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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19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9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培训轮训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公务员、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妇女干部、县属部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理论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2.承办县委、县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县委下达的调研任务,为县委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4.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5.参与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对各乡镇党校的业务指导。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县委党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和州第九次党代会以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始终坚持党校姓党,充分发挥党校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阵地、主渠道和思想库作用。

  1.聚焦主业主责,切实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坚持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把党性教育列入各个班次必修课,使党性教育贯穿于党校教学全过程。2021年,县委党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党史学习教育、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乡村振兴工作等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省、州、县委中心工作,办好各级各类培训班,承办好各类委托班,积极主动开展好理论政策巡回宣讲,开展各类技能技术培训。截至目前,2021年共培训23311人次。其中:举办8个主体班次,培训2025人次;委托班次4个,1811人次;校外宣讲100场次,培训18975人。做到了重大节点有声音、重大问题亮观点、重大时段搭平台,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提供正确引领和理论支撑。

  2.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教学科研资政能力和水平。一是开展调研并形成理论成果。年内开展专题调研活动2次,针对张冲精神及其时代价值研究、弥泸一体化发展、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等问题,申报省级课题1个《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对策研究》、申报州级立项课题1个、参与州级立项课题1个;完成《学习张冲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关于推进弥泸一体化发展的建议》2个资咨政报告并获领导批示;发表论文7篇;上报州委党校4篇论文参评,其中3篇荣获二等奖,1篇荣获三等奖。二是以教学促科研、以科研促教学,不断开发教学新专题;本年度校内新开发教学专题16个,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史学习教育课程体系,加大党史学习教育分量。并通过集体备课、试讲评教等,对教学新专题进行试讲评估,达到了以教学促科研、以科研促教学的目的。

  3.坚决贯彻落实《条例》,学习整改一体推进。一是高位推动,以上率下,通过专题研讨等方式有计划、分步骤、有针对性地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吃透《条例》精神。二是实行清单管理,对标对表持续查纠在教学、科研、学员管理、人才队伍、校风学风、机关党建、基础设施等七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找准病根、开好“药方”、靶向治疗;三是提升办学质量。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完成了党校教室、宿舍、报告厅等干部教育培训必需的基础设施改造和设备配套,破解了长期制约党校发展的现实困难,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4.坚持优化提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始终坚持党校姓党,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做到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二是加大师资培训交流。2021年共选派9人次到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州委党校、上海交通大学等地参加学习培训。三是完善师资库。目前已建立起40余人的县级党校师资库和160余人的乡镇党校师资库。

  5.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实践同步推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工作要求,把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本年度最重要的重大政治任务。二是立足党校主业主责,切实找准聚焦点、结合点和切入点,着力从“一批好师资、一批好课程、一批好成果、一批好声音”四个方面构建党史学习教育有效支撑,把“悟思想”作为党校党史教学的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三是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注重调动全体党员干部及教职工的参与热情,积极促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效果,大力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迅速升温、全面铺开。

  6.强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把党的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按照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抓好工作落实。二是认真做好“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组织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各种服务活动。三是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年内与中共泸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签订党建结对共建共育合作协议书,结为党建共建单位,力求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党建工作新格局,推动党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四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和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强化“一岗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7.抓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政治思想水平。始终把理论武装作为宣传党的思想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用好“学习强国”等线上学习平台,采取“集中学+个人学”等方式,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强化自身理论学习。二是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四种责任”;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确保阵地可管可控。三是严格按照意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四种责任”;将网络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网络安全工作,并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 个,即: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其他事业单位 0 个。内设有4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行政科、教务科、教研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5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15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2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14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2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578,639.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2,200.46元,占总收入的94.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6,439.31元,占总收入的5.29%。 与上年对比增加22056.56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517,201.35元。其中: 基本支出 2,517,201.35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28833.81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变动,调出1位事业人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17,201.35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8833.81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变动,调出1位事业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395,739.46元,占基本支出的95.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461.89元,占基本支出的4.83%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42,200.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02% 。 与上年对比减少37768.28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变动,调出1位事业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666,99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6%。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01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5%。 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生活补贴和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7,758.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0,4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800 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 下降 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6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798.39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设备购置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部门资产总额2230552.25 元 ,其中,流动资产 412857.57 元 , 固定资产 217693.68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 , 在建工程 1600000 元 , 无形资产 1.00 元 , 其他资产 0.0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1194.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839.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5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959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9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表2022122311250852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