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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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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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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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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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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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601000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医疗卫生服务行业下的农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二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三是其他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监管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管理工作
加强管理是医院发展的核心与主题,实行任务分工,责任明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年初有计划。按时完成临时任务,上报各种报表。
2、思想道德和行业作风工作
思想道德和意识是医院发展的保障,我院结合创先争优学习活动,树立党员示范岗位、示范科室和个人,加强职工树立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创造意识、服务意识、以转变行业作风是体现我院的整体形象,事关我院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坚持以“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主题;坚持提高整体人员素质为重点,坚持从教育做起,从患者满意度做起,从患者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解决行业作风中存在的难关、热点问题,让我院的行业作风迈上一个新台阶。
3、公共卫生工作(含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和重大公共卫生工作)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截至201921年10月底,我我院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41个,参与签约医务人员131人。中枢镇辖区人口90200人,对签约对象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和预约转诊、个性化健康教育等服务;目前中枢镇卫生院开展电子化签约77830人,签约率为86.28%。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75人,除41人因各种原因无法签约外,签约人数为323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100%;其它重点人群总数86925人,签约74555人,签约率64.9%。院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76347份,其建档率为84.76%,居民健康档案实施信息化管理76347份,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4.76 %;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7296份,健康管理4787,其管理率为65%;为35岁及以上居民首次测量血压11297人,自实施项目以来共筛查出高血压患者 3810人,登记并规范化管理2667人,随访15341次;为35岁及以上糖尿病高危人群测量血糖6008人,自实施项目来共筛查出糖尿病患者1619人,登记并规范化管理1133人,随访6512人次;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28人,规范化管理249人,随访1312人次,管理率为75.91%。
(2)疾病免疫规划工作:
2021年1-12月,我镇辖区内适龄儿童应建卡建证1110人,实建卡建证数 1110人,建卡率100%,并定期对预防接种证、卡进行核查和整理。
①0-6岁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
2020年1-12月,我镇辖区内适龄儿童应建卡建证1110人,实建卡建证数 1110人,建卡率100%,并定期对预防接种证、卡进行核查和整理。
②0-6岁儿童疫苗接种率
2021年1–12月各苗接种率为:乙肝疫苗应接种2130剂,实际接种2107剂,率为98.92%;乙肝及时接种率为 98.92%;脊灰(含二价和bopv)疫苗应接种4812剂,实际接种4752剂,率为98.75%;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应接种7034剂,实际接种6887剂,率为97.91%;含麻疹组份疫苗(麻风、麻腮风疫苗)应接种2302剂,实际接种2283剂,率为99.17%;甲肝应1104人,实种1086人,接种率98.36%;乙脑应种2374剂,实种2352剂,接种率99.07%;A群应种2534剂 ,实种2272剂,接种率89.66%;A+C疫苗应种2627剂,实种2584剂,接种率98.36%;白破应种1297人,实种1278人,接种率98.54%;通过接种使个体产生自动或被动免疫力,保护个体和人群不受病原因子的感染和发病,起到消除或减少所针对的传染病的目的,全年来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①0-6岁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
201920年1-12月,我镇辖区内适龄儿童应建卡建证1170人,实建卡建证数 1170人,建卡率100%,并定期对预防接种证、卡进行核查和整理。
②0-6岁儿童疫苗接种率
201920年1–12月各苗接种率为:为0-6岁儿童预防接种8303人,23985针次,乙肝疫苗应接种2300针次,实际接种2300针次,率为100%;乙肝及时接种率为 99.91%;脊灰(含二价和bopv)疫苗应接种5045针次,实际接种5034针次,率为99.78%;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应接种16775针次,实际接种3720针次,率为22.17%;含麻疹组份疫苗(麻风、麻腮风疫苗)应接种2363针次,实际接种2363针次,率为100%;甲肝应1294人,实种1294人,接种率100%;乙脑第二针应种1324人,实种1324人,接种率100%;3岁A+C疫苗应种1308人,实种1308人,接种率100%; 6岁白破应种1334人,实种1334人,接种率100%;A+C应种1445人,实种1445人,接种率100%。通过接种使个体产生自动或被动免疫力,保护个体和人群不受病原因子的感染和发病,起到消除或减少所针对的传染病的目的,全年来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3)妇幼保健工作:
辖区内有孕产妇1034人,建册1034本,有产妇847人,产妇建卡847人,产前检查人数847人,系统管理803人,系统管理率为94%,共登记高危孕产妇314人,管理314人,管理率100%,高危产妇住院分娩146人,无孕产妇死亡。
辖区内有孕产妇1320人,建立孕产妇保健书手册11320本,有产妇1161人,产妇建卡1161人,产前检查人数1161人,系统管理1105人,系统管理率为94%,早孕建册产妇数1105人,产后访视1151人,产后访视率为98%,共登记高危孕产妇390人,高危管理390人,管理率100%,无孕产妇死亡。
(4)健康教育工作:
卫生院在院内及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了健康知识宣传栏6个,并定时更新宣传栏内容,共36期,在村卫生室设置了19个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室定期更新宣传栏内容共137期;卫生院及各社区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共发放了32种内容的健康教育资料67320份;共播放音像资料32种;卫生院举办健康讲座9场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举办健康讲座83场次,卫生院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9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及健康知识的知晓率为95%,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率为90%。按照省、州、县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健康素养和成人烟草调查180人,填报调查问卷180人份,通过入户调查和健康素养知识强化宣传,逐步改变居民健康行为养成。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工作:
我院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33个,参与签约医务人员131人。中枢镇辖区人口90200人,对签约对象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和预约转诊、个性化健康教育等服务;目前中枢镇卫生院开展电子化签约15265人,签约率为16.92%。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72人,除36人因各种原因无法签约外,签约人数为323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100%;其它重点人群总数25650人,签约13890人,签约率54.15%。
(6)传染病报告和处理
传染病及时率:2021年1-12月全镇累计报告传染病卡片0张,及时报告传染病卡片张,报告及时率100%。
传染病漏报率:2021年1-12月对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漏报、迟报、瞒报,并能按时按质处理相关的疫情,按时上报传染病疫情,并做到月、季有分析资料,传染病漏报率为零。
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2021年1-12月全镇共报告与处置传染病例0例,病种为:乙肝0例;水痘0例,疑似麻疹0例,肺结核0例;丙肝0例,甲肝0例,流行性腮腺炎0例,HIV 0例。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处置率
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提高应急处置综合能力,我院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二是科学修订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科学应对和处置。为我院的公共卫生应急现场处置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三是加强物资储备,采购储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消杀药品、物资设备,开展人员培训,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疫情暴发时,做到“预案、人员、设备、药品”四到位,并有效应对,提高效率。四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开展应急演练。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及节假日由行政领导轮流值班,开通24小时咨询热线电话。五是积极认真做好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指导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全年来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2021年1-12月全院加强对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可疑职业病患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的报告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为100%。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
2020年我院向96名农村妇女发放了叶酸片。
(2)两癌筛查项目
2020年配合县保健院完成全镇两癌筛查项目任务。
(3)鼠疫监测任务完成率
①按照省州县关文件精神要求,每月认真做好了疫情“三报和“零”报告,按时按质完成了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类报表。
②鼠疫防控疫情及时报告及处置率:无鼠疫发生。
(4)艾滋病防治综合考核指数率
根据县防艾办2020年防治艾滋病工作部署、《泸西县2020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要求,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和任务。
(5)疟疾病防治工作
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三热病人血检实时监测并登记在册,均按各月安排任务数完成。
(6)麻风病工作
1-12月上报皮防月报表12次,开展培训1次,培训乡村医生50余人次,开展线索调查1次,覆盖辖区内所有自然村,经调查未发现新的麻风病患者。
(7)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管理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指数:
1.应急预案: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卫生院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工作。
2.应急队伍:有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有防护装备、应急箱(包)、必须的生活用品和防护用品。
3.应急物资:应急物资种类齐全,应急物资要包括以下5类:
①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口罩、防护眼镜、手套、鞋套)
②现场工作人员预防性药品(如抗生素、防蚊虫药)
③现场样本采集、保存装备(如采集保存血液、粪便、尿液、鼻咽拭子、病媒的装备)
④现场快速鉴定、检测装备和试剂
⑤现场消杀灭装备及药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1个事业单位为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院内设有临床医疗科、医技科、公共卫生科、后勤科四大科系;9个科室:临床全科、公共卫生科、针推科、中医科、超声科、检验科、放射科、财务室、后勤科。综合楼设有导医台、全科门诊部、妇产科门诊、妇科检查室、西药房、收费室、抢救室、消毒室、全科门诊治疗室、全科门诊病房、全科医生办公室、全科住院治疗室、公共卫生科(计划免疫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等预防保健科室)、财务室、院长办公室、院办公室、会议室、党员活动室等。医技楼设有B超室、检验室、放射科、住院病房及一次性医疗耗材仓库。中医药综合服务楼设有中药房、中医门诊室、针推科门诊室、针推科住院部、治疗室、针推科病房值班室等。院内开放床位54张,病房安装了数字电视、床头传呼系统,为广大患者提供了比较优美舒适的就医环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41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21 人。
实有车辆编制 1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632,431.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62,407.83元,占总收入的65.2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169,936.7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4.7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6.60元,占总收入的0.00%。 较上年同期19143402.59元相比增加1489028.61元(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助的药品零差率补助、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较上年有所增加、国家加大对基层卫生院能力提升增加了资金投入、医疗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增长率为7.7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139,703.61元。其中: 基本支出 11,975,397.67元 ,占总支出的 62.57%; 项目支出 7,164,305.94元 ,占总支出的 37.43%;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较上年同期17278781.58元增加1860922.03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助的药品零差率补助、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较上年有所增加、国家加大对基层卫生院能力提升增加了资金投入,药品、耗材支出增加),增长率为10.7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75,397.67元。 较上年同期10725683.08元增加1249714.59元,(增加的主要随着医疗收入增长,支付药品款及耗材增加;保险基数上调人员经费增加),增长率为11.65% 。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48479.64元,占基本支出的48.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26918.03元,占基本支出的51.16%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64305.94元。 与较上年同期6553098.50元比增加611207.44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助的药品零差率补助增加、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较上年有所增加、国家加大对基层卫生院能力提升增加了资金投入),增长率为9.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462,407.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70.34% 。上年同期12957107.70元比增加505300.13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助的药品零差率补助、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较上年有所增加、国家加大对基层卫生院能力提升增加了资金投入),增长率为3.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3,18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21人工资支出558880.8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0487.0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833,81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6407360.44元,乡村医生补贴及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789272.0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250068.59元,重大公共卫生支出35264元,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40945.96元,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237380.9元,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6,1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 主要用于在职在编23人住房公积金保障。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无差异。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 下降 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无差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无差异 。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0878851.36元 ,其中,固定资产3578123.23元,流动资产7300727.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0 元 , 无形资产0元 , 其他资产 0元 。 与上年相比9726239.83元,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99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245.5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9306.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939.5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92245.5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一)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本年度财政投入资金7164305.94元,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7164305.94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 公共卫生项目(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泸财预〔2021〕482号、泸财社经费〔2021〕107号、泸财社经费〔2021〕166号、泸财社经费〔2021〕197号、泸财社经费〔2021〕208号,财政投入5250068.59元,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三项监测、结核病管理等服务。
2.乡村医生补助及基本药物资金项目,根据泸财预〔2021〕482号、泸财社经费〔2021〕40号、泸财社经费〔2021〕62号、泸财社经费〔2021〕47号、泸财〔2021〕16号、泸财社经费〔2021〕166号、泸财社经费〔2021〕201号、泸财社经费〔2021〕244号、泸财预〔2021〕84号、泸财社经费〔2021〕283号、泸财社经费〔2021〕291号财政投入资金789272.05元,用于支付乡村医生生活补贴,及基本药物补助。
3.肺功功能及母婴阻断资金项目,根据泸财预〔2021〕482号财政投入资金34264.00元,用于支付肺功能人员培训费及设备采购补贴。
5.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省级结算补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生签约个人承担费用补助资金,根据泸财社经费〔2021〕333号财政投入资金292元,用于支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对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竣工和运营等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解决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乡问题,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项目(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档立卡贫困签约率达10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5%;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第三版要求,为辖区居民提供14个大项免费、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各项指标达国家要求。居民满意度≧85%。国家基本药物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解决边远艰苦地区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大众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水平、营造关怀和反对歧视的社会环境,促进重点人群接受HIV检测,推动行为干预工作力度,遏制艾滋病的蔓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21年度,对年初预算上报项目库项目填报了绩效目标,对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项目、重点项目资金制订了《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项目管理办法》和《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上级项目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601111
附件【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表2022122303515655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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