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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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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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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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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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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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701000
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管部门: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单位类型: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勘察设计单位、建筑业企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及工程造价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贯彻实施;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组织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辖区内工程建设的抗震防震工作;组织报送建筑能耗统计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1名。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行政工作完成情况
(1)督查工作任务指标
积极贯彻执行主管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各项重点工作决策部署,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认真办理落实督查项目,上报办结报告和工作进展情况。
(2)信访工作任务指标
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每月开展1次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按时限上报办理情况,上半年职能范围内未发生因本部门工作不力出现的信访、上访情况。
(3)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职能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
(4)四项制度建设工作指标
继续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责任政府制度,执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公开等阳光政府制度,贯彻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等效能政府四项制度。
(5)应急管理工作指标
认真组织开展应急宣传和培训活动,积极参加安监站牵头的应急预案演练。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标
无违法、违纪人员,无被盗、失火、交通等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7)保密工作指标
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做好文件、档案、计算机等的保密工作,上半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8)环境卫生工作任务指标
为保持办公区卫生,我站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每天上午上班前集体打扫卫生,在每周一次的检查中,未出现不清洁现象。
(9)精神文明建设指标
平时我站注重加强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视职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经常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精神,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定期召开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对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作自我检查。
2、业务工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施工许可证发放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发放施工许可证21份, 施工许可证发放率达100%。其中,2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工程8项,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13项,项目总合同金额174215.2665万元。
(2)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年报、季度汇总表报送率
能按时按质报送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年报、季度汇总表,截至四季度建筑业总产值完成达41.5亿元,比上年同期形成增长15%。
(3)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率
组织上报初步设计审查15项。
(4)勘察设计市场管理
严把勘察设计准入制度、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未发现勘察设计违规事件。
(5)抗震专审覆盖率
抗震专审工程5项。
(6)抗震设防及抗震加固
无符合抗震设防及抗震加固条件的工程。
(7)建筑节能
制定了建筑节能工作计划,成立了工作机构,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按时按质完成了2021年度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3、建筑市场管理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进行安全报监备案、未取得施工许可就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共检查在建工程21项,施工企业12家,监理企业5家,对查出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已督促其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下发停工通知,停工整顿,共下发停工通知书5份。
4、定额管理
每月进行1次市场材料价格调查,并在每月25日前报州住建局定额站。特别是对红砖、钢材、水泥等主材进行每月上、中、下旬各三次调查上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即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内设办公室、站长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11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1 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95,271.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5,271.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106,207.8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增加的原因为2021年5月调入职工1人,由此增加人员经费支出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09,342.02元。其中: 基本支出 1,409,342.02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123,895.04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5月调入职工1人,对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9,342.02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3,895.04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5月调入职工1人,对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353,501.19元,占基本支出的96.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840.83元,占基本支出的3.96% 。人均公用经费支出5076.44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96,101.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06% 。 与上年对比增加110,671.81元,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5月调入职工1人,对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60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7%。 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531.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 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20,43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9%。 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6,834.5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840.83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5,5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 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05,52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22,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12,705.54元,完成预算的57.7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67.54元,完成预算的5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8.00元,完成预算的46.9%。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压缩支出,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2,099.20元,增长19.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3,361.20元,增长3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62.00元,下降57.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的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在积压在本年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67.54元,占92.62%;公务接待费支出938.00元,占7.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1,767.5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1,767.5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出差、公务下乡、建筑工地及建筑市场调查或检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93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9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级部门检查督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0元 。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219240.55元 ,其中,流动资产186323.20元,固定资产32917.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 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 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00.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9.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69.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69.54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69.5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701111
附件【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表2022122305473286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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