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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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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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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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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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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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501000
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监督管理本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监督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活动,认定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和招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负责招标人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投标情况报告的审查和备案管理。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确保招标全过程依法、有序、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杜绝有异议的定标结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认定并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单位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泸西建设为导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转作风、提效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善工作制度,有效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发挥了有效的监督、指导作用,根据省、州、县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
(1)招标投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建设部89号令、七部委30号令、《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红政发[2013]53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的省、州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管理,不断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招标投标工作,在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核准、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以及项目备案等重要环节加强监管。2021年共计完成招标投标项目监督管理12项,总投资5751.14万元,1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2项,1000万元以下项目10项;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12项;12项建设工程项目全部进入县交易中心交易。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应招标工程招标率达100%,应公开招标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率达100%,公开招标工程项目公告发布率达100%。
(2)各项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情况
认真学习了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17〕17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红河州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红办发电〔2017〕33号)等文件,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把宣传教育、自查自纠、重点抽查、长期落实四关,开展领导干部行为自查自纠、招标投标监督环节自查自纠、招标人行为自查自纠、并抓住重点深入自查自纠,对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和在建工程从项目审批、招标投标、中介服务机构选择、城乡规划、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项目实施和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等重要环节入手开展检查和整治工作。18名领导干部作出了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承诺,自查自纠了29个工程建设项目,抽调了相关人员形成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共对我局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检查了20个工程建设项目,检查的项目涵盖了房地产、市政、供水、保障房等。经检查,我局领导干部及局属相关的科室及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等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开展工作,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中均未发现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存在的违规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即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内设机构有办公室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2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1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1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 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16,845.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845.4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839.29元,主要原因是 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同时相应增加社保费缴费收入,但减少了日常公用经费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18,290.07元。其中: 基本支出 318,290.07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597.51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同时相应增加社保费缴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8,290.07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97.51元 ,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同时相应增加社保费缴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16,364.47元,占基本支出的99.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25.60元,占基本支出的0.60% 。 人均公用经费支出962.8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16,845.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55% 。 与上年对比减少839.29元,主要原因是 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同时相应增加社保费缴费支出,但减少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09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5%。 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68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 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5,65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1%。 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4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 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27,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零支出,远远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无日常公用经费拨款收入;二是压缩支出,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 20892.15 元 ,其中,流动资产 20272.44元 , 固定资产 619.71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 在建工程 0 元 , 无形资产 0 元 ,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1505.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元;处置车辆辆,账面原值元;报废报损资产项,账面原值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元;出租房屋平方米,账面原值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501111
附件【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表2022122306031777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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