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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19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

  5.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县委反映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6.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县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更名、撤销,督促指导县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了解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督查、检查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县直机关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和州第九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日常工作抓规范,行业工作抓特色,重点工作抓亮点方面着力,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提升,现将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总结如下:

  1. 强化理论学习,实现思想提升。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委严格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完善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制度机制,制定了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职工学习选题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督促工委下辖10个党委,20个党总支,31家直属党 支部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900余次,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助推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工委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这条主线和“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这一主题,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推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安排部署,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重点任务清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确保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加强各基层党组织对《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四本学习资料的订阅使用,做到机关在职党员基本做到全覆盖,目前,全县各机关党组织共订阅必学材料2000余份。对照党史学习总要求,把牢整治方向,细化目标任务,逐一对标落实。精心组织党史学习组织生活会、“四史”学习、建党100周年直播观看等活动,先后6次邀请县委第二巡回指导组对工委开展相关活动进行指导。搭建学习平台,延伸学习载体,组织工委下辖400名机关党员泸西县“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文艺汇演红歌方阵,牵头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暨“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世界读书日活动,所属各党组织党员代表300余人参加活动,邀请云南讲书人师兢现场为大家讲述《中国共产党简史》,深刻领会“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丰富内涵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亮点。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源动力,全体党员干部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五项重点任务,结合各项工作实际,列出“民生实事计划”2件、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为民办事清单”5 件、党员(个人)“为民办事清单”11件,截至目前,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0余件。

  2.强化队伍建设,实现管理提升。

  一是层层审核,严把党员入口关。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方针、按照“严格程序、好中选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求,对下辖党组织党员逐一进行组织谈话、资格预审、联合审核、征求意见等工作。目前,工委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4名,发展预备党员30名,转正预备党员20名。二是盯日常,抓经常。以云岭先锋大数据为依托,结合“调研+座谈”的方式,分别摸排下辖基层党组织“家底”,对各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建日常工作开展进行有针对性督促提醒和指导。三是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工作。年初,对工委下辖201家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基数进行核定核准,为提高工委党费收缴工作效率,按照隶属关系对收取交纳党费工作进行调整,规范党费收缴,逐级抓好落实。截至11月工委下辖2564名党员主动按时足额收缴党费46.486万元。规范党费使用,加强关怀帮扶。以春节、元旦“七一”等重要节假日为依托,召开班子会、工委会研究党费支出,对206名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因公牺牲家属进行慰问,慰问金额10.3万元。在建党100周年之际,通过组织摸排,人员公示和工委讨论确定,先后将156枚在党50年纪念勋章发放到党员手中。五是运用全国党员管理、全省党员管理信息平台等四套系统,规范党员日常管理,年内共转接党员组织关系690名。

  3.强化组织建设,实现化队伍提升。

  一是按照“两个覆盖”、配齐配强基层领导班子要求,下发换届提醒46份,督促提醒各党组织按时换届,通过直接任命、选举等方式任命44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各党支部全部做到由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要求各党组织形成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分管党务领导为分管责任、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体系,党务工作者AB角互助具体负责的机制。机关工委共共下发工作提醒、工作规范各1期,督促提醒20余次,明确工作任务及方向,工作落实推动有规可依。各机关党组织形成了机关党建有人管,29个退休支部有人联系指导,283名党务专兼职工作者履职尽责,机关党建整体格局改善。二是重视推优推先工作,提升队伍凝聚力。年内,工委在省、州、县评先评优工作中共有5家评为县级先进基层党组织,29名党员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其中,1名省级优秀共产党员,1名省级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州级优秀共产党员,2名州级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县级优秀党务工作者,11名县级优秀共产党员。

  4.强化党建引领,实现组织提升。

  一是结合“四双”工作,到泸东社区讲授党课1次,开展普法教育、疫情防控、卫生整治等活动累计报到69次,服务时长达99小时。二是聚焦“五强五带头五过硬”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严格按照《泸西县模范机关三年创建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对全县申报模范机关的单位进行验收、评判、征求意见,通过好中选优,优中择强,2021年成功创建18家,同时对创建为“模范机关”的机关,年度机关党建加5分(百分制),“两优一先”评比和学习培训适当倾斜,进一步激发各机关单位争先争优争强、愿干肯干干好的热情,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三是抓好规范示范,以“党建品牌”打造加深党建引领示范作用。以凝聚机关单位“精气神”为目标确定机关党建品牌建设为“书记工程”。以县税务局“蓝润红心”、县检察院“蓝检红心”、县供销社“传承扁担精神、助力乡村振兴”等党建品牌为示范,引领全县机关文化、业务、服务和品牌建设,以品牌锻造标杆、凝聚人心、形成合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5.狠抓中心工作,实现全面提升。

  以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为发力点,强化责任意识,保证工作稳健推进。一是落实党风廉政教育监管工作,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认真学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更好的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抓党建业务的每一个环节,定期听取分管领导汇报工作6次,督促指导任务落实;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会议3次,对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向县纪委监委上报了清廉机关建设推进情况;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围猎:行贿者说》《清瘤毒——云南在行动》《榜样5》《开尔行贿记》《张桂梅》等专题片5次,观看《云岭夜校》10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6次,县纪委监委交通违法通报7期,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警示,提高政治辨别力。二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制度机制,制定了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职工学习选题计划,2021年1至11月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三是围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对所属片区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共排查出隐患点20余个,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一对一制定整改落实16个,入户动员宣传群众积极参与问题整治和长效保洁200余户,发放宣传动员手册800份,签订门前五包制度55家;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配合中枢镇、新寨村委会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摸排和2021年挂联户明白卡基础信息的采集上报,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安排工委乡村振兴工作。五是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志愿者在行动”“学党史见行动人居环境提升志愿服务”等主题,组织党员开展疫情防疫、移风易俗、消防安全、平安建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单位13名志愿者共开志展愿服务活动6次,服务时长32小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 1个行政单位为: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2个科室和1中心,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宣传科、泸西县机关党建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8人。其中:行政编制 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人),事业编制 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1人),事业人员 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也无项项目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20,337.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9,286.65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51.14元,占总收入的0.07%。 与上年对比减少63,108元,减少4.15%,主要原因是2021年所属党组织划拨党建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34,288.65元。其中: 基本支出 1,534,288.65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35,939.47元,减少2.34%,主要原因是未发生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4,288.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0.53元 ,增加0.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致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412,298.06元,占基本支出的92.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990.59元,占基本支出的7.9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7,570元 ,减少100%,主要原因分析因县财政资金困难未划拨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19,286.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02% 。与上年对比增加5841.8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所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5,875.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6%。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3,88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1%。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90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行政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6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14000 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增加 0.00元, 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 增长 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对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988.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32,416.32元, 增长43.47%;主要原因分析支付2019年未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费用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相关办公费、水电费、通讯服务费、报刊费、工会经费、党建活动费用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48,162.96元 ,其中,流动资产 29,435.71 元 , 固定资产18,727.25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0元 , 无形资产 0元 ,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11,646.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58.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6,21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6,2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8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22304151767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