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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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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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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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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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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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601000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措施办法,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拟订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突发性灾害临时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军、警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协调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牵头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监督检查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巡查、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牵头组织职责范围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压实责任抓安全。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56份,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专题会、政府常务会、安委会相关会议11次,明确了责任和任务,有力有效推动工作开展。二是突出行业整治抓安全。在春节、两会、五一、汛期、国庆等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打非治违”活动,截至11月19日,共排查隐患5820条,已整改5726条,正在整改94条,整改率98%。三是推进专项整治抓安全。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适时召开9个工作专班联络员会议,及时通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目前,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四区分离”改造、重大火灾隐患点整改、煤矿“五化”改造提升、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燃气行业隐患整改等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四是强化执法抓安全。全年共警示约谈居民住宅小区、高层建筑、重点行业单位155家,行政处罚企业及个人共36822次,处罚罚款277.28万元。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制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5起,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起5人。五是强化宣传抓安全。积极利用“6月安全生产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和“安全生产泸西行”活动。6月16日,组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集中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向过往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知识,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同时,开展了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事故案例、事故预防、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知识图片展览。活动共设置宣传展板20块,宣传横幅2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和物品12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达200余人次。通过活动的开展,积极营造了全民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全民安全的意识。
2.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一是有序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一是为进一步细化各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县普查办草拟制订了《泸西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对工作目标进行明确,对工作方式进行细化。4月23日,召开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联络员会议,各相关部门对普查工作准备及与上级部门对接落实情况进行报告;二是9月23日,严格按照程序对泸西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进行了招标,中国电建昆明院中标;三是按要求完成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清查工作,通过清查承灾体和减灾能力2个大类,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煤矿自然灾害承灾体、政府减灾能力调查、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等七个中类,共清查559条数据,普查1751条数据,并对这些数据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系统里进行录入、审核、上报;三是认真组织20家行业部门对接下来的普查工作进行减灾能力和重要承灾体现状数据调查填报工作;四是组织6家行业部门对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开展1978年至2020年调查工作。
二是强化救灾资金使用与救灾物资储备调拨管理,做实灾害应急准备。今年以来,共向8个乡镇下拨冬春救助资金200万元,调拨大米144吨、棉被350床、大衣200件,用于开展救灾救助工作。截止到目前,我县储备的救灾物资有大米46吨,棉被、大衣、防寒服、羽绒服等2331床(件),救灾帐篷7顶,应急包1000个。根据受灾情况和受灾程度及时将25万元抗旱资金划拨至各乡镇。加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使用。全县共建成47处应急避难场所,共设置标志牌47块,张贴指示牌112块,可为20万人提供地震等灾害的应急避难需要。
三是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一是强化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和积极参加减灾防灾政策业务知识宣传培训,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悬挂横幅17条,摆放展板24块,发放各类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小常识、小册子1.2万余份,宣传布袋、宣传扇子等宣传品5000余份。全县中小学校还开展“防震减灾”主题手抄报创作活动,创作主题手抄报2154份;二是组织综合演练。5月13日,在中枢镇初级中学开展2021年度地震应急综合演练,采取实兵实景模式,25个部门300余人参演,动用各型车辆30余台、机械8台、无人机4台、专业装具380余件,搭建各型模拟场景18个。
四是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积极落实县级每年救灾物资储备量不得低于20万元的配套要求,由县政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保障灾害应急应对所需,2021年的县级配套资金均已到位并用于购买救灾物资。同时,下发《泸西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泸西县政策性农房保险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泸减灾委〔2021〕2号),认真做好我县100017户政策性农房的保险收缴工作。
3. 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日、周末、法定节假日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手机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组织专班强化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的应急值守,加强协调联动,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确保有突发情况能及时、有力、高效处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为泸西县应急管理局。内设7个科室和1个政治处,7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非煤矿山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6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 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3 人。
实有车辆编制 2辆, 在编实有车辆 2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477,507.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32,385.34元,占总收入的97.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5,122.22元,占总收入的2.24%。 总收入比上年8,196,321.44元收入减少1,718,813.88元,下降20.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32,385.34元,较上年8,067,068.32元减少1,734,682.98元,下降21.50%;其他收入145,122.22元,较上年129,253.12元增加15,869.10元增长12.28%。收入减少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公务用车维修费、办公费等费用无经费付款,长期临时用工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未足额按月计发,省州上级补助应急防灾救灾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449,545.87元。其中: 基本支出 4,269,751.94元 ,占总支出的 66.20%; 项目支出 2,179,793.93元 ,占总支出的 33.8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支出 比上年8,211,314.87元减少1,761,769.00元,下降21.46%。减少主要原因:2021年我局公务用车维修费、办公费等费用无经费付款,长期临时用工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未足额按月计发,省州上级补助应急防灾救灾专项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69,751.94元。 与上年4,486,622.00元对比减少216,870.06元,下降4.83% ,主要原因:县财政经费紧张拨入公用经费减少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807,176.73元,占基本支出的89.17%。2020年人员经费支出3,606,475.45元,占基本支出的80.38%,2021年与2020年对比2020年增加89,250.49元,上升5.57%,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及人员职务变动增加工资。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2,575.21元,占基本支出的10.83% ,2020年公用经费880,146.55元,占基本支出的19.62%。2021年与2020年对比减少417,571.34元,下降47.44%,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公务用车维修费、办公费等费用无经费付款,政府消防队员、长期临时用工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未足额按月计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9,793.93元。比上年3,724,692.87元减少15,448,898.94元,下降41.48%。减少主要原因: 省州上级补助应急防灾救灾专项资金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安全监管资金67,547.25元完成了2021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督查等各项重点工作。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资金349,985.00元用于普查办公费49,985.00元和普查委托业务费300,000.00元,按上级要求完成了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工作。县级配套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资金469,915.88元主要用于保险全县农村居民住房,全部划拨到县保险公司。自然防灾救灾资金1,292,345.80元,其中州级配套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资金573955.80元,全部划拨到县保险公司、资本性支出718,39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大米、棉衣、棉被、毛毯等政府储备物资划拨到各乡镇保证受灾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购买政府应急储备物资库存100.08万元,其中:2020年购买政府应急储备物资30.09万元(毯子500床价值6.8万元、军用大衣390件价值6.24万元、棉被150床价值2.55万元,大米29吨价值14.5万元);2021年购买政府应急储备物资69.99万元(大米100吨价值50万元、户外冲锋衣140件价值2.59万元、加绒冲锋衣200件价值3.7万元、冬季长棉服606件价值10万元、羽绒服185件价值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342,527.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34%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68,818.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6% 。2021年较2020年减少1,726,290.98元,下降21.39%。减少主要原因:省州上级补助应急防灾救灾专项资金大幅减少;2021年我局公务用车维修费、办公费等费用无经费付款,政府消防队员工资只发至9月、长期临时用工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只发至7月。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4,12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 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和退费支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363,218.88元、退休费100,9024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37,687.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1,826.3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5,861.2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54,6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286,107.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督查支出、购买政府应急储备物资、自然灾害救灾防灾及应急管理等经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745,304.86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971,124.00元、津补贴1,192,750.00元、2020年年终一次性奖金109,219.00元、事业人员绩效230,225,730.00元、工伤生育大病保险缴费59,388.86元、政府消防队员1-9月工资182,09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2,412.61元(办公费61,315.30元、水费1,103.00元、电费10,564.00元、邮电费5,391.66元、差旅费42,938.00元、培训费1,950.00元、劳务费131,128.50元主要是临时工工资、委托业务费303,500.00元主要是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费、工会经费11,0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980.47元、其他交通费141,600.00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3,871.68元主要是州配套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资金);资本性支出718,390.00元(购买政府应急储备物资支出699,890.00元、其他交通工具救援艇购置18, 5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123,500.00元,支出决算为 57,980.47元,完成预算的 46.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7,500.00元,支出决算为57,980.47元,完成预算的 122.06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6,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未完成预算主要原因:2021年县财政困难,我局工作经费补助拨入比较少,导致公务用车部分维修费无法支付、公务接待费积压未报销付款。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 71,626.41元, 下降 5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与2020年相比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 减少 68,733.41元, 下降 54.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2,893.00元, 下降 10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县财政困难我局工作经费补助收入比较少,导致公务用车部分维修费无法支付、公务接待费积压未报销付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980.47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57,980.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57,980.4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主要用于 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808.68元, 与上年737,650.00元对比减少374,841.32元,下降54.24%,减少主要原因:由于县财政困难我局工作经费补助收入比较少,导致公务用车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费、差旅费支出未报销支付 、特别是政府消防队员工资只发至9月、长期临时用工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只发至7月。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差旅费、政府消防队员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保养等费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383,637.76 元 ,其中,流动资产 191,414,81 元 , 固定资产 191,432.95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 , 在建工程 0.00元 , 无形资产0.00 元 , 其他资产1,000,790.0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86,936.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096.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172,892.28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172,892.2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172,892.28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 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601111
附件【泸西县应急管理局表2022122610142500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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