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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1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9901000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动员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专家、老工人等“五老”人员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维权教育、监督网吧、科技培训、家庭教育、助困、助医、助学、助残以及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等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坚持以把握政治思想为引领,筑牢执政之基。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纪念中国关工委成立30周年暨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地,开启新发展阶段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征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目标,展现担当作为。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最大限度调动五老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担当作为。一是参加巾帼志愿岗。在疫情防控期间,深入村组、社区集市等地开展各类志愿服务30人次,协助开展健康排查、测温消毒等,并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二是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自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积极参加巾帼志愿服务队到包保责任期内,常态化开展卫生整治、卫生监督劝导工作,开展“清洁家园  从我做起”活动20人次、主题宣传活动16人次,发放《健康知识手册》《健康文明生活倡议书》等资料100余份。三是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采取电话、上门入户的方式,向挂联户、小区居民宣传讲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知识,增强他们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理解,确保预防工作深入人心,为疫情防治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坚持以树立良好家风为抓手,传承优秀文化。

  一是守护精神家园,紧抓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参与我县2021年“新时代好少年”评选与表彰活动,既表彰了先进,也树立了广大青少年学习的标杆;牵头组织开展“中华魂”(科技托起强国梦)主题教育、“好书相伴 快乐成长”暨“我的书屋我的梦”阅读实践暨征文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让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和升华。二是抓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学生的法纪观念、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及综合素质得到提高。三是开展读书活动。4月以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广大青少年凝聚改革意识,提振发展信心,坚定共同理想信念,永葆初心使命,以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饱满的斗志,苦干实干,激励他们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四是开展家庭教育讲座。3月以来,参加3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泸西大讲堂公益讲座,1期家庭教育讲座,以中华传统美德促进身心和谐、家庭和谐,以家庭的小和谐共建社会的大和谐,形成家家幸福安康的生动局面。

  (四)坚持以关心关爱为根本,当好“娘家人”。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力度,充分发挥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实做细关心关爱工作。一是关心关爱困境妇女儿童。在春节、六一节等特殊节日,整合部门资源开展慰问关爱关心活动,让妇女儿童切切实实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二是加强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加强维权普法宣传,抓住国际家庭日、反家暴日、禁毒日等有利时机,开展形式丰富的普法活动,法律知识讲座6场次,受益400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2场次,派发各类维权宣传读本100余份,参与公安局首次询问1次,检察院询问10人次,帮教4人次,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21年9月,争取到了浙江海亮集团的免费教育的名额,解决了一个由于父母离异,父亲失联母亲贩毒而失管失教,无人监护的初中生上学问题,维护了他的教育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即: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 内设机构1个分别是: 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 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 人),事业人员 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87,669.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662.6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8元,占总收入的0.00%。

  2020年总收入324,467.64元,2021年总收入287,669.65元,2021年比2020年减少36,797.99元,下降11.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12,424.72元。其中: 基本支出 312,424.72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2020总支出396,393.81元,2021年总312,424.72元,2021年比2020年减少83,969.09元,下21.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424.72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3,969.09元,下降21.18%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70,668.67元,占基本支出的86.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756.05元,占基本支出的13.37%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87,662.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2.07% 。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24,463.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801.03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00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3%。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6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30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0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 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元,  与上年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00元,与上年不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不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20.00元, 与上年23,269.00元对比下降24.28%,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40,270.28元 ,其中,流动资产 29,955.89元 , 固定资产净值10,314.39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 在建工程0元 , 无形资产0元 ,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25,795.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511.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9901111



附件【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表2022122305391228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