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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2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101000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 拟订园林绿化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园林绿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3. 依法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依法查处城市绿化违法案件;依法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事项。4. 组织审定重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城市园林绿地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布局。负责园林建设工程施工、养护、保护、有害生物预防、除治、应急抢险等监督管理。5. 编制本县城市规划区的绿化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县城规划区建设项目绿化指标的达标验收;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对项目建设进行组织协调。6. 参与审定、调整园林有关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7. 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城区街道绿化管养、病虫害防治等工作。8. 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1. 根据文明城市创建要求,从园林植物的季节特点出发认真做好每一块绿地的卫生保洁、枯枝杂草清理和苗木养护,避免出现缺株、空塘、死株、红土裸露现象;组织绿化养护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灌木、草坪、色块、几何图案等园林植物进行整形修剪、树枝共完成修剪面积25.6万平方米,高压线附近行道树和遮挡交通信号及影响居民采光等修剪作业3905株;修剪工作确保了市民出行的安全需求及园林绿化植物景观效应和成长需要,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优美的城市环境。

  2. 根据季节特点及时开展施肥和病虫害防治。根据巡查记录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工作,喷洒农药面积共33万平方米;完成施肥7.6万平方米,有效遏制了病虫害的滋生蔓延和植物生长需要,确保绿化苗木的健康生长。

  3. 加强绿化巡查,教育处理破坏损坏公共绿地事件42起,下发整改通知书一份,通过教育和处罚,遏制了一些破坏行为。

  4. 坚持城市绿化为民服务的原则。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组织高空作业车集中对影响市民出行和影响居民采光及居住安全的行道树进行修剪处理。共修剪行道树3900多株;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部署,全力打造整洁靓丽的城市环境。

  (二)绿化建设推进情况

  (1) 黄草洲湿地公园二期绿化工程5号路项目大树移栽工作已经完成,灌木部分因存在争议未移栽;4号路(即新龙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4.5公顷;该工程已经启动并通过方案预审,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 。

  (2)白水塘景观道配套工程(20米道路),绿化面积12.1公顷,已经完成初步验收。继续做好在建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截至目前,县城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493.83公顷,县城建成区绿地率34.53%;覆盖面积580公顷,绿化覆盖率40.56%;县城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166.14公顷,县城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平方米。(参数:建成区面积14.3平方公里,人口12.74万人;备注因部分项目验收实际面积少于规划面积,故指标数未变。)

  (三)“十三五”期间工作开展工程建设情况

  1. 泸西县云鹏大道绿化工程(含西入城段和白水塘景观段)、重要路口和部分路段提升改造,概算投资12401.6万元,共完成绿化面积约52.03公顷。

  2. 环城北路(鹤山路)绿化工程,概算投资364万元,完成绿化面积约1.82公顷。

  3. 高速连接线(华山路)绿化工程,概算投资680万元,完成绿化面积3.4公顷。

  4.  泸源大道延长线绿化工程,概算投资4800万元,完成绿化面积7.52公顷。

  5. 黄草洲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概算投资1.2亿元,完成绿地面积约18公顷,黄草洲湿地公园二期附属工程漏江路和新龙路正在建设和规划中。

  根据“十三五”规划及到2030年远景目标规划主要指标:建成区公共绿地计划为399.35公顷,建成区绿化面积807.28,建成区绿地率3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53.81%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8m2,(到2020年末指标参数:城市规模达15.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15.9万人);实际上截至12月底,县城建成区县城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493.83公顷,县城建成区绿地率34.53%;覆盖面积580公顷,绿化覆盖率40.56%;县城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166.14公顷,县城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平方米。(截至目前相关参数:城市规模达14.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12.74万人);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制约公共绿地、建成区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等指标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内设有办公室、档案室、站长室 。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2021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 16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173,528.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3,528.1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1050577.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0577.34元,其他收入减少6700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3月退休1人,5月调出1人,因此人员经费及公用预算经费减少,2021年度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175,580.51元。其中: 基本支出 3,175,580.51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1051347.30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01737.30元,项目支出减少149610.00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3月退休1人,5月调出1人,因此人员经费及公用预算经费减少,2021年度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75,580.51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01737.30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3月退休1人,5月调出1人,因此人员经费及公用预算经费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563,863.09元,占基本支出的80.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1,717.42元,占基本支出的19.26% 。按年末实有16人计算,人均支出为198473.7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610.00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773,528.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7.34% 。与上年对比减少7804577.34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3月退休1人,5月调出1人,因此人员经费及公用预算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533.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2%。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8550.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6559.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423.9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0,96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5623.1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5346.5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17,57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3,4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8344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 587.00元,完成预算的2.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7.00元,完成预算的 2.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经费紧缺,厉行节俭政策,日常办公节能减排,2021年年末园林站公务用车已处置。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13,156.25元下降 95.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 13,156.25元,下降 95.73%;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经费紧缺,厉行节俭政策,日常办公节能减排,2021年年末园林站公务用车已处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7.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58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587.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 227396.93元 ,其中,流动资产204138.71元 , 固定资产净值23258.22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劵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3671.27 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减少149577.00元,流动资产减少14094.27元 。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一辆,账面原值14957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101111



附件【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表202212230521070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