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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1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1000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和旅游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负责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艺术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负责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牵头、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县文化旅游企业共有127家。2021年以来,结合疫情防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等常态化工作,累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个,专项检查10余次,日常监管30余次,检查场所500余家次,出动人员130余人次,排查安全隐患4处,卫生环境差6家,责令场所限期整改,查处出版物违法案件1起,处罚金人民币500元整,查处娱乐场所违规经营1家,给予该场所警告处分。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联合县公安、住建、环保、应急管理、卫健、市场监督管理等9个部门对全县文化旅游场所、文物建筑等场所开展实地督查抽查,要求各经营单位坚决杜绝松懈麻痹思想,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制度举措,确保节假日期间文旅市场安全有序。围绕2021年中国旅游日“红高原泸西.文旅融合,美好生活 ”的宣传主题活动,5月19日在阿庐古洞景区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7月29日组织开展“走进泸西 心有所依”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推广直播活动,结合泸西县文旅资源特色和发展实际综合创新,切实提升泸西县文旅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邀请淘宝知名主播走进泸西直播间,助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并进行直播选品,通过直播的方式,打造具有泸西特色有态度、有创意、有特点、有流量的乡村旅游公共品牌。8月9日组织全县旅游企业以线上报名方式参加“2021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9月,完成“泸西文旅宣传片”的拍摄和制作泸西“宣传画册”工作。10月初组织全县旅游企业参加预计12月举办的“国际旅交会”和“云南旅游商品大赛”报名。10月27日至29日,组织全县旅游企业23家参加在上海举办的“赴上海市乡村旅游文化宣传推广活动,会上展示了泸西文创产品、特色民族绣品、旅游商品、旅游宣传品等,发放了泸西企业旅游宣传资料3000余份,文创产品钥匙扣200个,扇子2000把,积极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宣传。2020年委托浙江远见文旅规划公司对我县文化旅游资源进行考察调研,开展《泸西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2021年8月3日,该公司完成《规划》二稿修改工作。7月26日,委托北京中科景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我县文化旅游资源进行考察调研,开展《弥泸一体化文旅战略合作规划(草案)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工作正在进行。完成永宁乡城子古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申报工作,完成2021年省级旅游名镇3个、旅游名村6个评价指标初评工作。按照大滇西旅游环线工作要求,完成吾者宜景半山温泉酒店(1期)申报(半山酒店)工作。2021年吾者半山温泉酒店成为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2021—2023年职工疗休养中标单位、“佳途国旅vip会员康养基地”、中国温泉协会第五届金汤奖获奖“最佳生态酒店”、省级精品酒店等荣誉称号。截至10月底,全县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324.9359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为230536.307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是: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内设机构7个,设有办公室,财务室,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组织人事科,产业资源开发科,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4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2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7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4 人),事业人员 2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6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301,165.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0,428.71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36.32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对比减少379559.7元,减少6.68%,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收入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301,688.61元。其中: 基本支出 3,769,936.61元 ,占总支出的 71.11%; 项目支出 1,531,752.00元 ,占总支出的 28.89%;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422815.94元,减少0.7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69,936.6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9699.74元 ,减少16.77%,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开支减少,工资变动。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556,618.85元,占基本支出的94.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3,317.76元,占基本支出的5.66%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1,752.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6883.8元 ,增加28.19%,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剩余项目支出增多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开展部门发展事业项目,推动文化繁荣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300,428.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 。与上年对比减少133794.42,减少2.4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6,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 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84,85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7%。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正常运转经费和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5,32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327,507.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5.农林水(类)支出49,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 主要用于莫棉巴书籍创作项目;

  6.住房保障(类)支出196,7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元,支出决算为 360.00元,完成预算的1.2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0.00元,完成预算的1.29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数,控制陪同人员就餐。二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2,550.00元,下降87.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50.00元, 下降87.63%。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中央厉行节约控制费用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6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3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 州文旅局工作接待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057.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814.89 ,减少20.08%,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相关办公费、水电费、通讯服务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643461.18元 ,其中,流动资产181,311.25 元 , 固定资产 1,462,149.93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0 元 , 无形资产 0 元 , 其他资产 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0271.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96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1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618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1111



附件【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