1800余名青少年参加的“第四届梦想杯校园足球联赛暨满天星训练营校园足球联赛”、“智虎跆拳道第二届梦想杯跆拳道交流大赛”、“第二届小老虎杯青少年羽毛球比赛”、“姚基金篮球季泸西站青少年篮球比赛”。联合组织举办700余名全县职工及社会群众参加的泸西县“顺鸿杯”篮球比赛。2021年开展2轮中小学县上主题体育活动,评审并颁发证书的参赛视频633条。三是全力抓实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完成国民体质抽样监测3600人(幼儿1600人、成人1600人,老人400人)。做好7所学校1840人视力筛查和36所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评价。四是抓好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开展讲座200余次,制作展板150块,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禁毒防艾青娇第二课堂学校、学生参与率均达100%。五是持续抓好社会体育工作。组织532人参加三级篮球社会指导员及裁判员、广场舞、排球、太极拳、足球等项目培训,组织体育服务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健身引导活动,完成每千人配备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指标。
7、全面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把好教师入口关。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和聘任程序,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招聘到教师队伍中来。2021年以来,通过特岗教师、事业单位招考、外县调入等方式补充教师55名,完成教师资格证认证278名、教师资格定期注册82名,完成城区学校空岗竞聘36名。二是强化教师管理和履职培训。印发《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依托“国培计划”等项目,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强化教师交流学习,不断提升师资队伍素养。2021年以来,开展各级各类教师培训8915人次,培养省州县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26名,获“红烟园丁奖”1名,评选优秀乡村教师12人(从教15年8人、从教20年4人),开展弥泸一体人才交流7人,县内交流支教67人。三是抓实师德师风建设。印发《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现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开展以40余名涉嫌赌博、酒驾违规违法人员为重点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10余场次1450余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警告或行政处分18人,交通违法行为被通报提醒谈话20人,违反上班纪律被通报2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人。
8、全面优化教育服务水平。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机制,2021年以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8件,编写教育体育信息27期,公开公示相关信息117条,信用信息系统入库1523条,办理各类信访件90余件。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双线六长”控辍保学责任机制,精准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确保贫困学生应助尽助。2021年认定2021年符合补助的各级各类学生 92482名,发放各级资助4086.95万元。三是严格落实“双减双提升”工作。按照“校外治理、校内保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一校一案”调整学校课程表,规范教学时间、学生作息及课后服务时间,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小学三至六年级平均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平均不得超过90分钟。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布置家庭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指导学校做实做细教研工作,全面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2021年以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参与课后服务人数占比达93%。深入各学校开展教学视导、推门听课100余节,参加指导部分学校教研、课赛活动,开展巡课、查课活动3次,查阅教师备课台账和学生作业100余次。四是抓实教育督导规范教育工作。认真做好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高中、幼儿园办学(办园)水平综合评价督导评估工作,积极开展好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工作。2021年,对26所幼儿园进行等级认定,完成全县20所义务教育学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开展29所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9、全面筑牢校园安全工作防线。一是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主体责任,印发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文件20个,签订安全责任书5800余份。二是不断完善学校安全设施设备。不断加强“三防”设施建设,校园安防“4个100%”达标学校112所。全县195个学生食堂“六T”实务管理达标率为80%。推荐上报防震科普试点学校21所、“平安之星”候选人4名。三是强化安全教育。召开校园长、教职工及家长会1865场次,家访3万余户次,推送安全教育宣传信息11万余条,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4000余场次,安全管理培训6次3600余人次,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82000余份。全县教职工6000余人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四是强化安全督导检查。2021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11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02个;排查出有欺凌行为及欺凌倾向学生114人,受欺凌或有被欺凌风险学生69人,有个人极端行为隐患的学生334人,建立问题学生个人档案517份,并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现已转化93名。创建州级防灾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所,县级4所;目前创建省、州、县级平安校园115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5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是: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泸西县第一中学、泸西县泸源中学、泸西县第二中学、泸西县建设小学、泸西县教师进修学校、泸西县机关幼儿园、泸西县职业高级中学、泸西县中枢镇初级中学、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初级中学、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泸西县三塘乡初级中学、泸西县三塘乡中心学校、泸西县向阳乡初级中学、泸西县向阳乡中心学校、泸西县永宁乡初级中学、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泸西县午街铺镇初级中学、泸西县午街铺镇中心学校、泸西县金马镇初级中学、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泸西县旧城镇初级中学、泸西县旧城镇中心学校、泸西县白水镇初级中学、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35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人),事业编制44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7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2 人),事业人员 4,392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7 人。其中:离休 7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永宁乡明德小学垃圾车)。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82,525,309.16元。对比2020年收入合计924,586,690.52元,收入减少了42,061,381.36元,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困难,压缩非刚性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0,504,519.10元,占总收入的97.50%;对比2020年财政拨款920,190,616.41元,减少了59,686,097.31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8,559,532.6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2.10%;对比2020年事业收入增加了18,559,532.60元,主要原因是两所高中县财政非税科拨生均公用经费3,100,000.00元,拨教育工作经费13,600,000.00元,拨工作经费1,032,032.60元,教学设备购置经费827,500.00元。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61,257.46元,占总收入的0.39%,对比2020年其他收入4,396,074.11元,减少了934,916.6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95,644,782.09元。对比2020年支出合计934,013,923.68元。减少了3,836,9141.59元,其中: 基本支出 757,913,395.72元 ,占总支出的 84.62%; 对比2020年基本支出合计772,955,433.15元,减少了15,042,037.43元;项目支出 137,731,386.37元 ,占总支出的 15.38%; 对比2020年项目支出合计161,058,490.53元,减少了23,327,104.16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困难,压缩非刚性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7,913,395.72元。对比2020年日常支出772,955,433.15元,减少了15,042,037.43元,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困难,压缩非刚性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738,915,923.57元,占基本支出的97.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997,472.15元,占基本支出的2.51%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731,386.37元。 对比2020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058,490.53元,减少了23,327,104.16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83,140,422.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60% 。对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赤字拨款支出928,514,827.36元减少了45,374,404.95元,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困难,压缩非刚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35,501,39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06,22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学生活动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310,77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456,30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0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学生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437,5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956,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 11,997.00元,下降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97.00元,下降 10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3,147.46元, 对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9,242.33元,增加了703,905.1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资产总额 1,667,632,457.95元 ,其中,流动资产96,7654,905.63元 , 固定资产1,294,712,25.77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 在建工程525,496,326.55元 , 无形资产0元 , 其他资产 45,010,000.0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19,332.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7937,849.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3038项,账面原值2,764,851.9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341,444.9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549,852.82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5,261,759.37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29,832.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40,171,430.57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5.78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校舍资产由于以前年度基础资料不完整,会计账套要素也不完整等众多历史原因,有部分校舍已经投入使用,但是暂未资本化处理,正在与相关共同协商处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十七)相关口径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6001111
附件【泸西县教育体育局表2022122305441873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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