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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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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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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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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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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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501000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属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类下的农村乡镇卫生院,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心卫生院,是辖区的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急救中心,担负了全辖区内人民的诊疗和疑难危重病人的救护工作。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三项监测、结核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目前,能开展内科、儿科、外科(普外)、妇产科等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部份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
(3)、其他
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和服务工作等。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开展内科、儿科、外科(普外)、妇产科、中医推拿理疗科、中医科等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部份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同时,担负着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疾病预防、治疗和农村卫生防疫保健工作、农村卫生管理及各项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具体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 事业单位1个,1个事业单位是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内设科室19个,分别为:内儿科、外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急诊室、全科医学科、妇产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计划生育科、公共卫生科、慢性病管理中心、妇幼保健科、预防接种室、卫生监督协管站、检验科、医学影像室、彩超室、心电图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 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产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6,938,343.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09,222.35元,占总收入的50.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428,735.59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9.7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5.75元,占总收入的0.00%。 较上年相比增加2241435.43元(新冠肺炎国家增加了疫情防控资金,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助的药品零差率补助、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较上年有所增加、国家加大对基层卫生院能力提升增加了资金投入、医疗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增长率为15.2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842,923.08元。其中: 基本支出 10,687,531.97元 ,占总支出的 67.46%; 项目支出 5,155,391.11元 ,占总支出的 32.54%;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较上年增加2748449.69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冠肺炎国家增加了疫情防控资金,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助的药品零差率补助、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较上年有所增加、国家加大对基层卫生院能力提升增加了资金投入,药品支出增加),增长率为20.9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87,531.97元。较上年增加2057982.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商品服务支出,事业人员增加),增长率为23.85%。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465,439.09元,占基本支出的32.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22,092.88元,占基本支出的67.57%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55,391.11元。较上年比增加691007.49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冠肺炎国家增加了疫情防控资金,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助的药品零差率补助增加、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较上年有所增加、国家加大对基层卫生院能力提升增加了资金投入、乡村医生补助调整至项目支出核算),增长率为15.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509,222.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53.71% 。较上年比增加973805.21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冠肺炎国家增加了疫情防控资金,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助的药品零差率补助、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较上年有所增加、国家加大对基层卫生院能力提升增加了资金投入),增长率为12.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7,84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 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88,416.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5%。 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2,9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 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 0.00%。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 9192586.54元 ,其中,流动资产3081514.29元 , 固定资产原值12487575.9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376505.65元,固定资产净值6111070.25元,固定资产原值比上年增加849220.96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0元 , 无形资产 2元 ,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4631.27元,增长率2.5%。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400.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16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34.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16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3%。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501111
附件【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决算公开表2022122508171985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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