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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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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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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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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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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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101000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午街铺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在镇党委的领导和镇人大监督下,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学、文化、卫生、安全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镇始终坚持以“党建领镇”为工作抓手,以“乡村振兴”为第一要务,以疫情防控为根本保障,以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64123”发展思路,战略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清晰,工作举措有力,顺利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我镇“十四五”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2021年我镇主要事业成效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是聚焦发展午街,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中精力补短板、强弱项,全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8.42亿元,同比增长8.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392元,同比上升10.1%。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277.16万元,同比下降27.4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5亿元,与上年持平。银行存款余额10.8659亿元,同比增长2.3%,农产品加工总产值预计达14.6亿元,同比增长14.08%。全镇经济社会持续保持稳中向好发展。
二是聚焦幸福午街,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镇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从严落细落实外来人员排查、重点场所管控、新冠疫苗接种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镇疫情防控实现“零病例”。脱贫成效持续巩固。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加强动态监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持续用足用好低保、医疗、教育等惠民政策。累计向298名突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38.6万元,转移就业3025人,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154人,兜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民生民享全面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8%、95%,其中,建卡户“两险”参保率达100%,新农合门诊补偿180余万元;落实各类政策性贷款105户,累计向2684名群众发放各类惠民补贴544万元。文教事业纵深发展。依托产业、人文资源优势,申报非遗项目3个,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业,累计接待游客1.5万余人次,创收38万余元。推动“两免一补、控辍保学、雨露计划”等教育帮扶措施精准落地,争取资金4160余万元实施校舍及卫生室改造等工程项目11个,践行了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
三是聚焦美丽午街,镇村面貌持续改善。着力提升人居环境。以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为抓手,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卫生费收取率达85%,垃圾清运实现全覆盖。累计派发垃圾车10辆、垃圾桶474个,新建或改造公厕户厕1565座,清理裸露垃圾2124吨,清理河道64.5千米,8个村、组分别被列为省州美丽乡村示范村。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紧扣“64123”发展思路,委托第三方完成午街铺镇总体性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修编。抓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率先在4个村组织回乡干部召开座谈会5场次,收集村庄规划意见建议98条。列入2021年计划的大水塘、凤舞2个村已完成了“多规合一”村庄实用性规划初稿编审,并同步争取项目资金1800余万元,正在或即将实施村庄建设项目8个,推动了规划成果落地见效。不断夯实基础设施。秉承“强基础、优环境、提品味”理念,紧扣“一水二路三核心”发展布局,累计争取资金6400余万元,实施镇“智慧化”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山林万亩高原梨核心区、高标准农田、民族团结示范乡镇、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47个,为推动农文旅融合、产村融合发展思路奠定了坚实基础。积极构建文明乡风。着力打造过路田、凤舞、小河边、糯衣、林树等少数民族特色示范村,充分挖掘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活动80余场次,凝聚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力量。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借助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党建小故事”、巾帼志愿服务、乡村文艺宣传等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步根植人心,实现人心美、风尚美。
四是聚焦平安午街,社会大局平稳有序。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盯紧重大节日、重大活动,落实领导包案制,共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0件、化解105件,化解率达到95.6%。建党100周年、COP15等敏感时段全镇没有发生到昆进京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重点人员精准管控。共组织辖区内143名精神病患者进行体检,对重症的9人由乡村医生做好日常跟踪走访;对22名矫正期满人员依法解除矫正,使管控对象重新找回自己的社会价值,增强融入社会的信心。扫黑除恶形成常态。加大对“两抢一盗”“人身伤害”“枪爆赌毒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累计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8起,办理治安案件74起,收戒吸毒人员3人,发动17715名群众安装反诈APP,有效杜绝各类电信诈骗,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安定。民主法治纵深推进。 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推广“1+3+5”社会治理模式,助力人大、政府、纪委依法履职尽责,统战、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落实落细,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凤舞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糯衣村获评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午街铺镇获评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
五是聚焦活力午街,党的建设步履坚实。理论武装不断加强。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理论中心学习等制度,累计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专题理论学习41期,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堂”“党课开讲啦”活动12次,“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教育引导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网络安全总体稳定,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守稳守牢。基层堡垒稳固有力。顺利完成1个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治转化;大力推进“智慧党建”建设,云岭先锋APP推广使用率达100%。用好“一部手机办事通”,选优配强专兼职网格员132名,常态化处办为民服务事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300万元,帮助6个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培树了过路田、小河边等“乡村振兴大擂台”示范点及孙建荣、张海德等“好书记大比武”典型个人。人才队伍活力彰显。圆满顺利完成村“两委”及镇党委换届,选优配强镇村两级班子;严格程序标准,年内发展党员19名;落实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评选表彰优秀个人53人,回引农村优秀人才43人,推荐1名“五类人员”进入党政班子、2名站所负责人担任事业副科级干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热情。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制定下发《午街铺镇从严从实管理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办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年给予党纪处分25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11人,严重警告7人,开除党籍7人,以案明纪、传导压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 5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 个,其他事业单位 6 个。 分别是:
1.泸西县午街铺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泸西县午街铺镇党政办公室
3.泸西县午街铺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泸西县午街铺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泸西县午街铺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6.泸西县午街铺镇财政所
7.泸西县午街铺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泸西县午街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泸西县午街铺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泸西县午街铺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1.泸西县午街铺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12.泸西县午街铺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3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2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12 辆,在编实有车辆 12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9,958,828.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33,693.09元,占总收入的5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025,135.10元,占总收入的40.07%。本年收入上年比2020年增加994.51万元,增长19.88%。其他收入24,025,135.10元,比去年大幅度增加,原因是弥泸灌区午街片区永久性及临时性征地补偿款2200万元做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8,788,949.25元。其中:基本支出 20,503,478.19元 ,占总支出的 52.86%;项目支出 18,285,471.06元 ,占总支出的 47.14%;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减少982.38万元,减少20.21%。减少原因为①本年度临时救助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减少;②本年度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公用经费;③扶贫项目、新冠疫情防控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03,478.19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基本支出增加139.65万元,增加7.31%。原因分析:人员调入和人员职称晋级,工资正常增长,使人员经费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7,917,254.94元,占基本支出的87.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86,223.25元,占基本支出的12.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85,471.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2.03万元,减少38.03%。原因分析:①2021年度资金管理绩效要求降低,立项资金减少;②2021年度扶贫资金、临时救助金和厕所革命补助资金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5,516,734.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1.56% 。与上年对比减少9,985,531.01元 ,减少21.95%,主要原因:①2021年度资金管理绩效要求降低,立项资金减少;②2021年度扶贫资金、临时救助金和厕所革命补助资金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00,78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9%。主要用于保障本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办公支出、行政人员工资、人大履职经费、党委运行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 主要用于农业技术业务科普活动培训。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18,11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本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93,28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和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0,697.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22,98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 主要用于生态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和办公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82,686.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支出日常公用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23,472,16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9%。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元,农业病虫害控制,其他水利支出,林业事业机构,其他扶贫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3,4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支出(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315,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午街铺镇2021粮油大县项目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71,15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抗旱救灾、洪涝救灾等应急管理的运作经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93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54,984.16元,完成预算的 5.9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634.16元,完成预算的 11.1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50.00元,完成预算的 0.1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紧张,难以负担日常支出;加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节约不必要的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177,258.41元,减少7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174,164.41元,下降7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94.00元,下降23.0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紧张,难以负担日常支出;加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节约不必要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634.16元,占81.18%;公务接待费支出10,350.00元,占18.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44,634.1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44,634.1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主要用于下乡开展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规划、疫情防控物资拉运、防火防汛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10,3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3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上级指导财政所会计业务工作,产生的接待1批7人;兽医站、农科站、水管站上级部门下乡指导检查工作,产生接待20批次166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3,009.09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70,441.09 ,减少70.52%。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各项经费支出;疫情防控、人口普查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午街铺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部门资产总额 66,501,365.7 元 ,其中,流动资产48,461,069.46 元 , 固定资产18,146,487.41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 在建工程8,185,200元 , 无形资产6元 ,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343,962.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3,301.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764,530.0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400元;出租房屋170平方米,账面原值3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212.13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75,648.0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5,73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6,742,800.91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114.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7,275,648.01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7,275,648.01%。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101111
附件【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表2022122306571402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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