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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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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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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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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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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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000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政府举办的卫生行政部门,财政拨款全额拨款,机构规格属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9)指导本地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议。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泸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泸西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有力。一是抓实组织领导。保持“工作组+专班”的指挥运行体系激活状态,严格落实集中办公要求,县流调溯源专班和区域协查专班保持24小时值守。各乡镇和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启动疫情防控“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全县防控指挥体系始终保持高效运行状态。二是抓实“人防”机制。严控人员聚集活动,全县406个公房全部关停,不承办任何宴席。健全完善六级网格分包体系,全县共划分五级网格1700个,六级网格11018个,纳入防控人数438865人,各乡镇及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网格包保方案。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全力查堵漏洞,加强对重点地区来泸返泸人员的排查管理、重点岗位职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和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认真开展组织“云南健康码”注册使用动员工作,截至12月12日,“云南健康码”注册率为96.64%。三是抓实健康排查和风险人群协查。风险人员排查累计11786人,其中重点人群排查11599人、入境人员排查187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共822人,目前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822人。四是抓实应急准备。修订完善36个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方案、预案和应急流程;规范设置集中医学隔离场所9个,可用隔离房间共809间;抓好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全县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3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疾控中心),日检测能力2650份(1:10混检26500人/日),同时与第三方(金域)有资质的机构签订55000人/日的检测协议。五是抓实疫苗接种。截至12月12日,全县18岁以上人群第三阶段加强免疫任务完成16.56%,3—11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任务完成情况105.31%,3—11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任务完成情况100.44%(全州第一);全县60岁以上人群接种合计覆盖率83.35%,其中:60—69岁、70—79岁、80岁以上人群接种覆盖率分别为:91.46%、84.55%、52.3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即:泸西县卫生健康局。内设15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政医药管理科、公共卫生科、基层卫生科、医政医管科、泸西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妇幼健康科、计划生育科、宣传与科教科信息统计科与考核评价科、艾滋病防治科等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7 人。卫健局共有27个编制,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5人。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年末实有在职职工为:公务员24人,机关工人5人,事业人员5人,共34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 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17,775,358.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69,718.38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40.27元,占总收入的0.03%。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7,769,718.38元与去年同期减少了21874035.52元,增长率为-55.16%,减少原因为我单位今年未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泸西县中医医院ppp项目资金款。
其他收入489.73元与去年同期增加了5150.54元,增长1051.74%。增长原因是本年度收到红河州计生协会上级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17,775,501.87元。其中: 基本支出 6,978,557.44元 ,占总支出的 39.26%; 项目支出 10,796,944.43元 ,占总支出的 60.74%;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7,769,718.38元与去年同期减少了21874035.52元,增长率为-55.16%,减少原因为我单位今年未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泸西县中医医院ppp项目资金款。
其他收入支出489.73元与去年同期增加了5150.54元,增长1051.74%。增长原因是本年度收到红河州计生协会上级拨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78,557.44元。与去年相比减少了46023.43元,原因为:有人员调出及退休基本工资及其他人员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78,557.4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6,582,739.85元,占基本支出的94.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5,817.59元,占基本支出的5.67%。与去年相比无大幅度变动,公用经费基本维持相应水平。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96,944.43元。 与去年相比减少了21827725.65元,增长率为-66.90%减少的原因疫情期间我县指挥部设立在我局,我局为指挥部代用账户,疫情相关拨款收入支出较为减少及我单位今年未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泸西县中医医院ppp项目相关支出款项。
(1)定向医学生培养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数量指标达到95%以上,按有关规定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并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额内管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仍实行编制外管理。本科生5年、专科生3年。订单定向以本科、大专学历教育为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按全科发展方向培养。订单定向以本科、大专学历教育为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按全科发展方向培养。学校根据农村卫生工作需要,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临床能力培养,适当增加中医学(民族医学)、计划生育技术、疾病预防等相关内容。
(2)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扶助资金: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部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为探索如何加大对“失独”家庭的保障进行了有益探索,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2.对应享受奖励与扶助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与扶助资金。
(3)重大公共卫生项目:1.做好艾滋病监测、检测,推广艾滋病快速检测替代确证检测策略。2.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开展吸毒者、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高危行为干预工作。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把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全面完成2018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免疫规划、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结核病防治、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各项任务目标。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居民进行基本健康体格检查,宣传健康知识,提高自我健康意识,提高基层医疗就诊率,实现规范逐级转诊,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769,718.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97% 。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7,769,718.38元与去年同期减少了21874035.52元,减少率为55.16%,减少原因为我单位今年未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泸西县中医医院ppp项目资金款。
其他收入支出489.73元与去年同期增加了5150.54元,增长1051.74%。增长原因是本年度收到红河州计生协会上级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7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主要用于党员教育经费 ;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0,50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4%。 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及其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53,00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3%。 主要用于 我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绩效奖支出,以及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相关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1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 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运动相关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9,4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110000元,支出决算为 900元,完成预算的 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拨入预算金额至我局,及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变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 900.00元, 下降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0.00元, 下降10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及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变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9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相关上级检查考核接待相关工作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034.1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0037元、水费1209.8元、电费18519元、邮电费8323.63元、差旅费6446.57元等一般公共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为516,542.10元,较上年增加了5204.08元,增长了1%。原因是:日常开支增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 20,008,975.56元 ,其中,流动资产 2,945,799.01元 , 固定资产17,063,175.55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 在建工程 0元 , 无形资产 1元 , 其他资产 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2890.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42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5121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5121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31.24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111
附件【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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