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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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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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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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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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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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73301000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拟订全县足球产业发展规划,负责行业队伍建设。做好与全国乃至全世界足球运动之间的交流,负责推进社会足球事业发展。负责全县足球产业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足球资源的保护利用,组织指导做好重点足球产业的开发、运营工作和足球产品的开发,促进全县足球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泸西县高原足球特色小镇”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指导开展营运工作。 负责抓好青少年足球试点县校外足球发展工作,配合抓好校园足球事业发展。承接和举办国内国外各类足球品牌赛事。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理论学习,激励担当作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足球事业工作涵盖面广、影响面大、服务范围广而责任重大。为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各项工作的能力,中心努力扩张知识总量,改善知识结构,以开展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组织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同时,注重汲取足球、经济、人文、历史等方面的综合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做到学习多元化和常态化。在“常学常用”上作文章,不断开阔视野,努力提高学习的效果和质量。一年来共集中理论学习16次(其中专题研究党风廉政4次,研究党建工作6次,理论学习8次,党史专题学习教育4次)。
2、抓实党风廉政,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着力强化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推动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原中心陈飞龙4月9日被纪委监委留置到6月28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期间,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纪委监委监察调查,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免去陈飞龙产业开发科科长职务及被留置期间、开出公职处分工资待遇处理的情况。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预防职务犯罪庭审“零距离”活动,以案为鉴,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学习,提醒干部职工时刻做到警醒警觉警戒,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7次,通过多形式的反面警示教育,营造中心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云南省足球训练基地公寓楼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该项目总投资13315.62万元,占地面积200亩,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1栋运动员公寓12451平方米(含体能训练房、住宿、食堂及会议室等配套设施,满足400人左右住宿需求)、7块11人制国际标准足球场(5块天然草坪、2块人造草坪)及地下强弱电、给排水管网、场区道路、绿化、照明等工程。经云南省体育局同意,项目分两步实施,先建设运动员公寓楼。目前公寓楼建设项目正有序推进中,2020年3月完成项目建设单位招投标及相关建设手续工作,2020年4月23日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历时工期390历天。因受疫情影响,项目于2021年4月9日正式动工,现主体工程已封顶,完成投资1100万元。
4、部门联动,办好中乙联赛
一年来,共接待参赛球队32支,600余人次,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约1000余万元,带动交通、运输、酒店及餐椅服务等第三产业产生经济效益约4000余万元。承办赛事采用赛会制、半封闭方式进行,组建了由高足中心、公安、卫健、市监、融媒体中心、教体等13家单位“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高效联动”的筹备联动机制,对抽调和聘请人员实行供需对接“清单化”、衔接联动“一体化”管理。2021年中乙联赛第一、第二阶段赛程的成功举办,为未来红河举办高水平体育赛事,助力全州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又要探索和实践。成功承办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泸西赛区)赛事,在疫情防控压力下圆满完成国家级赛事复赛任务,得到国家体育总局、省州体育局高度认可,中国足协致信感谢红河州委州政府、泸西县委、县政府,充分肯定泸西承办赛事能力和水平。由于泸西足球基础好、发展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2021年5月被国家体育总局评定为首批101个全国足球县市之一(云南省仅3个县市获评),2021年8月被云南省体育局命名为“泸西云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但由于云南疫情反弹,不得不申请报批停办第三、四阶段比赛。承办赛训不断提档升级,品牌效应更加凸显、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赛制设置更加科学。
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2021年度固定资产目标任务数500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66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29.33%,详细情况如下:
1.泸西县高原足球青训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9867万元,完成投资9867万元。
2.泸西县社会化足球场建设项目:计划投资4800万元,该项目于10月28日备案,11月投资项目入库,年内可以完成投资4800万元。
6、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度下达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目标任务数20000万元,完成20500万元。中心引进的江西润都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泸西县润都项目,该项目规划总面积11000亩,分二期建设,共计需投入资金40500万元。第一期规划6000亩,分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蔬菜新品种引进试验展示中心、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休闲观光体验区、综合服务区等五大功能区,建设内容包括150亩高标准温控育苗大棚,750亩连体钢结构塑料大棚,3000亩简易单体大棚,6870亩露天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5亩综合办公区,225亩果蔬观光基地和全部配套喷滴灌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
7、发展桎梏,全力破解难题。通过梳理基地存在的问题,主动协商、遵循法律,逐一化解原工程建设款项纠纷、已预售21套别墅、球场绿化工程款等法律纠纷,逐个研究击破7000余万元的债务难题,2020年9月与县城投集团顺利完成足球基地资产移交。
为摸清“家底”,合理提供决策依据,理清政府收购基地债权债务关系,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确保项目融资和招商引资顺利推进。泸西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3月2日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签署了《泸西县高原足球训练基地财政审计及资产评估合同》,最终形成《2016.3.31星元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9.6.30星元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6.3.31星元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2019.6.30星元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造价审核报告》、《管理咨询报告》6个报告,目前,已经完成初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1 个。 分别是: 1.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 。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产业开发科、竞赛科、项目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 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1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主要是1名正科级, 2名副科级,7名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2021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248,914.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9,963.73元,占总收入的28.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18,950.84元,占总收入的71.05%。 较上年收入29,093,263.27元,减少24,844,348.70元,减少85.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26,807,954.80元,减少25,577,991.07元,减少95.41%,;其他收入较上年2,285,308.47元,增加733,642.37元,增长32.10%。主要原因是2021年疫情防控,足球基地暂停赛事承办。投资4500万元新建的公寓楼项目,由于到位的1785万元被县财政整合,致使项目处于半停工状态,也交织了2021年计划下拨的1000万至今未拨付,致使项目推进缓慢,同时拟新建的7块球场占地约190亩暂无用地指标,球场地块土地手续无法办理,项目没有正常运行,同时人员减少了一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756,671.48元。其中: 基本支出 5,756,671.48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较上年支出13,522,889.43元。减少7,756,217.95元,减少57.35%。其中:较上年基本支出1,234,001.18元,增加4,522,670.30元,增加366.50%;项目支出0元,较上年项目支出12,288,888.25元,增加了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的基本支出主要是工资,公用经费。项目没有收入也没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56,671.48元。 较上年1,234,001.18元,增加4,522,670.30元,增加366.50%;主要是因为用于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业务委托服务等。 2021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229,963.73元,占基本支出的21.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业务委托等公用经费4,526,707.75元,占基本支出的78.9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比上年12,288,888.25元。增加了0元。增长0%。由于到位的1785万元被县财政整合,致使项目处于半停工状态,同时拟新建的7块球场占地约190亩暂无用地指标,球场地块土地手续无法办理,项目没有正常运行,本年没有收入也没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29,963.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21.37% 。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1,849.85元,减少2,251,886.12元,减少64.67%。主要原因是项目没有正常运行,本年没有项目资金的收入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83,409.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工资,订购书报、驻村生活补助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93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3,82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负担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7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 0.00元,增长 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增长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增长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 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资产总额 49,805,661.71 元 ,其中,流动资产 32,803,140.6元 , 固定资产165,346.96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16,837,174.15元 , 无形资产 0元 ,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41,588.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984.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9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9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相关口径说明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73301111
附件【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2021年度决算表2022122305362497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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