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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2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0301000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规范文物流通,保护文物,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文物登编、文物修复、文物保管、文物及相关资料研究、文物宣传、考古调查、发掘、文物流动管理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健全文物消防安全体系,改善文物消防安全形势。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文件要求,根据《云南省文物局 云南省公安消防支队关于落实云南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一项一策”的通知》(云公消〔2015〕28号)、《云南省文物局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紧急通知》(云文物〔2015〕1号)要求,有效预防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文物建筑消防管理水平,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火灾隐患风险等级,给各级文保单位添置灭火器、消防栓等必要的安全防范器材,消除防控盲点。

  2.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遴选工作,加强列级保护。

  邀请专家组到泸西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评估,完成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研究、照片拍摄、文本制作等一系列工作,完成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3.落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夯实文物保护基础。

  落实全县194个文物保护单位的挂牌工作,明确安全责任管理人,做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签示数据库建设,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利用文化遗产日、5·18国际博物馆日等节假庆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明确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义务,形成社会各界参与文物安全管理的社会氛围和长期有效的体制机制,推进我县文物安全现代化管理制度建设。

  4.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监管,提高文物保护工程质量。

  完成文庙三期修缮工程,确保文物保护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5.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展示利用,满足民众社会需求。

  完成永宁城子盘北指挥部的陈列布展工作,有效地展示和传承优秀的本土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为泸西县文物管理所,加挂泸西县博物馆牌子。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文物文化研究室、会展部、财务室、安保室。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1,566,683.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6,683.40元,占总收入的94.2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0,000.00元,占总收入的5.74%。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3,411,111.62元,减少68.53%,主要原因:2020年度五凤楼修缮、文庙修缮项目竣工,2021年项目经费减少3,365,466.26元,基本支出增加抚恤金126,576.2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支出合计1,545,891.84元。其中: 基本支出 980,558.10元 ,占总支出的 63.43%; 项目支出 565,333.74元 ,占总支出的 36.57%;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3,388,124.12元,减少68.67%,主要原因:2020年度五凤楼修缮、文庙修缮项目竣工,2021年项目经费减少3,365,466.26元,基本支出增加抚恤金126,576.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物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0,558.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6%,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908,584.25元,占基本支出的92.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973.85元,占基本支出的7.34%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物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5,333.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62%,主要原因:2021年度五凤楼修缮、文庙修缮项目竣工。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70205博物馆支出101,333.7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差旅费;2070204文物保护支出46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文庙三期修缮工程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76,683.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52% 。与上年对比减少68.77%,主要原因:2020年度五凤楼修缮、文庙修缮项目竣工,2021年项目经费减少3,365,466.26元,基本支出增加抚恤金126,576.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65,25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4%。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4,01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3%。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71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6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37,000 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别要的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 8,354,569.52 元 ,其中,流动资产 122,699.52 元 , 固定资产 4,490,890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 元 , 在建工程 0 元 , 无形资产 1 元 , 其他资产 3,740,98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488,527.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55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0301111



附件【泸西县文物管理所公开表2022122303522329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