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2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201000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医疗卫生服务行业下的农村乡镇中心卫生院,一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二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三是其他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监管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管理工作

  加强管理是医院发展的核心与主题,实行任务分工,责任明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年初有计划。按时完成临时任务,上报各种报表。

  2、思想道德和行业作风工作

  思想道德和意识是医院发展的保障,我院结合创先争优学习活动,树立党员示范岗位、示范科室和个人,加强职工树立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创造意识、服务意识、以转变行业作风是体现我院的整体形象,事关我院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坚持以“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主题;坚持提高整体人员素质为重点,坚持从教育做起,从患者满意度做起,从患者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解决行业作风中存在的难关、热点问题,让我院的行业作风迈上一个新台阶。

  3、公共卫生工作

  2021年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53433份,孕产妇管理539人,早孕检测236人,0-6岁儿童健康体检4986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5652人(年度体检评估3330人),慢性病患者管理:高血压患者管理3329人,糖尿病患者管理1012人(年度体检评估450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285人(年度体检评估104人),肺结核管理16人,0-6岁儿童疫苗接种12365针次,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583次,信息报告8次,上报并协助查处非法行医3起,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61期,更新宣传栏77期,开展公众咨询11次,个体化健康教育3074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1437份,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1857人。

  4、临床医疗服务业务工作

  2021年临床医疗业务工作总诊疗64430人次; 门诊人次64430人次,比2020年54602人次增加9828人次;住院3224人次,比2020年2404增加820人次。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辖区内的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1个事业单位为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单位内设7个科室,设有医疗全科、妇产科、中医科、五官科、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B超、心电图室)、公共卫生科、行政后勤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8,229,576.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76,248.67元,占总收入的50.3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053,193.7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9.6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3.73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了2756480.05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469302.45元,事业收入增加了2288040.7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门诊、住院病人增多,核酸检测人员较多,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247,077.75元。其中: 基本支出 12,427,039.48元 ,占总支出的 72.05%; 项目支出 4,820,038.27元 ,占总支出的 27.95%;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了3452329.81元,基本支出增加了 2959919.36元,项目支出增加了492410.4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增加,相应的基本支出中药品及耗材支出增多,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过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增加,新增5元用于疫情防控支出,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27,039.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 2959919.3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专用材料及设备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4,634,679.51元,占基本支出的37.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92,359.97元,占基本支出的62.7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20,038.27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92410.4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冠肺炎国家增加了疫情防控资金,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较上年有所增加,国家加大对基层卫生院能力提升增加了资金投入,乡村医生补助调整至项目支出核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176,248.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20% 。 较上年比增加469302.45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冠肺炎国家增加了疫情防控资金,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助的药品零差率补助,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较上年有所增加,国家加大对基层卫生院能力提升增加了资金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7,663.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397617.6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9091.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954.5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87,83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5%。主要用于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972907.20元,乡村医生补贴及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1230340.6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284421.42元,重大公共卫生支出3966.00元,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44485.40元,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171162.70元,特岗医生生活补助支出805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0,7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无差异。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 下降 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无差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 10926515.91 元 ,其中,流动资产4447333.82 元 , 固定资产6479181.09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0元 , 无形资产 1 元 ,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2853.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05178.67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3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044.93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79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47.93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044.93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一)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本年度财政投入资金4820038.27元,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4820038.27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 公共卫生项目(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泸财预〔2021〕483号、泸财社经费〔2021〕107号、泸财社经费〔2021〕166号、泸财社经费〔2021〕197号、 泸财社经费〔2021〕55号、 泸财社经费〔2021〕327号、财政投入3284421.42元,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三项监测、结核病管理等服务。

  2.乡村医生补助及基本药物资金项目,根据泸财预〔2021〕483号、泸财社经费〔2021〕40号、泸财社经费〔2021〕62号、泸财社经费〔2021〕47号、泸财〔2021〕16号、泸财社经费〔2021〕166号、泸财社经费〔2021〕201号、泸财社经费〔2021〕244号、泸财社经费〔2021〕283号财政投入资金1230340.6元,用于支付乡村医生生活补贴,及基本药物补助。

  3. 重大公共卫生艾滋病防治补助项目,泸财预〔2021〕483号艾滋病防治补助经费3966.00元,用于支付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生活补助。

  4.发热哨点诊室建设补助项目,泸财预〔2021〕66号哨点诊室建设220762.25元,用于哨点诊室房屋建设及设备购置。

  5.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省级结算补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生签约个人承担费用补助资金,根据泸财社经费〔2021〕333号财政投入资金48元,用于支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

  6.特岗医生生活补助项目,泸财社经费〔2021〕196号、泸财预〔2021〕483号、 泸财社经费〔2021〕208号特岗医生生活补助80500元,用于支付特岗医生生活补助。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对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竣工和运营等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解决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乡问题,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项目(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档立卡贫困签约率达10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5%;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第三版要求,为辖区居民提供14个大项免费、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各项指标达国家要求。居民满意度≧85%。国家基本药物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解决边远艰苦地区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大众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水平、营造关怀和反对歧视的社会环境,促进重点人群接受HIV检测,推动行为干预工作力度,遏制艾滋病的蔓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21年度,对年初预算上报项目库项目填报了绩效目标,对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项目、重点项目资金制订了《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项目管理办法》和《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上级项目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财政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四)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201111



附件【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表202212230236364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