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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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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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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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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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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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0101000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隶属于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1).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2). 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推广种植技术,促进农业发展,开展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及技术指导;(3). 负责新技术、新品种、新肥料的研究开发,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并因地制宜应用于农业生产,面向市场开展技术、信息咨询服务;(4). 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5). 负责各种重大农业科技措施(项目)的推广应用与管理工作;(6). 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参照政府批准的 “ 三定 ” 方案中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指导全县完成粮食生产指标情况
2021年全县共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1.55万亩次,完成计划面积51.55万亩的100%,同比2020年51.55万亩持平;亩均单产363.7公斤,同比2020年360.5公斤增3.2公斤,增幅为0.89%;实现粮食总产18.75万吨,完成计划任务数18.72万吨的100.16%,同比2020年粮食总产18.739万吨增加0.011万吨,增幅为0.05%。其中:
小春粮食生产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我县的小春粮食作物总播种22.73万亩,同比2020年22.63万亩增0.1万亩,增幅为0.44%;总产粮食6.17万吨,同比2020年6.04万吨增0.13万吨,减幅2.15%。
大春粮食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共完成大春粮食种植28.82万亩,同比2020年28.92万亩减0.1万亩,减幅为0.44%;预计总产粮食12.58万吨,同比2020年总产12.56万吨增0.02万吨,增幅0.16%。
2.指导全县完成油菜种植情况
全县共种植油菜6.32万亩,平均亩产156.05公斤,总产油菜籽0.99万吨。
油菜试验站建设项目开展情况:
2020-2021年度:在泸西县中枢镇里比村完成杂交油菜云油杂15号示范203.6亩、云油杂10号20.8亩及云油杂28号12.6亩的种植示范,经专家组田间抽样测产,203.6亩云油杂15号示范区加权平均亩产237.5千克/亩、20.8亩云油杂10号示范区加权平均亩产259.5千克/亩、12.6亩云油杂28号示范区加权平均亩产254.9千克/亩;完成云南省旱地杂交油菜新品种展示一组(10个品种),80个抗蚜虫油菜新品种(材料)鉴定试验一组及油菜种子包衣剂试验一组(8个处理);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服务共80余人次,发放油菜高产栽培技术、油菜病虫害防治技术及油菜中耕管理技术等资料500份。
2021-2022年度:在泸西县中枢镇里比、长老田村开展杂交油菜云油杂15号示范203.5亩;开展云南省旱地杂交油菜新品种展示一组(4个品种)、20个抗蚜虫油菜新品种(材料)鉴定试验一组及油菜种子包衣剂试验一组(11个处理);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服务共80余人次,发放油菜高产栽培技术、油菜病虫害防治技术及油菜中耕管理技术等资料500份,目前示范试验区均完成田间种植,并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3..国家水稻推广体系永盛试验站泸西示范县工作开展情况:按试验站安排,在旧城镇三河村开展35个抗性鉴定材料的种植试验一组,开展水稻5个新品种展示试验一组。两组试验对照为上年展示表现优异的云科粳5号,目前两组水稻试验均完成收获计量及总结上报工作。
4.协助红河州农科院完成玉米试验情况:
协助红河州农科院在白水镇既庶村委会山衣甲村完成玉米试验三个类型362个组合材料鉴定试验一组。具体类型及组合为:州农科院生产力270个组合,十市州试验31个组合,四市州试验61个组合,目前已完成收获计量及总结上报工作。
同红河州农科院在白水镇既庶村委会山衣甲村联合开展玉米品种筛选试验一组。参试品种为红单20号、红单21号、红单23号、红单24号、红817、红848、子玉98、良禾365、良禾376、良禾855、成单3601、陇青3号、陇单631和陇单2106共计14个品种。该品种筛选试验完成田间收获采样工作,当前正在进行样品室内处理及计量对比分析。
5.配合《泸西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创建项目》实施完成试验情况:在白水镇竹溪村开展泸西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创建项目小麦试验一组,目前出苗整齐、长势良好,另按时间节令还将于12月左右在永宁乡大永宁村开展冬马铃薯试验一组。
6.马铃薯试验开展情况:在向阳乡路新村及白水镇长坂田村共计开展13个马铃薯新品种适应性种植筛选试验,共筛选出适宜种植品种3个。
7.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有效推进,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有效开展,面积逐年扩大
全县总计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50.3万亩(含大、小春),较上年的50.1万亩,增长了0.2万亩。具体为:水稻1.8万亩、玉米14.3万亩、蔬菜12.4万亩、马铃薯5.6万亩、油菜2.8万亩、水果9.9万亩,其它作物3.5万亩,惠及77个村委会、6.45万户农户,发放施肥建议卡75000份。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2021年主要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建设项目获省级财政支持项目资金20万元,但因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未能正常实施。
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扎实开展,成效明显
2021年,全县共计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3个,分别是:泸西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创建项目,项目资金1000万元,实施面积11.1万亩,推动项目区实现种养结合和粪肥还田;泸西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项目资金590万元,实施面积3万亩,采用增施有机肥+施用石灰+种植绿肥技术模式,受污染耕地治理效果明显;泸西县退化耕地(酸化)治理项目,项目资金203万元,实施面积1万亩,采用有机肥+土壤调理剂技术模式,项目预计2021年12月底全面完成,将使项目区酸化土壤pH值及耕地质量等级得到提升。通过项目带动,全县2021年有机肥替代化肥(增施有机肥)完成18.1万亩,完成州下达任务17.75万亩的102%。
农作物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绿肥种植工作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成效明显
2021年,全县农作物秸秆还田面积完成31.1万亩,超额完成州下达任务;水肥一体化工作完成3.69万亩,完成州下达任务3.59万亩的102.8%;完成绿肥种植6.1万亩,完成州下达任务6.04万亩的101%。农作物秸秆还田、大力发展绿肥种植及水肥一体化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推进,2021年全县化肥施用量有望控制在2.55万吨(折纯量),减幅达3%。
8.耕地质量提升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成效显著
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2021年,全县共计完成监测点取土样88个并按要求进行送检,待第三方中介机构化验完成后形成全县2020年耕地质量报告。9个监测点标准化建设任务由于缺乏项目支撑,今年仅完成白水镇黑龙村委会竹溪村国家级监测点的标准化建设任务,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预计2021年底可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监测,监测点建设共计投资20万元。
圆满完成3组肥料利用率试验
今年,州级安排我县实施肥料利用率试验3组,分别是玉米肥料利用率试验一组,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验一组及香葱肥料较正试验一组。在土肥站技术人员的辛勤工作及指导下,在试验地块田主的大力支持配合下,3组试验均取得圆满成功,目前正在进行试验总结。3组试验的成功实施,将有力促进我县的化肥减量增效和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工作全面开展。
顺利完成农户施肥调查
2021年,州级安排我县农户施肥调查任务285户,我县采取安排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查及土肥站技术人员直接深入农户进行调查两种方式,共计完成农户施肥情况调查290户,并完成农业农村部直报系统的录入上报,这些基础数据的取得,将对我县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量增效、有机肥替代化肥、耕地质量提升等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支撑。
土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21年县土肥站结合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需要以及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并正常开展执法工作的实际,深化硝酸铵等危化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爆炸危险货物港口堆场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年单独完成和配合完成肥料市场巡查工作4次,出动执法车辆21台次,88人次,检查市场18个,经营店铺 132个,印发资料7000余份,检查化肥60品种余个,3000余吨。检查的同时和化肥经销商签订承诺书70余份,完成市场检查记录70余份。通过对全县乡镇所属地肥料经营户的排查,基本掌握了全县肥料的进货、销售、储备等情况,泸西市场上流动的肥料是合格的“放心”肥,无假劣化肥,全县肥料市场安全有序。对全县3户有机肥生产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指导和质量监管,确保生产的有机合格。
9.高素质农民培育
实用技术培训。组织专兼职教师进村83人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期,培训2060人次,发放各种科技培训资料1500余份。
绿色证书培训。完成绿证培训2期,培训100人。发放科技光盘100盘,发放各种科技培训材料200余份,进村入户回访和跟踪技术指导5次。
农业系统知识更新远程培训。充分利用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网络媒体资源,在农科讲堂中组织远程培训10期,500人次。
职业技能培训。在全县内分6期对2021年泸西县烟草公司培训的1000名职业烟农进行录入、教会参学群众1000人“云上智农”的正确使用。下发技术资料2000份。
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工作。全年共培育高素质农民310人,完成省州任务数260人的119%;其中: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动物饲养员班45人、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蔬菜园艺工班45人、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蔬菜产业培训班50人、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桃产业培训班60人、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苹果产业培训班50人、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梨产业培训班50人。310名学员进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里的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其中306名学员参与班级教学评价占总人数310人的98.7%超过省州95%的指标要求。
10.培训及田间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全年开展技术培训二十一期,培训农户856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380份,提供田间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服务40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即: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内设机构4个,设有办公室、农广校、土肥站和粮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36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 36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19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9人。
实有车辆编制 1辆, 在编实有车辆 2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6,198,557.64元,与上年总收入6354368.37元相比,减少了155810.73元,减少2.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15,816.04元,占总收入的98.67%,与上年5951320.37相比,增加了164495.67元,增加2.76%,增加的主要原因调整人员工资;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2,741.60元,占总收入的1.33%。 与上年403048元相比减少了320306.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补助资金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6,198,101.09元。其中: 基本支出 6,198,101.09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与上年6087791.84元相比增加110309.2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调整人员工资;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项目支出50650元相比减少了50650元,下降了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在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核算,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98,101.09元。与上年6087791.84元相比增加110309.2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调整人员工资,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6,025,895.89元,占基本支出的97.22%,与上年5843703.37元相比,增加182192.52元,增长3.12%,增加的主要原因调整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205.20元,占基本支出的2.78% ,与上年244088.47元相比,减少71883.27元,下降29.45%,主要是由于2021年退休公用经费、体检费未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50650元相比减少了50650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在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核算,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115,816.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67% 。 与上年5951320.37元对比,增加了164495.67元,增长2.76% 增加的主要原因调整人员工资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8,92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536254.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554901.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488.77元;及死亡抚恤金支出28327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6,37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3402.35元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2968.0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784,289.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49936.2元(基本工资支出1635264元、津贴补贴支出826824元、奖金支出178223元、绩效工资支出9126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96965.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920.15元(办公费支出2444元、水费支出500元、电费1255元、邮电费4381.5元、差旅费1500元、维修(护)费支出115元、劳务费支出9000元、工会费579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961.4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03.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433元(生活补助44193元、奖励金24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6,2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主要用于 住房公积金支出396235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19000 元,支出决算为 8,961.41元,完成预算的47.1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961.41元,完成预算的 47.1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无公务接待费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6,193.41元,增长22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 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193.41元,增长 223.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下乡次数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61.41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8,961.4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8,961.4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稻、玉米、油菜试验示范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水稻、玉米、油菜试验示范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稻、玉米、油菜试验示范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0批次,接待人次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资产总额2992289.59元 ,其中,流动资产 1549447.74 元 , 固定资产992,838.85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0元 ,无形资产450003 元 ,其他资产 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0311.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9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831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8.6平方米,账面原值16580.6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2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635.1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9235.1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2635.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0101111
附件【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表2022122307092889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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