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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2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100601000

  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赋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政府队林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

  (2)开展林业资源与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对林业资源、森林灾害、林业生态环境工程、林业生态环境进行评价,引进或开发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并开展示范推广工作,编制林业调查基础数据表,编制辖区内林业资源调查监测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

  (3)编制林业规划,主要包括林业项目总体规划、林业资源保护规划、山区与沙区综合开发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林业多种经营及天然林保护工程规划等。

  (4)负责林业建设标准编制工作,主要为林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与规范编制、林业建设工程定额指标制定。

  (5)加强林业科技推广应用工作,主要包括林业技术开发、林业信息采集发布、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组织开展林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依据《森林采伐技术规程 LY/T 1646-2005》,做好全县伐区采伐作业设计。共完成采伐调查作业设计42次。

  2、完成全县所有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各项工作,做好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现场查验工作25次。

  3、完成泸西县“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即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为林业和草原局下属部门,内设1个科室: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 人),事业编制 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 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1,668.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664.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9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2076.43元,增加1.7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1,664.70元。其中: 基本支出 121,664.70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13703.52元,减少10.1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各项经费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664.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03.52元,减少10.1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各项经费开支。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20,457.70元,占基本支出的99.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7.00元,占基本支出的0.9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1,664.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 与上年对比增加2077.82元,增加1.7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0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5%。 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2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8,03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6%。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工会经费、差旅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 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各项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 增长  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各项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186699.72 元 ,其中,流动资产 15651.72元 , 固定资产171048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 在建工程0 元 , 无形资产 0元 , 其他资产 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7233.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517.07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517.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517.07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100601111



附件【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22401371928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