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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19
  • 发布机构
    旧城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801000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一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四是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五是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六是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七是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面对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严峻复杂形势,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镇党委“1346”发展思路,全力推进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经济社会平稳发展。2021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1.5亿元,比上年增长6%,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万元,比上年增长14.4%;实现生产总值1.0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06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577.49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090.57万元。经济保持稳步增长,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二)疫情防控坚实有力。扎紧扎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要求,结合“十户联防”“五户联保”模式,划分村级网格11个,组级网格49个,户籍网格184个,健全完善防控应急预案,预设州级卡点2个,村级卡点54个,推动形成“党政统领、部门履职、各村参与、全员发动”的疫情防控应急责任体系。疫苗接种稳步推进,全镇完成疫苗接种11万剂次。“云南健康码”注册率达100.32%。选派14名同志奔赴边境一线,为强边固防贡献旧城力量。

  三)产业优势逐步凸显。2021年完成栽种烤烟9500亩,烟叶收购133万公斤,烟农收入4046万元;实现肉类总产9562吨,肉猪出栏6.85万头,肉牛出栏1900头,肉羊出栏2300头,家禽出笼70万羽,禽蛋产量1660吨,畜牧业经济总收入达4.5亿元;种植蔬菜2.54万亩次,总产58.43万吨,其中大棚番茄种植1.2万余亩,总产值稳定在3亿元以上;夫之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绿色食品牌”州级产业基地。

  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投资80万余元,新建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1座,取缔2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严格落实河长制,镇村两级河长23人开展常态化巡河667次,清理河道垃圾611吨。全面启动林长制,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覆盖体系,持续推进矿山复绿工程,完成66个森林督查图斑整改。投入清淤除障资金50万元,清理河道、沟渠27.61公里;板桥河水库荣获“云南省美丽河湖”称号。

  五)人居环境快步推进。2021年,全镇新增29只垃圾箱,290个垃圾桶,全年共计发动1万余名群众参与环境整治,清理卫生死角555处,清除垃圾2345吨,清理黑臭水体105处6776平米。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新建卫生户厕930余座,新建卫生公厕9座,改建卫生公厕2座。持续加大拆违治乱力度,拆除违建258间8866平米。投资21.36万元实施“四类重点对象”C、D级农危房改造12户。投资50万元完成村间道路建设项目2个。投资350万元完成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个。投资100万元建设紫交民族团结示范进步村建设项目1个。对全镇境内列养总长203.5公里的74条农村公路实施全面养护,投入养护资金39.86万元,投资90万对木龙、黑舍、瓦舍村间道路进行新建及改造。创建省级卫生镇1个,卫生村11个,申报“美丽乡村”7个。

  六)民生福祉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拓面提质。发放扶贫小额信贷468.87万元,发放创业贷款1140万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421人,聘用公益性岗位145人。加强动态管理,全镇新增纳入低保69户79人,全年发放低保金共计47.58 万元,发放民政救助资金40.94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全镇缴费人数分别达到22853人和51094人,分别完成年度参保目标任务的98.04%和90.99%。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投资777万元新建旧城敬老院1所。高标准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形式多样,累计注册志愿者9800余名,服务时长90.74万小时。新建2个农家书屋,全年配发图书2000余册。社会形势和谐稳定。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56件,调处142件,积极答复各类信访件,答复完成率100%。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全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同时,统计、武装、工会、妇联、广播电视、政府自身建设、防震减灾、残疾人事业等工作不断进步,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 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个,其他事业单位 6 个。 分别是:

  1.行政单位5个,泸西县旧城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泸西县旧城镇党政办公室、泸西县旧城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泸西县旧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泸西县旧城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泸西县旧城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6个,泸西县旧城镇文体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泸西县旧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泸西县旧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泸西县旧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泸西县旧城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泸西县旧城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88 人。其中:行政编制 3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31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3 人),事业人员 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3人)。

  离退休人员 25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25人。

  实有车辆编制 19辆, 在编实有车辆 19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4,101,001.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70,154.62元,占总收入的97.5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30,846.64元,占总收入的2.44%。旧城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2,947,696.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61,834.79元,占总收入的96.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85,862.03元,占总收入的3.46%。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8,846,695.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191,680.17元,其他收入减少655,0151.39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8,191,558.98元(2020年项目为62个,2021年项目为41个),其他收入变动主要是2020基建账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4,263,698.74元。其中: 基本支出 22,475,503.30元 ,占总支出的 65.60%; 项目支出 11,788,195.44元 ,占总支出的 34.4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旧城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3,228,449.85元。其中:基本支出23,248,695.43元,占总支出的53.78%;项目支出19,979,754.42元,占总支出的46.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8,191,558.9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75,503.30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48,695.43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731,92.13元 ,主要原因分析为做好节支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分钱。坚持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科学安排预算和严格预算执行,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不断改善财政监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省下钱来办大事、办要事、办实事。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9,988,495.06元,占基本支出的88.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87,008.24元,占基本支出的11.07% 。人均公用经费21,439.73元(含补助村委会及村小组,在职人员116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88,195.44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79,754.42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191,558.98元 ,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变动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泸西县旧城镇党政办公室2011199 泸财预〔2021〕81号旧城镇纪检办案专项经费39,879.00元;2019999泸财预〔2021〕499号云产卷烟持需烟叶生产补贴烤烟生产组织经费扶持补助资金47,122.00元;2110402 泸财预〔2021〕403号旧城镇黑舍村农村环境整治支持传统村落保护资金1,580,000.00 元;2130119 泸财预〔2021〕45号烤烟抗旱经费 70,000.00元;2130126泸财农经费〔2021〕295号2021年户厕补助资金367,200.00元,泸财预〔2021〕403号旧城镇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专项资金 750,720.00元 ;2130199泸财农经费〔2021〕164号旧城镇村级公厕提升改造奖金240,000.00元;2130399泸财农经费〔2021〕12号旧城镇美丽河湖建设专项奖金400,000.00元;2130599泸财农经费〔2021〕8号泸西县2021年旧城镇督布府紫交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 1,000,000.00元,泸财预〔2021〕2号防控致贫返贫专项资金 94,022.89元,泸财农经费〔2021〕77号2021年旧城镇黑舍村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309,000.00元,泸财农经费〔2021〕77号2021年旧城镇大白乐村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68,000.00元,泸财农经费〔2021〕88号2021年泸西县旧城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资金1,238,716.00元;2240703 泸财预〔2021〕454号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297,140.00元。等项目已竣工验收及资金已兑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0,905,666.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0.20% 。旧城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51,901.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2%。 与上年对比减少10,916,234.72元 ,主要 原因分析为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04,05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9%。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31,270.4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6,278.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3,430.00元;资本性支出13,079.00 ;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主要用于差旅费 ;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

  6.科学技术(类)支出6,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 主要用于生活补助 ;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91,63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5,843.0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7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16.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12,524.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4%。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94,399.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73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7,531.20元;资本性支出90,86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62,73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45,455.7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8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45,684.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27,645.2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1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28.00元;资本性支出1,58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92,920.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0,629.9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91.00元;资本性支出4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5,071,43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7%。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28,421.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9,766.7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69,327.65元;资本性支出5,443,916.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 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5,720.00元;资本性支出24,28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7,02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90,24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775.54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39,048.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 主要用于 商品和服务支出33,208.8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140.00元;资本性支出8,7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7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87,969.89元,完成预算的 11.1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109.89元,完成预算的 2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60.00元,完成预算的 1.02%。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本年重点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公务接待相应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205,114.67元, 下降 6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 104,311.67元, 下降 5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803.00元,下降 96.31%。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109.89元,占95.61%;公务接待费支出3,860.00元,占4.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84,109.8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84,109.8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主要用于旧城镇部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3,8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3,8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 2021年付“2020年决胜脱贫攻坚脱贫”“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2020年农村无害化厕所管护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2,326.80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8,211.61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95,884.81元 ,主要原因分析 ,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镇党委政府坚持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科学安排预算和严格预算执行,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分钱。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8,510.00元,电费50,000.00元,邮电费4,732.82元,劳务费179,18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2,192.00元等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资产总额 86,205,563.44元 ,其中,流动资产 14,537,592.51 元 , 固定资产 25,586,849.92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26,972,214.54 元 , 无形资产 319,592.00元 , 其他资产 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201,905.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88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6,8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6,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499,059.38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277,999.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9,171,800.58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9,259.8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1,499,059.1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建工程:新增泸财预〔2021〕403号旧城镇黑舍村农村环境整治支持传统村落保护资金1,580,000.00元;泸财农经费〔2021〕88号2021年泸西县旧城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资金1,238,716.00元;泸财农经费〔2021〕77号2021年旧城镇大白乐村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68,000.00元。

  基建转出投资:泸财整合经费〔2020〕13号2020年旧城镇木龙村委会新寨子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二期)专项资金720,000.00元;泸财整合经费〔2020〕13号2020年旧城村委会瓦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1,000,000.00元;泸财预〔2020〕148号农产品分拣包装和储车间建设(二期)资金1,800,000.00元;泸财农经费〔2020〕114号2020年旧城镇农产品分拣包装和暂储车间建设项目(三期)专项资金2,500,0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801111



附件【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表(2021年公开表)202212230435562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