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19
-
发布机构泸西县机关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12-24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501000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县级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保障、服务工作。
2.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机关事务工作的共性问题。
3.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大院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
4.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大院的园林绿化管养工作。
5.承担县会务中心报告厅的管理及县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6.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大院内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调剂分配等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大院内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环境卫生及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执法执勤车除外);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事项。
8.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强化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一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对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实行定点停放,统一停放在县委、县政府办公区停车场内。定时抽查车辆GPS行车轨迹,杜绝公车私用、虚报行程和保障区域内违规用车等情况发生。及时办理车辆保险、油卡充值、ETC充值等手续,及时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务出行工作需要。至11月18日,派出车辆4059余辆/次,有效保障了县级机关公务用车需要。二是强化驾驶员培训管理。今年以来对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驾驶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廉政教育集中培训1次,增强对交规的认识,提升安全行车意识,筑牢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形象意识、底线意识,让全体驾驶员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服从管理,切实保障县级公务用车平台高效运行。对驾驶员进行网上电子旅差报销培训,加快对公务之家APP投入使用,经过培训,现已经全面投入使用。三是对全县公务用车车编实行管理监督。按照车改后批准保留车辆编制数和车辆规定用途,将车辆过户在机构改革后所在单位,严禁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社团组织或个人名下,实现编制数和实有数、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车辆配置使用符合车改文件精神要求。四是加强全省“一张网”信息化平台建设。2021年7月30日对全县进行公务用车信息化操作培训,10月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执法执勤)车辆全面安装北斗GPS定位共407辆,实现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五是开展“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制定了交通安全工作制度、交通安全文明守则,与局干部职工和保障中心驾驶员签订了安全出行承诺书、交通安全责任书,以“遏事故、保平安”为目的,大力宣传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营造酒驾醉驾行为全社会共同监督、人人自觉抵制的良好氛围,开展“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确保实现全局干部职工、保障中心驾驶员“零酒驾”。
2. 加大公共设施维护管理。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周转房维护管理。参照《红河州易地交流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泸西县易地交流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实施。同时,加强周转房维修维护管理,对周转房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排查整改,先后维修维护配置了5套易地交流领导干部周转住房。二是进一步加强县委、县政府大院维护管理。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建立了相关消防管理制度、巡查制度,对县委、县政府大院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消防安全隐患不定时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建立了机关大院安保管理制度、机关大院保安工作职责、机关大院内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保安队伍建设,狠抓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杜绝刑事案件、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在政采云平台购买红河恒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卫生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由我局相关科室负责制定清洁(保洁)、绿化的具体要求及标准,并负责监督管理。
3.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始终把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放在首位,积极培育绿色文化,提高干部绿色发展和节能意识。积极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印发《泸西县机关事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的通知》,力争超额完成州下达节约型机关创建任务。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对县委、县政府大院水龙头进行维修更新,防止了“长流水”和“滴漏”现象。召开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及消费统计直报系统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培训会,邀请云南能管科技有限公司对县级64家单位及8个乡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学习、抓好培训,精准统计、夯实基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今年我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及消费统计直报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4. 保障重大会议接待开展。为进一步规范会议接待工作,点亮泸西名片,通过参加州级培训、与周边兄弟县市交流学习、积极自主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打开会务接待服务人员视野,对业务人员进行仪容仪表、礼貌用语、迎宾礼仪、会务接待、宴会服务等实际操作学习培训,标准化会务服务和接待服务逐步走上轨道。今年以来,派员参加省级培训1次,到兄弟县市交流学习1次,县市单位到我县交流学习1次,邀请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到我县举办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培训班1期,对乡镇、部门后勤服务人员,部分酒店、饭店工作人员100余人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对基层一线后勤服务保障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的规范培训,在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一线展现泸西人民热情好客的光荣传统和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截至2021年11月18日,保障县委、县人民政府等全县性会议、专题会议等各类会议190余次,共完成全县各类公务接待150次2058人次,每次会议、接待都周密安排,做到精益求精,确保了质量和效果。通过各类培训、以战代训等方式,不断查找短板和不足,提升了服务业务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 个。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设有:办公室、财务科、会务科、接待科、公共设施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6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11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83 辆, 在编实有车辆 84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357,472.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4,176.40元,占总收入的53.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73,295.69元,占总收入的46.77%。 与上年收入合计6,174,130.96元相比增加了183341.13元,增长了2.97%,增加原因:增加了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公用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3,603,031.78元相比减少了218855.38元,减少了6.17%,减少原因:减少了财政拨款支付的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其他收入与上年2,571,099.18相比增加了402196.51元,增长了15.64%,增加原因:全县公务出行增加,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及驾驶员差旅费用报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242,325.00元。其中: 基本支出 5,449,325.00元 ,占总支出的 87.30%; 项目支出 793,000.00元 ,占总支出的 12.7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支出合计与上年6,501,623.40对比减少了259298.04元,减少了3.99%,减少原因:减少了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公用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49,325.00元。 与上年4,819,524.40对比增加了629800.60元,增长了13.07%,增加原因:增加了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公用经费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231,805.88元,占基本支出的22.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17,519.12元,占基本支出的77.4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机关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3,000.00元,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200000元、劳务费316000元、维修费100000元、邮电费100000元、专用材料费50000元、电费27000元,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确保机关得到有效后勤服务保障,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为县各项工作开展起到推动作用。与上年 1,682,099.00元对比减少了889099元,减少了52.86%,减少的原因是减少财政拨款列支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384,176.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54.21% 。 与上年3,603,031.78元对比减少了218855.38元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政拨款列支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46,62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3%。 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支付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58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23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7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2230000元,支出决算为 891,000.00元,完成预算的 60.0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91,000.00元,完成预算的 54.3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178,061.12元, 下降 16.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 24,658.12元, 下降 2.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3,403.00元, 下降 10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1,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891,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891,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4辆。 主要用于保障各单位申请公务出行(出差、下乡)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 56886395.33元 ,其中,流动资产334631.57 元 , 固定资产56551763.76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0 元 , 无形资产 0元 ,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380131.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125499.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4357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449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78986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324357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501111
附件【泸西县机关事务局表20221223041751553.xls】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魅力泸西
新闻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滇公网安备 532527022527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