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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2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1600101000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全县范围内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社会保险参保扩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权益记录和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和社会化管理;负责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内控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内部审计和监督。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明确目标,落实任务。为了确保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完成,2021年初,根据州人社局制定下发的《红人社发〔2021〕15号关于印发<2021>》的通知,并将下发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量化分解,突出重点,制定和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2、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巩固扩面成果。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面恢复与以发展,社保中心以建立社会保险参保扩面长效机制为中心,全面巩固社保扩面工作成果,对难点企业实行上门服务,着力宣传缴费档次、个人账户记录政策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早参保、强续保。联动部门继续对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企业依法制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州级下达目标任务的完成。在抓好扩面工作的同时,配合税务部门加大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

  3、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金监管内控制度,规范和完善“两定”管理工作,加强退休人员的管理;严格审核失业人员领取失业待遇中的条件,严把工伤事故认定材料初审关,坚决查处各种套取、冒领、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各项基金均符合列支渠道和支出范围,确保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做到退休待遇的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根据云社险发〔2021〕19号文件规定,落实了“三个全面取消”,即:全面取消现金业务;全面取消手工办理;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严格规范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提升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

  具体工作业务如下:

  (1)养老保险参保、收入及支付情况。截至2021年12月,社会保险中心经办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997人,其中,执行企业制度职工人数(不含退休人员)13,064人,比上年增加967人,分别完成州下达任务数12,886人的101.38%;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102.8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4,304.21万元,利息收入10.25万元,其他收入21.41元,转移收入945.26万元(其中退伍士兵转入91人,564.70万元。其他人员202人,380.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821.68万元;基金支出29,102.8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3,193.67万元,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支出470.07万元,其他支出6.12万元,转移支出151.82万元(转出32人),上解上级支出15281.13万元。待遇享受人员3,933人,社会化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13,193.67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

  (2)养老保险多领冒领追回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红人社发〔2021〕30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县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并按省州文件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具体办理的事项如下:a、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服刑领待情况。根据“红河泸西县“回头看2020年”服刑领待”下发数据,泸西县查实违规领取待遇人员1人,违规领取金额74,691元,现已全部追回资金74,691元。b、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冒领情况。“民政殡仪业务人员待遇比对2020年(社保系统 泸西县)”中,2020年度下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数据27条,其中,待遇人员14条,违规冒领1人。违规冒领金额4,130.25元,已追回违规冒领金额4,130.25元。在职参保死亡人员13人,没有违规冒领情况。“民政殡仪业务人员待遇比对2021年第1批次(社保系统 泸西县)”表中,2021年度下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数据32条,其中,待遇人员24条,违规冒领0人。违规冒领金额0元。在职参保死亡人员8人,没有违规冒领情况。根据“红河泸西县“回头看2021年”服刑领待”下发数据,泸西县查实违规领取待遇人员1人,违规领取金额35,317.43元,现已全部追回资金353,17.43元。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退休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情况。2021年1月至12月,完成离退休人员共3,933人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在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后,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了进行认证。通过认证,全面掌握了离退休人员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健康状况、生存情况,并通过和民政部门每个月提供的死亡人员数据进行比对,有效防止了基本养老金冒领现象,维护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情况。2021年1月至12月,共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118人,其中,转入86人,转出32人。

  (5)“退役仕兵”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5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符合条件且有参保意愿的退役仕兵及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2021年1月至12月,共申报210人,经审核符合补缴并已办理144人。

  (6)失业保险参保、收入及支付情况。至2021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16403人,比上年增加7549人,完成州任务数13698人的119.83%;失业保险费收入1433.05万元,支出2198.2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433.05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1120.43万元,利息收入9.16万元,其他收入0.85万元,转移收入2.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98.28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580.51万元,(即发放失业保险金4942人月次)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234.54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4.40万元,其他费用支出(临时价格补贴支出)0.13万元,其他支出(失业补助金支出)1294.52万元。稳岗返还支出155户,84.18万元。

  (7)失业保险多领冒领追回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红人社发〔2021〕30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县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并按省州文件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具体办理的事项如下:a、重复领取情况经核对,失业人员无重复领待情况。b、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重新就业。根据省下发数据对比,经核实,在下发比对数据的5人中,有4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涉及领取失业保险金20,383元。省下发核实疑点数字2人,经核实,1人属于企业法人,发放失业金4,860元,违规领取资金已经全部追回。

  (8)工伤保险参保、收入及支付情况。工伤保险,截至2021年12月底,工伤保险参保24796人,完成州任务数24,774人的100.08%。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为 1996 万元,其中:收入小计 970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 97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0.20%;利息收入 0.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0%。);上级补助收入102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0%。总支出为 1996 万元,其中:支出小计 10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00%(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10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0 %;劳动能力鉴定费0.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9.09%。);上解上级支出97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8.90%。2021年1月至12月,工伤保险各种待遇办理情况如下:办理申请工伤认定 99人次;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1人次;支付伤残待遇43人次;支付金额353.22万元;支付工亡人员待遇5人,支付金额 450.64万元;支付工伤定期待遇(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直系亲属)565 人次,支付金额158.83 万元;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115人次,支付 149.78万元。

  (9)工伤保险多领冒领追回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红人社发〔2021〕30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县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并按省州文件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具体办理的事项如下:经核实存疑人员1人,由于是姓名错误已更正,人员状态为存活,未领取过工伤保险待遇。

  (10)工伤保险工作情况。a、在工伤保险工作中,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比如,局领导及分管领导在全县的各种会议和工作中,都在尽力宣传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定及要求,这对我们参保任务的完成起到了决定性作用。b、充分利用典型工伤事故,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参保。C、做好工伤认定调查和待遇支付管理工作。事故调查、待遇审核工作从严从细,防止基金流失。做好工伤笔录和待遇支付管理,由于工作人员少,不能每起工伤事故都做到现场调查。对于重大或存在疑问的工伤事故,坚持做到现场调查,通过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询问、拍照、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掌握第一手材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为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内设机构1个,分别为: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 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1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22,590.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2,518.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1.74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2,632,114.13元对比减少909,523.69元,下降34.55%,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今年财政紧张,没有支付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208059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23,379.37元。其中: 基本支出 1,723,379.37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2,658,242.87元对比减少934863.50元,下降35.1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今年财政紧张,没有支付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208059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3,379.37元。与上年 2,658,242.87元对比减少934,863.50元,下降35.1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今年财政紧张,没有支付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2080599)。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639,670.05元,占基本支出的95.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709.32元,占基本支出的4.86%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23,374.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 与上年 2,658,242.87元对比减少934,868.82元,下降35.1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今年财政紧张,没有支付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20805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21年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21年无外交(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21年无国防(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中心2021年无公共安全(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21年无教育(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21年无科学技术(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中心2021年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7,53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相关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1,047,527.7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709.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6,3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3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 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及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关支出情况: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82,599.40元,支付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63,783.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21年无节能环保(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中心2021年无城乡社区(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21年无农林水(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21年无交通运输(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中心2021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中心2021年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中心2021年无金融(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21年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21年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4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 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相关支出情况: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89,45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中心2021年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中心2021年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中心2021年无其他(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21年无债务还本(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中心2021年无债务付息(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21年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本中心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执行,所以我中心今年未产生此项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 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中心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我中心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中心2021年无公务用运行维护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中心2021年无国内接待费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中心2021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704.00元,与上年91,402.00元对比减少7,698.00元,下降8.42%,主要原因分析:根据泸组通〔2021〕227号关于录用沈桓丞等19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我中心新招录1名工作人员,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也就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602.32元、差旅费1,372.00元、工会经费3,690.00元、其他交通费78,045.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71,748.46元 ,其中,流动资产 171,517.59 元 , 固定资产230.87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 元 , 在建工程 0元 , 无形资产0元 , 其他资产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55.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02.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我中心由上级主管部门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采购。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1600101111



附件【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公开表20221225074259653.xls