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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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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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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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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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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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县宗教工作,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全县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4)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5)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宣传工作政策,拟订全县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6)负责牵头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对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7)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民族地区各族干部和专业人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8)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协助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及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2)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合会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合会、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县委常委会7次研究统战工作,2次县委专题会议听取统战工作情况汇报,3次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安排部署统战工作,并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内容,纳入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党校(社会主义学校)教学内容,县委领导班子成员重视、支持统一战线工作,做到了“四个带头”。县委统战部积极组织统战系统干部职工和统战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统一战线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辅导读本》,并将其作为谋划推进各领域统战工作的科学指南,推动全县统战干部和统战成员真正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大团结大联合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县委统战部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准确把握“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工作要求和“四个突出特点”“四个方面”工作要求,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把讲话精神贯彻在工作中,体现在成效上,确保讲话精神在我县统战领域落地落实。
(3)做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解读,制定深入学习宣传《条例》的实施方案,出台了《中共泸西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开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泸统组〔2021〕13号)文件,采取集中办班、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分级分类对统战民宗干部、统一战线成员和统战服务对象开展轮训教育,切实在全县上下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统战成员主动学、全县干部一起学”的良好氛围。2021年,共举办各级各类学习培训班75场次4598人次,培训党政领导干部900余人次。
(4)组织好全县统一战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按照省、州统战部的安排部署,泸西县积极召开统战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大会,全县统战干部及统战成员共80余人参加,会议要求全县统战干部及统战成员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以“四史”特别是党史和统一战线优良传统教育为重点内容,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讲好泸西故事、讲好统战故事,引导统一战线广大成员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进一步增强听党话、跟党走、与党同心奋斗的政治自觉;
(5)持续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履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制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抓好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落实,发挥民族宗教工作、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海外统战工作等协调协作机制在“抓日常”工作中的作用。 (6)有力推动宗教问题整改工作,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推进依法治理宗教事务工作,促进宗教和顺。
(7)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促进民族团结。
(8)持续推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1. 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打造以县博物馆、县档案馆、弥泸地委指挥部等为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以集中学习、网络直播的形式组织民营企业家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泸西历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20余次,积极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2. 持续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专项调研、实地调研、交流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把收集到民营经济人士提出的困难问题、意见建议形成《关于泸西县民营企业诉求问题的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及时跟进各职能部门办理回复情况,转复相关民营经济人士;开展企业“大下访”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访的方式走访非公经济120家,收集到困难问题14条,梳理上报县营商办,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3. 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人士履行社会责任。泸西7家爱心企业为河口、绿春、金平边境三县捐赠抗疫物资价值人民币18万余元;泸西县银丰洗煤厂等企业参与共青团“金秋圆梦”捐资助学,共捐资18万元;“六一”儿童节期间,太阳坡建材城各爱心商家、爱心人士向桃校小学献爱心,捐献物资共计5万余元。
(9)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侨等领域的统战工作。
1. 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截至目前,2021年被州委统战部认定无党派人士7名,目前,全县无党派人士17名;全县党外干部837人,其中:科级干部57人,一般干部780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登记造册106人,代表人士40人。一是实施县委统战部班子成员、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列名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制度,与新阶代表人士结成38对联系对子,加强沟通联系,了解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以电话交流、走访座谈等方式,认真落实《中共泸西县委统战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沟通联系、谈心交流工作方案》,与刘运鸿、张迎春等11名县内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沟通联系和谈心交流。三是引导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站开展活动。积极引导玄天文武学校以“教育+”工作站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武术、青少年法治教育等于日常教育教学中,进一步丰富教育教学内容,完善硬件设施建设;积极引导泸西本地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挥互联网资源优势,利用“泸西本地鸟”网络平台,切实做好招聘会网上、网下信息服务等工作。
2. 港澳台侨统战工作。一是协助做好特困定居台胞家庭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常住泸西台胞2名和台属6户45人,协助特困定居台胞家庭黄秀珍争取全国台联、省台联特困定居台胞家庭帮扶款,为台胞杨美利家在校生段思阳协调争取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帮扶困难中小学生资金2700元的补助到位;积极协助卫健部门完成袁念云、谢宏耀2名常住泸西台胞疫苗接种。二是协助州级部门分别完成抗战老兵春节和中秋节走访慰问,为健在的抗战老兵每人送去1000元的宋庆龄基金会抗战老兵生活补助和深圳龙越基金会新春大礼包以及节日慰问金。三是向上级争取建设资金2万元在中枢镇建设1所侨胞之家,通过完善相关功能设置,极大改善归侨侨眷群众文化交流和联谊活动条件;发放上海市华侨基金会帮扶泸西“寒门学子一帮一助学”资金23.4万元,帮扶中小学生200余名。
3. 积极做好海外统战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海外爱国代表人士的联系,团结引导港澳台侨同胞,切实增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和发展道路认同,培育海外爱港爱澳爱国力量,不断巩固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力量。以建立健全工作平台为抓手,不断完善海外统战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海外爱国代表人士的联系,团结引导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为泸西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为: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经济文化科、宗教业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6 人。其中:行政编制 14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 人),事业编制2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6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2 人),事业人员 1.0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 1 人,退休9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069,909.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66,842.59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66.80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收入合计1,491,589.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6,923.36元,占总收入的99.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66.29元,占总收入的0.31%。主要原因分析:民宗局合并至统战部导致收入和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078,897.89元。其中: 基本支出 3,299,844.33元 ,占总支出的 46.62%; 项目支出 3,779,053.56元 ,占总支出的 53.38%;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34,87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34,875.0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主要原因分析:民宗局合并至统战部导致收入和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99,844.3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215,246.89元,占基本支出的97.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597.44元,占基本支出的2.56% 。与上年对比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4,875.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5,085.63元,占基本支出的90.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789.37元,占基本支出的9.11%。主要原因分析:民宗局合并至统战部导致收入和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79,053.56元。 与上年对比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民宗局合并至统战部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066,842.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83%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6,923.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8%。主要原因分析:民宗局合并至统战部导致收入和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34,02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4%。 主要用于统战事务(相关支出情况:民族事务1953051.39元,统战事务3779775.4元);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2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6,65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9%。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相关支出情况: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9515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742.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761.08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69,01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相关支出情况:行政单位医疗153745.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5265.95元)。
4.农林水(类)支出118,818.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 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相关支出情况: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18818.75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68,3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 主要用于 (相关支出情况:住房公积金支出168332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48,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 增长 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42.14元,与上年对比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896.73元,主要原因分析:民宗局合并至统战部导致收入和支出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400元,电费2874.36元, 邮电费 17963.78元, 工会经费6560元,其他交通费用13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944元,办公设备购置5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 489937.77 元 ,其中流动资产 75776.7 元 ,固定资产 414161.07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在建工程0 元 ,无形资产 0 元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149600.87元,其中,流动资产53339元,固定资产96261.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033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789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1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表2022122304265488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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